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新来的实习生(2 / 2)
不过,电话都打了,闻逸自然不可能什么都不问。
所以,他就下意识地问了一下,他什么时候能签约。
结果,他被文书华告知,墨思文还在跟对方耗着。
所以,具体的签约时间,就算是他这个社长都不清楚。
对此,闻逸也只能无语凝噎了。
接着,闻逸又问了问魏东来以及庄利的状况。
只可惜,文书华的回答是:情况并不乐观。
根据文书华的说法,幻文社那边已经出动了好几位白金作家,但是,一时之间,依旧无法唤醒魏东来。
至于庄利的记忆,那就更加难办了。
所以,一切毫无进展。
而在听完这些之后,闻逸自然是没什么话可说了。
于是,他也懒得去管那么多了。
与其去操心这些,闻逸觉得还不如多去想想,该怎么调出自己的档案。
毕竟,这才是重中之重!
......
2018年9月9日,闻逸如同往常一样,不早不晚,踩着点来到了自己的办公室。
只不过,他刚走到第四小组的办公区域,白月光就一脸兴奋的走到闻逸身边说道:
“闻逸,听说你们幻文社又来了一个实习生!”
闻言,闻逸兴趣缺缺的说道:
“哦!
这不是很正常吗?”
见状,白月光立马就不干了,他一把拉住闻逸的手臂,激动的说道:
“听说还是个大美女哦!”
然而,白月光不知道是,闻逸对于“美女”这两个字早就免疫了。
他见过的墨思文、安乐思、郁金香、夏文钰等等,哪个不是大美女?
所以,闻逸依旧只是淡淡的回了一个“哦”字。
但是,闻逸不在乎,不代表别人不在乎。
一旁正在嚼着棒棒糖的拓跋香玉顿时就不乐意了!
“小白哥哥,难道我不是美女吗?”
听着拓跋香玉那娇滴滴的声音,再配上她那双大眼睛,白月光顿时就受不了了!
当然,不是被美的受不了,而是被恶心的受不了。
实在是,白月光对拓跋香玉太了解了!
就这虎妞,实在是太虎了!
他实在是无福消受!
不过,白月光也知道,自己要是回答不好的话,少不得要挨一顿揍。
所以,他只好陪笑道:
“哈哈......
那自然是我们香玉更美了!”
闻言,拓跋香玉却是不依不饶的说道:
“小白哥哥,你犹豫了哦!”
说完,只听“咔嚓”一声,拓跋香玉一下子便恶狠狠的将嘴里的棒棒糖给咬碎了。
见状,白月光几乎是条件反射一般,躲到了闻逸的身后。
为此,闻逸只好为白月光求情道:
“玉儿姐,您就别跟小白哥一般见识了。
他就是典型的,野花总比家花香!”
“嗯,还是闻逸会说话!”
然而,刚夸完闻逸,拓跋香玉就察觉到了不对劲。
于是,她立即生气的怒吼道:
“谁是家花?
谁是他的家花?”
闻言,闻逸也自知自己说错话了。
于是,闻逸立马解释道:
“玉儿姐,此家花非彼家花。
家花只是一种比喻,是象征像您这样知书达理、温柔贤惠的女子的。”
闻言,拓跋香玉脸上的表情这才好转。
“哼!
这还差不多!”
见拓跋香玉满意了,闻逸自然是忍不住松了一口气。
但是,有人满意,就会有人不满意。
就在这个时候,一道清冷的声音传到了闻逸的耳中。
“那你倒是说说看,野花又意味着什么?”
闻言,闻逸立即转头看向了来人。
只见来人一身红色雪纺涤纶连衣a字裙,polo领,高腰,单排扣,整体给人的感觉就是简单而又不失高雅。
尤其是那高腰,简直完美诠释了,什么叫做腰以下全是腿!
扎着丸子头,带着一副圆框的太阳眼镜,穿着黑面白底的帆布鞋,整体的造型给人一种运动而又时尚,可爱而又迷人的丰富感。
而且,她的皮肤白皙光滑,并且兼具了唇红齿白的优点,可以说是充满了青春的气息。
闻逸承认,这个女人确实很美,但是,闻逸却是从她的身上感受到了深深的敌意。
所以,闻逸的眉头紧锁。
他敢保证,这是他第一次见到这个女子,所以,一时半会之间,闻逸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哪里得罪了她。
不过,就在这个时候,闻逸的耳边却是响起了白月光的声音。
“这就是那个新来的幻文社实习生,据说还是联邦大学的高材生。
明年才毕业!
你看这高挑的身材!
你看这大长腿!
啧啧啧......”
一听到白月光前面的介绍,闻逸顿时就明白对方为什么会这么生气了。
不过,在听到白月光后面的话语之后,闻逸忍不住对白月光翻了个白眼道:
“你能不能说些有用的?”
对此,白月光十分不服气的反驳道:
“臭小子,你懂个屁!
我说的这些就是最有用的!”
一听这话,闻逸顿时气不打一处来。
他感觉,自己跟白月光的脑回路压根就不在一个频道上。
所以,闻逸也不指望白月光了。
于是,他忍不住看向了那个新来的实习生。
只可惜,对方带着墨镜,闻逸也看不到对方此时的眼神。
不过,闻逸也知道,是自己理亏,所以,他只好道歉道:
“对不起,我不是那个意思。”
说完,闻逸便等待着对方的回复。
然而,让闻逸没有想到的是,对方却是咄咄逼人的说道:
“如果道歉有用的话,那还要我们执法队干嘛?”
一听这话,闻逸便有些不悦的说道:
“那你想要怎样?”
闻言,对方便义正言辞的对闻逸说道:
“根据联邦律法,侮辱执法人员,处警告或者二百联邦信用点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禁,可以并处五百联邦信用点以下罚款。
而你身为执法人员,知法犯法,理应罪加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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