皇兄 第118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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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清楚石城镇有位公主下榻的,这位公主此时出现于此,不得不说运气好。要是还待在石城镇,可就不好说了。

吴都护特意等了一会,见底下公主仪仗丝毫没有着急入城的意思,这才对左右说:“随我速迎公主。”

宝鸾心急火燎如坐针毡,好在她惯会装相,面上没有露出半分来。度秒如年之际,城门嘎吱一阵响声,她总算见到了那位吴都护。

銮车长驱直入,至官衙二门,吴都护领着属官面见公主,虚与委蛇卑躬屈膝,却连跪拜都不曾,堪堪弯低了腰,可见敷衍。

公主寒暄几句,最后道:“都护辛苦了。”

吴都护心想小公主还挺上道,口吻不由骄矜起来:“臣驻守边关为国为民,何来辛苦一说。”

公主蓦地笑一声,像是被什么逗笑,吴都护肆无忌惮抬眼看过去,只见公主缓缓从席座上站起来,脸上笑意不再,她眼神俾睨,开口道:“来人,把他们给我绑了!”

话音落,娇娇侍女们把门一关,瞬时变出大刀长剑弓箭斧头,挥刀霍霍,气势汹汹。

一个时辰后,宝鸾表情嫌弃,擦去溅到脸上的血渍,手里拿着从吴都护身上搜出的调兵虎符,对侍女说:“这个人臭死了,拖远点杀。”

第119章

米汤和锣鼓喧天的假象果然迷惑了贼军。比预想中多争取了两天,但也仅仅是两天而已。

贼军兵临城下的第三天,发起猛烈的进攻。

西疆的百姓皆有几分血性,这小小一方城镇的居民爆发出惊人的韧性,在崔玄晖和郡太守的带领下,他们抵抗住了一波又一波的攻势。

郡太守瘫倒在城门墙头的角落里,累得连说话都没力气,他的七个女儿穿甲拿弓,脸上身上脏得像是泥坑里打滚过似的,一天一夜的战斗,她们筋疲力竭仍在奋力。

郡太守一个一个看过去,脸上出现悲痛的神情。他没有儿子,只有七个女儿,现在却连女儿都保不住。

他的女儿个顶个好,还没有出嫁就要跟着他这个无能的父亲去见阎王了。郡太守悲伤欲绝,却还不能表现出来——士气不能失。

他心想,要是崔家郎君愿意和他的七个女儿结个冥婚就好了,反正都是要死的,至于谁大谁小,一视同仁全是平妻好了。郡太守忽然不累了,他又有力气了,他两眼炯炯有神,在人群中遍寻他心悦的女婿。

人其实不难寻——虽然大家都是一样的脏疲乏,脸被血和灰糊得看不清人样,但崔家郎君那几分出尘脱俗的高贵气质(郡太守认定这就是显赫世家才能教养出的好儿郎),使得他在灰色和血色的城墙头一下子脱颖而出。

对这个倒霉透顶的年轻人,郡太守抱有十二分的同情,本来只是过路而已,哪想得到会有山寇袭城呢?

同情归同情,该有的怀疑和威胁一分都不会少,郡太守温情脉脉又饱含暗示地将自己的“好意”告知未来女婿,希望他能马上应下最好当场拜岳父。

“贤婿啊——”郡太守已经喊上了,拖着被贼军射瘸的一条腿,往前更近一步,确保两个人的话不会被别人听去:“关外这么大的地方,这群贼寇往哪跑不好,偏偏往石城镇跑,无妄之灾啊。”无妄之灾四个字咬得特别重。

崔玄晖几天几夜没合眼,嘴唇干裂,一身血污,没有半分从前月君的风姿。现在这幅尊容还能被人惦记,实在叫他哭笑不得。强撑着站起来,他叉手深揖,对郡太守行了大礼:“我早已下定决心与石城百姓共生死。太守高风亮节,家中女郎皆巾帼,某已留下书信,某殉身后无需大葬,殊荣追封皆归太守与女郎们。”

郡太守心动了,结亲结冥婚之名不成的话,死后追封好像也不错?

郡太守搓着手矜持地问:“依郎君看,下官能封个爵位吗?下官的女儿们,能封个夫人吗?”

远处狼烟滚滚,夜幕下的荒原好似浓黑中破开一条口子,火光冲天下,飞驰骑兵如巨大猛兽的一排利齿,嚣嚣扑向敌军的大本营。

崔玄晖踉跄地走出阴影,来到月亮堪堪笼罩的一小团薄光中,他的唇已裂出血珠,却还是用力笑着:“太守,看来今日你我命不该绝。”

宝鸾不懂军事,不懂领兵打仗,但这不妨碍她救人。

她只要将能领兵能布局的人放到那个位置上就行了。杀了吴都护后,以公主之名暂时任命新的都护——虽然有碰运气的意味,但她也不是没有一番考究的——至少这人不在崔玄晖的弹劾名单里。

谢天谢地,此人没有辜负她的信任:听话,好使,能干活。

新的都护对待公主如同千里马遇伯乐,被任命的第一天,当场发血誓表示此生愿追随公主左右。在他看来,公主一进城就骗杀了吴都护和其走狗,简直大快人心,这份魄力,真乃英雄也!

本来他上前只是想出头领个小活,比如为公主当个向导,或者替公主找个舒适的邸舍,从未奢想馅饼竟会砸他头上,而且不是一般的馅饼,是大大的馅饼。

当时公主问他,叫什么名儿,以前领什么官职,在西疆待多少年了。他如实回答后,公主轻飘飘一句:哦,那就你了。

那就你了。

自此他成了新的都护。

新都护心想,虽然没有朝廷的任令,他这个都护不知道能当多久,但公主的知遇之恩,他永远铭记于心,肝脑涂地在所不辞。

一个一心想着报恩的人,激发出的潜能足以让人大吃一惊。一夜的功夫,天还没亮,贼军被打得溃不成军喊爹喊娘,新都护更是一马当先,擒获贼方首领。

新都护单膝跪地,向公主献上贼首头颅:“殿下,贼人在此,请殿下过目。”

宝鸾赶紧闭上眼,闭眼前不忘先扭头——这样看起来就是她嫌弃贼首面目难看,而不是她怕看见血淋淋的首级。

都护府大半的官吏虽然都是她下令斩杀,但人好歹留了个全尸,按人头数记功自有别人去办,也就没人捧着脑袋给她看。可以说,造就了血淋淋事实的人,至今没有目睹太过凶残的场面——就连班哥割喉喀什那次,他都预先用身体挡住了她的视野。

突然一颗新鲜的脑袋送到眼中,宝鸾忍住了才没有吐出来。无奈,热情的新都护还等着公主的激励,她猛嗅几口袖子里藏着的香囊,才从新都护手里抓过那颗面目可憎的头颅。

高举,大喊:“乱臣贼子,人人诛之!贼首之尸,当挫骨扬灰!”

话毕,手一挥舞,头颅抛掷出去。纵马跃起,第一个踩踏过去。

小小一颗头颅很快成了泥饼,士气大涨,高呼万岁,勇猛地冲向仍未投降的叛军。

太阳高高升起时,战场已分出最后的胜负。山寇全军覆没,主事人全斩首阵前,顽抗的也都丢了性命,剩下七千俘虏,宝鸾本着不浪费人力的原则,决定将他们饿个半死后分批次发配去沙漠中种树造林。

城门大开,石城镇的百姓们等候着迎接他们的救世主。崔玄晖在人群的最前方,没来得及梳洗,简单用袖布擦一擦,五官轮廓现出来能认个大概,扶正发冠,颀长的身形直挺似松——哪怕最狼狈的时候,这板正的腰杆也从未低下。

马蹄声飞至耳边,马背上的女郎冲他扬起笑脸,笑容闪耀动人心,连她身后高照大地的艳阳也自愧弗如。

她来到他身边,骄傲地说:“表哥,我来救你了。”

她面色略显苍白,精神却神采飞扬,含笑的目光藏住了另一句话——看,这次换她救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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