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恋你每分每秒 第49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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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的林馥馥和周小琴是请了假去医院的,所以这会儿外头天还是大亮。

外头的暖阳倾斜着照进室内,给屋子里散漫了一片金光。家里那几只小奶猫早已经会各自玩耍,但这会儿都慵懒地躺在窝里睡觉。

一直到落日的时候,莫炀才弥足,他哑哑地声音在林馥馥的耳边低沉吼了一声,像是终于苏醒的雄狮。

他们甚至都还在客厅里没有上楼。

结束后莫炀抱着林馥馥挤在小小的沙发上,声音里是饱足后的低沉和沙哑:“你怎么那么甜啊?”

甜地他没日没夜,每分每秒地想。想放下手头的一切工作,把她压到自己的怀里舔.咬。

林馥馥累得根本不想睁开眼睛,她贴在莫炀的胸口听着他强有力的心跳声。

想到刚才他故意的要求,忍不住张嘴轻轻咬了他一口。

他轻轻笑着,伸手抖了抖她的下巴,“小奶猫咬人啊。”

后来莫炀抱着林馥馥上楼,他让她先休息一下,说自己下去做份晚餐。

即便是时间静止在这一分这一秒,对莫炀来说都足够了。

莫炀爽了下午的通告,因为不在合约内,所以他想都不用想就直接推了。

如今他很多的合约都面临着到期,于是又会有新的合约在准备。但是莫炀几乎是铁了心接下来的时间里不打算工作,除了一些简单的代言以外,所有的节目合约他都不再签约。

经纪人陈坤山多少也是明白莫炀的打算,不签就不签,当做休息一段时间也好,好好沉淀沉淀准备新专辑的事情。

以前的莫炀从不在意自己的繁忙程度,甚至从某种程度上,他会用这种繁忙来麻痹自己的心。但现在不同,他心里装着一个人,不想聚少离多,只想分分秒秒和她在一起。

今晚莫炀做了自己刚在剧组学的一份蛋炒饭,这不是他第一次做,因为每一次的尝试都想要下一次做得更好。

林馥馥显然是累及了,下午在医院里奔波了一下午,这会儿睡得香甜。

莫炀把蛋炒饭端过来放在床头,他侧躺进床上将林馥馥拥在怀里。

将她喊醒的唯一办法就是不断骚扰亲吻,否则她独自饿着不说,这蛋炒饭放久了味道也不好。

“乖,先起来吃饭。”

好听的声音,即便是林馥馥在睡梦中都好像能被蛊惑。

林馥馥幽幽地睁开眼,第一时间是伸出手搂住莫炀的脖子。

她现在在他面前越来越有小女人的样子,爱撒娇,也恃宠而骄,这是他独家赐予的。

进入恋爱状态的莫炀也是一颗恋爱脑,他和绝大多数人一样,只想把最好的东西给对方。甚至,如果林馥馥开口问他要天上的星星他都想想办法去得到。但是他的林馥馥很乖,她从来不会提出那么过分的要求,她会在意他累不累,要不要先休息一下。

即便是工作再累,莫炀想到林馥馥的时候心里就会泛起暖意,这其实一直就是他所想要的爱情。

其实对林馥馥来说又何尝不是。

从前的她从未想过自己会和莫炀有任何牵连,但现在她清楚他的心意,于是会毫无保留地倾尽自己所有的喜爱。她也想把自己最好的东西都给他,给他关心,给他爱,毫无保留。

因为彼此心里真真正正有对方,所以此时此刻才会觉得妙不可言。

第41章 (*^▽^*)

= = =

忙活了整整两周时间, 苏忆云凭着一己之力, 成功偷偷跟拍到了有关于林馥馥的无数生活照。有林馥馥独自出门的、路过酒吧门口的、和同事们一起吃饭的(重点突出和男同事吃饭)、和男同事谈笑的(重点突出笑得暧昧的)、到医院妇产科的(重点突出站在人流室门口的)……等等等等。

这个时代看图说话, 几张看似像模像样的图片再配合上文字, 一篇关于林馥馥爱约.炮.骚.聊的文章就能成功出世了。

苏忆云从小就很喜欢写作文, 初中时期甚至还因为作文获过奖。当然, 那个时候的苏忆云还是苏云云。

苏云云十六岁凭借着自己的能力成功进入了演艺圈,她太清楚里面的规则,陪陪导演睡觉, 喊个半红不紫的男艺人叫哥哥,演艺之路便可一帆风顺。当然, 这些前提是,要有一张好看的脸。

苏云云这辈子最庆幸的是,虽然她家里父母没有什么知识文化, 也不是什么富二代,但给她生了一张绝美的脸。这张脸让苏云云自幼就知道如何讨别人欢心,给人笑一个, 对方就会给自己一颗糖。

一笑一颗糖,这个法则她一直运用自如。到了演艺圈里,苏云云这种性格是最混得开的。看起来不食人间烟火,一旦被人征服就会让对方得意洋洋。

朋友建议苏云云改个名字,苏姓很好听,但是这个名字放在演艺圈不时尚。于是苏云云去算命的那里重新取了一个名字,苏忆云。

换了新名字后,苏忆云很快得到了名导演的邀请出演文艺电影女一号。

苏忆云深知, 想要在演艺圈长久扎根,好的作品是根本。她为自己创造了这个条件,就应该好好把握机会。于是在拍摄那部文艺电影的时候,她做了很多的准备和工作。她不怕吃亏,虚心求教,用了自己两百分的努力去完成。终于,功夫不如有心人,她得到了国际影后的桂冠。

得奖时的苏忆云才刚满十九岁,其实她是一个很有天赋的演员。

那部文艺电影讲述的是极端气候下的一段爱情,冰天雪地里男女求生的的故事。苏忆云为了这部电影可谓尽心尽力,零下二十几度的气温下她也可以做到穿着短袖拍摄。即便是对手男演员,在那个时候也没有办法坚持

从此以后,苏忆云的敬业在业内出了名。

回首自己的人生,苏忆云觉得自己是可怜的。

她没有别人富贵的出生,父亲游手好闲,母亲辛辛苦苦上班回来还要被父亲打。她从十三岁便独自在外生活上学,学费都是她自己赚得的。

谁不想干干净净地挣钱?苏忆云在也餐厅打过工、在街上发过传单。但实在是太累了,大夏天她在烈日底下发传单,还要被几个男人揩油。

是一个好心的叔叔对她说可以不用那么辛苦,于是她傻乎乎地跟着这个叔叔回家。那个时候的苏忆云十五岁,被这个叔叔诱.拐上床。

女孩子的第一次,苏忆云疼地直接晕了过去,她被人绑着手脚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事后,这个叔叔给了苏忆云十万块钱,让她不要把这件事情闹大,反正有的是法子让她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十五岁的苏忆云拿着这十万块钱来到了北京,开始了自己的北漂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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