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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宁远轻飘飘的扫了一眼过来,幽幽道:等你家小墨竹怀上了你就懂我的心情了

杨凡摸摸鼻子,不想在这个话题继续下去。

你在洛城的宅子买了吗?

裴宁远点头:买了,是一座五进的大宅,就在长乐街。

裴宁远和纪惜言成亲后就决定要搬到郡府,不过那时候因为旱灾世道不太平,所以就耽搁了。后来纪惜言怀孕,他恨不得一天十二个时辰都黏在对方身上,就更

没心思去做事了。

好在东家不靠谱,底下的人很能干。这段时间里不仅将裴宁远的产业移了一部分到洛城,还新开了一家首饰铺。

人往高处走,洛城相比抚远县更繁华也拥有更多的商机,裴宁远并不想一辈子都窝在抚远县这个小地方。而裴宁远之前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还问过杨凡要不要一起去洛城打拼,那时杨凡没给回复,因此今天提起后他又忍不住问了杨凡一次:杨凡兄,你难道要一直留在抚远县吗?

杨凡摇头,顿了下,他说道:等我和墨竹成亲之后,我想带他去一趟京城。

杨凡并不是一个甘于平凡的男人,相反,他热衷于创业赚取财富。只是之前他发展的太迅速,财富积攒的太快。一来是怕根基不稳,二来是怕成功的太顺利心境浮躁,所以杨凡想要在这个小县城沉淀一段时间。

京城?你想到京城闯荡?裴宁远惊讶之余不由心生佩服。京城那个地方权贵聚集,没有背景的商人很难在那里站稳脚跟。不过不知道为什么,裴宁远相信如果是杨凡的话,他一定会在那里建立一番大事业!

没想那么多,只是先去看看。我都来北越国四年多了,不管怎么说都要去一趟京城看看。

是男人难免都会有雄心壮志,如果能在京城那个地方闯下属于他的一方天地那自然是再好不过的。不过京城不比其他地方,那里水太深,不小心行错一步可能就会万劫不复,他还没有盲目到不管不顾的投身进去。毕竟他不再是一个人,有了家庭就会有牵绊,对于现在的杨凡来说,守护这个来之不易的家才是最重要的。

不过无论最终如何决定,京城他肯定是要去的。杨凡在现代的时候经常世界各地的跑,他深知开阔的眼界会让人心胸宽广的同时,看待事物也会有不同的视角和想法。上天既然让他穿越到这个世界,他自然是要到处看看。如果有机会,杨凡甚至想走遍四大国、走遍这片大陆

裴宁远当然想不到杨凡的真实想法,他只是赞同的点头:我前两年去过一趟,那里是皇城,离天子最近的地方,杨凡兄是该去看看。

连城独发

对古代婚礼毫无头绪,所以杨凡基本都是交给管家,但两人的订婚宴却是全部都按他的想法弄的。参考西式的婚礼,订婚宴设在湖边不远的那片大草地上。粉色的蔷薇绑成几个不同造型的拱门立在草地上,洁白的纱帐缠绕在树上、花门上,衬着周围洁白的月季和百合,如同梦境一般美丽。

中间的场地上摆着两排大长桌,铺上印着清新绿色小花的桌布,各式各样的食物和甜点由精致的盘子装着放在桌上。边上还有厨师或在烤肉或在煎牛排,同样穿着白色统一大围裙丫鬟小厮们则手上端着食物和酒在人群中穿梭而过。

来参加订婚宴的都是杨凡和林墨竹相熟的,人数不多,大概四五十人。他们在来之前就知道这是杨凡家乡的习俗,但是当他们亲眼见到时却还是惊讶不已。对于一辈子就生活在这个国家的他们来说,巨大差异的文化带来的冲击力也是巨大的。

一到场所,他们就发现自己的眼睛都不够用了,目不暇接的四处打置起来。同样,偏西式的美食一样引起了众人的赞叹。因为条件有限,杨凡只弄来了葡萄酒,食物上则有牛排、三明治、浓汤、饼干和布丁。杨凡这个只吃过猪肉没见过猪跑的家伙,对西式料理也是一知半解,加上材料有限,所以做出来的味道也只是尚可而已。不过对于在此之前完全没吃过西餐的人来说,这些菜已经足够有吸引力了。

总体来说,整个订婚宴还是挺像模像样的,至少每一位宾客都对今天的订婚宴表不很满思。

【本章 完】

第七十二章 待嫁

中秋过后天气一天天转凉,等到重阳过后时节已经进入深秋,身上的衣服也渐渐加厚。

一天清晨,杨凡起床是看到屋顶结了一层白霜,才猛然发觉冬天不知不觉中已经到来。站在院子里,杨凡望着一个方向发呆:今天这么冷,也不知道墨竹有没有带厚衣服要不一会儿让管家送几套过去?

想了想,杨凡也没心思打拳了,叫来管家吩咐:你过去看看大少爷他们还没有其他需要。

是,老爷。得了令,管家连忙准备了两套厚一点的衣服去了桃花庄。

离杨凡和林墨竹大婚只剩下两个月的时间。按照北越国的风俗,林墨竹要从娘家出嫁。可是林墨竹这世上只剩下墨非一个亲人,哪里还有娘家?

纪惜言知道这个情况,就提议他和裴宁远做林墨竹的娘家人。他与林墨竹是好朋友,裴宁远又和杨凡相熟,他们能做林墨竹的娘家人是再好不过了。于是杨凡和林墨竹欣然接受了这个提议,几天前,林墨竹收拾了些东西就搬到桃花庄去住了,

同行的还有黏着哥哥不放的林墨非。

因为要在桃花庄一直住到腊月他出嫁那天,所以林墨竹当时收拾了不少冬天的衣服。早上醒来时明显感觉到气温下降,他连忙从柜子里拿出厚衣服给自己和林墨非换上。

因为天冷,小墨非躺在被窝里哼哼唧唧不愿意出来,哥哥~~小非呼呼,没醒。已经七岁的林墨非语言能力只相当于两三岁的孩子,不过至少能表达大部分的意思。

在家里的时候,大家宠着,林墨竹虽然觉得这样不好,但却没办法阻止大家。

现在他们两住在桃花庄,林墨竹就想趁这段时间将林墨非的一些小毛病给纠正过来。因此这会儿他完全无视林墨非的撒娇耍赖,叫了几声林墨非还是缩在被窝里不动后,他就直接把手伸进被子,握住小胖墩胖乎乎的小脚,把人给拖出来了。

呀!哥哥,嗯,哥哥~小胖墩白胖胖的两只小脚扑腾着,双手紧紧抓着被子在做最后的挣扎。

因为动的太厉害,身上穿的里衣都卷了起来,露出一截白嫩嫩胖乎乎的小肚子。林墨竹怕他着凉,连忙将他抱起来,把衣服给他穿了上去。衣服穿上去后,林墨竹把小棉裤递给他:小非,自己把裤子穿上去。

被强制从被窝里挖出来的林墨非嘟着嘴不大高兴,不过面对哥哥严肃的表情,他还是乖乖的拿起裤子穿了起来。全家上下林墨非最亲近的人是林墨竹,但同时最怕的人也是他,因为只有林墨竹才会凶他。

以前在家,林墨非衣服基本都是别人帮他穿,所以一条裤子他捣腾了好半响都没穿上。林墨竹见他着急的小脸红通通,就凑过去帮忙:脚要先放进裤腿里对,一只脚一个裤腿是这边

细心教导下,林墨非成功的把裤子给穿上去了。然后林墨竹把鞋子也递给他:鞋子也试试看。

成功穿上裤子后,林墨非似乎发现了穿衣服的乐趣,很高兴的拿着自己的小棉鞋往脚上套。当然,左右不分的小胖墩最后还是需要哥哥的帮助才能把鞋穿上。

穿戴好后,哥两手牵着手出了屋子。这脸还没来得及洗呢,就有下人来报说是锦绣山庄那边的管家来了。待管家把装着兄弟两衣服的包裹递上来时,林墨竹心口一阵滚烫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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