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六章在草原大杀四方(1 / 2)
韩世忠身穿玄铁猛虎甲,右手持一柄修长斩马刀。
此刀乃是皇帝命人专门为韩世忠所造,锋利无比,名为苍虹。
两个指挥营,跟着韩世忠出阵。
一共一千人。
分别有两个指挥使,其余人也都着铠甲,装备精良。
巴雅尔牧师大声喊道:“快跑!”
而那个巴布尔斯则带着大约一千多个人冲了过来,有男有女,不过都比较弱小。
这个部落的强壮的男子,都被亦难赤汗征召走了,留下的不过是老弱病残而已。
即便是亦难赤汗的正规军来了也未必是韩世忠的对手,更何况这些人了。
赵桓骑在一匹高大雄壮的战马上,全身穿着黑色甲胄,前后左右都有护卫守护。
他指着前方,对一边的宗泽道:“宗公,你看,那些人都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妇女和老人,还有一部分小孩,你觉得,朕杀他们,会不会太残忍了?”
“陛下睿智如海,陛下自有陛下的打算,老臣身为军人,服从陛下,是第一职责。”
宗泽是一个好将军,好统帅,他不仅治军严明,并且能够以身作则。
他对别人要求很严,但他对自己要求更严。
他这番话,就是最好的诠释。
不过赵桓还是道:“朕今日让他们流血,是日后不让我大宋子民流血,这片草原上的蛮夷,必须融入华夏,否则朕回将他们斩草除根。”
“陛下圣明!”
说话间,韩世忠带着人,已经与对方冲撞上。
乃蛮部以强壮、好战闻名于世,他们说的是西突厥语系,也继承了当年突厥人的凶悍。
若是搁在以前,宋军遇到乃蛮部的战士,还没开打,就可能被击溃,但今非昔比。
刚刚一个照面,韩世忠的前护铁骑便直接将冲上来的这些蒙兀人撞飞。
韩世忠斩马刀一挥,那锋利的长刀便将前面的一个人半边脑袋斜着劈成两半,脑浆沿着平滑面开始下滑,那人一只眼睛还是睁开的,还在眨眼睛,嘴巴也还在动。
走了两步,才倒地毙命。
另一个宋军骑兵一斧头朝前边那个蒙兀人劈过去,就像劈柴一样,直接把他从肩膀那里撕开,鲜血喷洒得到处都是。
“我来取你狗命!”巴布尔斯大喊一声,他是这个小部落伸手非常的一个人,其余精壮男子被征调走后,他是最能打的一个。
之所以留下他,是因为在征兵的时候,他刚好染了重疾,军队非常忌讳这一点,他便留在部落里了。
养了一段时间,居然把病给养好了。
他身高近2米,体格非常壮。
像一头牛一样,手里挥舞着一柄用木棍和石头造的斧头,向韩世忠砍过来。
韩世忠身体陡然往马背上一沉,贴紧在马背上。
那斧头从他背后上呼啸而过,与此同时,韩世忠的刀从巴布尔斯侧骨切过去,因为巨大的冲击力,刀从他的肋骨上划过,将他的左边身体切开,刀甚至从他的颈椎骨那里摩擦过去。
巴布尔斯再往前小跑了几步,便停下来。
他左边的身体开始流血,流得非常快,他感觉生命正在流失。
没等他继续思考,前面又来了一个宋军,铁骨朵用力锤在他的额头上。
砰的一声,将他的额骨捶碎,塌陷下去,骨头塌陷进脑浆里面。
巴布尔斯到底毙命。
其余人也是各个凶悍无比,手起刀落,杀得对方毫无抵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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