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四节 丹师(2 / 2)

加入书签

作为过来人,元昌能默默坐在房间里,听着外面师兄弟的狂吼尖叫。他们跺着脚,用力朝着墙壁上挥拳乱砸,活像一群暴力症状的精神病人。

有人热泪盈眶:“爹!娘!二老在天有灵,儿子终于修炼有成!修炼有成了啊!”

有人面目狰狞:“我也是炼丹师,我如今修炼有成。总有一天,我也可以成功筑基。王老二、陈霸虎,你们****的当年用高利贷把我弄得家破人亡,等到我下山之日,就是你们人头落地之时。”

还有人对着天空中皎洁的月亮痴痴发呆,口中喃喃自语:“小洁,你看到了吗?我也可以炼丹了,我不是废物,我真正成为了仙家修士。你爹一定会后悔当初嫌我穷,没有把你嫁给我。现在……你过的好吗?”

当最后一名炼丹学徒红着眼睛从炼丹房里跑出来,对着天空苦笑怒骂的时候,元昌能也推开房门,和所有师兄弟一起,唱着歌,跳着舞,一起喊叫,一起流泪,一起指着天空吼叫着发誓。

我们要成功!

我们会成功!

世界的未来,属于我们!

厨子似乎很是明白这些刚刚晋级成为丹师修士的激动。他们准备了很多酒菜,悄悄摆在桌子上,就转身离开,没有惊动任何人。

那一晚,每个人都喝醉了。元昌能没有使用修为化解酒力,其他人也是如此。唯有酣睡,唯有大醉,才能使得狂热如火的头脑彻底冷静下来。

第二天,杨天鸿走进了院子。

元昌能带着另外九名师兄弟,对着杨天鸿齐齐跪下。

懂得知恩图报,是身为修士的基础要务。若是忘恩负义,那种人连禽兽都不如。

杨天鸿把所有炼丹师从地上一一扶起。元昌能记得很清楚:那天,小师弟脸上带着阳光般灿烂的微笑,他的声音仿佛钻进了自己的心里。

“恭喜诸位师兄修炼有成。此后,每天配发的药材数量,还会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一倍。此前的约定,仍然有效。只要师兄们能够炼出丹药,每人每天都能留下一粒。无论如何处置,都由你们自行决定。当然,有一个前提,就是这些丹药绝对不能出现的世俗世界,更不能将其当做货物卖掉。”

一群新晋的炼丹师纷纷保证绝对不会出现这种事情。杨天鸿却微笑着说,任何口头承诺都比不上对双方具有限制能力的契约。他要求十名一品炼丹师滴血盟誓。当然,做出的承诺,就是他要求的那些内容。

这种事情没什么困难。包括元昌能在内,没人觉得有什么不妥。丹药就是修士的命,傻瓜也不会把丹药用于交换俗世银两。订立契约的过程没有丝毫麻烦,炼丹师们一个个顺序划破手指滴出鲜血,杨天鸿脸上也一直挂着令人舒服的笑意。

《玲珑密录》记载了一种上古秘术。以鲜血为引,双方可以订立灵魂阶段的主仆盟约。这种盟约具有相当程度的欺骗性,可以在盟誓双方约定的内容基础上,逐渐脱离誓言最初的限制范围,进而把发誓者的灵魂根源植入到誓言内部,使之成为掌握誓言者的仆从。

这是一种起源于魔族的秘术。经过上古人类修士的修改,成为了一种极其神妙,非常隐秘的灵魂誓约。

当然,若是想要盟约成功转化,必须满足两个前提:第一,订立盟约之前,盟约者必须在很大程度上听命于掌握誓言者的命令。第二,盟约者必须对掌握誓言者有着极高的好感和认同感。若是达不到这些要求,秘术也就是无法施展,灵魂契约限制的部分,也就只能以最初的约定为准。

《玲珑密录》将这种秘术称之为“培养型契约”。

杨天鸿不知道还有没有其他人知道这种秘术。之所以花费心力,从归元宗那里得到这些炼丹学徒,就是因为自己掌握了秘术。当然,之所以这样做,并不是为了日后与归元宗为敌。杨天鸿只是想要把这些苦心培养起来的炼丹师牢牢控制在自己手里。若是有了什么变故,这些人会毫不犹豫跟着自己一起离开。

我掌握着庞大的珍灵药园,能够源源不断提供他们巨量的炼丹材料。

我掌握着极其玄妙的功法,可以造就出一批强大的私人修士军队。

当然,杨天鸿丝毫没有想过要背叛归元宗。那里有自己的师傅,有着对自己寄予厚望的宗主和钢甲暴羆。从他们身上,杨天鸿第一次感受到除家人之外的关怀和爱意。他只想把归元宗做大做强,至于以后事情会出现什么样的变化,还是等到以后再说。

一炉药材,炼制出足足十三颗锻体丹。这种事情发生在一个刚刚晋升一品丹师的学徒身上,以前在归元宗根本就不可想象。如今,却是摆在元昌能面前的现实。

元昌能觉得身体里涌动着一股磅礴浑厚的灵能。这是昨天服用了锻体丹的效果。前后不过几个月的时间,他已经吞服了数十颗锻体丹。换在以前,这相当于宗门派发了好几年的丹药数量。

另外一个世界有句广告词说得好:想要猪儿胖,就喂饲料“膘肥壮”。

法国鹅肝为什么会成为世界有名的美食?就是因为养鹅人每天都用饲料给鹅填食,强迫它们吃到饱撑。食物大量积累变成了脂肪,想要瘦下来……真的就是一句梦想。

丹药也是如此。只要数量足够,在短时间内晋升越级,并非难事。

元昌能已经提升了一级修为。如今,他正在朝着炼气第九层的阶段冲刺。

这种事情光是想想就让人觉得亢奋。

我有丹药,修炼起来易如反掌。

而且,杨师弟承诺过:跟随他一起下山的所有师兄弟,全部都能成功筑基。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