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人多癖 第109节(1 / 2)
想通了这一点,虽然对王子约觉着有些歉疚,明月却是闭上了嘴巴,不再多言了。
隋凤是个十分固执的人,一旦决定了什么事,九头牛也拉不回,巫老太爷和王子约各自劝说无效,无奈败下阵来。
隋凤笑道:“小女年纪尚小,我和内人都不舍得她这么早出嫁,想着多留两年。老爷子就如此回复了那谢公子吧,您难得来一趟,可得多住些日子,叫我们这些做晚辈的好亲近亲近。”
他没有挽留王子约,明月暗自腹诽父亲小肚鸡肠,一旁开口道:“爹,不如我和白先生代您款待王大人吧,您再安排些亲信随从保护他。”
王子约身上还担着朝廷的悬赏,他是跟着巫家人悄悄来的,自然要跟着巫家人悄悄地走,这样安全一些。
巫家众人参加隋凤为他们隆重召集的接风宴去了,明月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宴请王子约,叫上白策、高亮和巫晓元作陪。
这三人都是倾向投奔密州军的。
明月以茶代酒,先敬了远道而来的王子约,方将自己此时的想法和大伙说了说。
“陈佐芝这艘贼船我爹当初是不得已才上的,结拜也并非他心甘情愿,现在他有自己的顾虑和打算,这也是情理之中,我以前太过心急了,只要他不去为陈佐芝带兵打仗,暂时保持现状也没有什么不可以。”
白策了然笑笑:“这点小姐你只管放心,大当家和陈佐芝分歧太多,走不到一起去,若不是有人在中间给他们调和,早就翻脸好几回了。”
不用问,他说的那人必是费长雍。
巫晓元苦着脸道:“可我家公子呢,难不成也一直等着?”
明月脸上微红,假意哼道:“我有什么办法?再说他等等怎么了,又不是没等过。”
巫晓元登时噤声。
谢平澜可是足足被司徒郡主耽误了六七年。
既然如此,王子约回去如何复命就成了大问题。
几人正在商量,程猴儿进屋来,借着上菜的工夫,在明月耳边嘀咕了几句。
明月微一皱眉,对大伙道了不周,起身随程猴儿出门来。
就见一个其貌不扬的汉子站在数丈开外,在山柱等人的监视下焦急地等待,看身上服饰应当是营中的什长之类。
他见明月出来,眼睛一亮,上前两步行了个军礼,口中道:“见过大小姐!”
明月觉着对方很是面生,不由地带了几分警惕:“你是哪个营的?少司徒怎么会叫你来找我?”
若非此人打着费长雍的旗号,说是有重要的事情要当面向明月禀告,程猴儿根本不会给他通报。
来人连忙自我介绍:“大小姐,小人姓张,是二郡马所率辎重营的。少司徒有封密信,他千叮咛万嘱咐,命小人一定要送到您的手上。”
明月将信将疑,见他果然自怀中小心地取出一封信来。
程猴儿上前接过,见上面火漆完好,隔着信封仔细捏了捏,没检查出不妥来,将信交给了明月。
明月拆开信,打眼一扫,就认出这确实是费长雍的笔迹。
信的抬头,他仍开玩笑地称呼自己“师妹”,但下面的内容却叫明月心中一惊。
第140章 帮个忙
费长雍在信中请明月帮他一个忙。
能叫费长雍不得已向明月求助的, 可不是缺银子抑或是请客送礼这样的小事。
原来最近陈佐芝正忙着吞并彰白二州, 进展颇为顺利。
两地的指挥使眼见皇帝和文武百官被密州军打成了丧家之犬,连京城都丢了, 一时间颇受震动。
一边是大厦将倾,惟仗平南王在苦苦支撑,一边是陈佐芝大力招揽, 马康才拍着胸脯担保, 加上境内大商贾的撺掇,不觉都动了心。
陈佐芝派出两支人马,进到彰白二州境内接收整编官兵, 顺便扫平那些冥顽不灵死也不降的势力。
派去彰州的是他的亲信罗鹏。
结果罗五爷在那边遇到了点小麻烦。
彰州的老百姓对陈佐芝十分抵触,茶余饭后说书唱戏流传的都是他当年打家劫舍的那些缺德事。
陈佐芝打从自立为王,自觉是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了,尤其是重用费长雍的这大半年, 连邺州父老都慢慢地淡忘了曾经被他如何祸害过,结果反到是他从未到过的彰州,老百姓对此念念不忘, 罗鹏觉着肯定是有人在暗地里捣鬼。
他派人一查,果然抓住了几个散布谣言的。
古怪的是这几个人做什么营生的都有, 彼此间看上去八杆子打不着。
当中有官宦子弟,有教书讲学的先生, 有做买卖的商贾,还有靠海吃饭的船帮老大。
共同的一点是他们在附近几县乃至整个彰州都有不错的声誉乃至民望。这边刚抓了人,还没等审呢, 好多县已经是群情汹涌,说情的一拨接一拨,几乎将罗鹏住处的门槛踏破。
罗鹏怕惹出乱子,没敢擅自处置,派亲信骑快马将其中详情禀报给了陈佐芝。
千万不要以为陈佐芝这段时间修心养性就改吃斋了,他对费长雍推心置腹礼遇有加,是因为费长雍确实有本事,彻底解决了粮荒的同时,还给他赚了一个好名声。
对那些一心一意坏他好事的人,陈佐芝可就没那么客气了。
幕僚黄璞给他出了个狠毒的主意,叫罗鹏将人押回来受审,等囚车押送至邺州境内,便找个荒郊野外没人的地方,把人直接宰了,然后伪装一下,就说遇到了山贼。
邺州的土匪山贼已经被陈佐芝清剿得差不多了,想找个能背动黑锅的不容易,扒拉来扒拉去,只有一个章驼子还能将就。
这章驼子原本是孟黑的死对头,孟黑和陈佐芝结盟之后,两人联手很是给了章驼子些苦头吃,逼得他退入深山。孟黑死后,陈佐芝收拾章驼子自然没那么来劲了,放他残喘到今时今日,没想到这还派上了用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