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8章 钢刀归钢刀(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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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剩下被抛弃在屋舍里那一摞摞记载边情和日常生活的简牍,以及坐在城头边,吊着只脚,正一个人饮酒的将军。

第八矫将马匹交给高武统,让他离得远远的,独自登上了未曾设伏的障塞,见到了久违的老同学。

面前是一张饱经风霜的脸,美髯留到及胸长,头戴武巾,没穿甲胄,腰佩百炼钢刀,真是一位威武壮士!

美中不足的是,刘隆的左耳朵缺了,它和第八矫的小拇指一样,都是在西海郡那个寒冷冬天里失去的。

“元伯。”

第八矫一路上,他想了许多劝降刘隆的话,可到了嘴边却已是惘然。

“季正还是这般易信人。”刘隆倒是豪迈一如往日,伸手往第八矫脖子上比划道:“君子可欺之以方,换了任何一人,你的头颅,已挂在肩水金关上了。”

十个他也打不过刘隆,但第八矫不卑不亢:“若换了另一人,我也绝不会来。”

二人缄默片刻,刘隆先笑了出来:“好大话,这河西的风比西海郡还猛,当心将你这瘦巴巴的身子刮跑了!”

言罢递过来他的酒:“吹得发冷了罢,饮了暖和暖和。”

第八矫也不见外,接过一喝,顿时乐了:“居然是马奶酒,元伯不长记性啊。”

想当初他们初到西海,贪杯的刘隆找不到酒喝,就大着胆子尝试了羌人的奶酒,结果上吐下泻差点死掉,那几天还是第八矫照顾臭烘烘的他。

而之后羌虏入寇,西海沦陷,第八矫不会武艺,又多亏了刘隆救命。

“在边塞日久,连肠胃都习惯了。”刘隆道:“但我还是想家,想南阳,想安众的米酒啊。”

言语里没有将匈奴赶出居延塞的豪迈,反而尽是倦意。

第八矫遂道:“南阳为赤眉所占,礼仪丧尽,但不要紧,只要元伯肯效力于魏,定能打回去!”

“隗嚣也只是将孺子婴当做傀儡,欺骗刘歆罢了,元伯就愿意为了前朝的虚号卖命?”

听到此处,刘隆哑然失笑:“也不瞒季正了,原本按我的脾性,纵是居延共同御虏,但打退匈奴后,依然要摆开阵列,决个生死。”

“但就在大前日,从陇右传来消息,让我打消了这念头。”

刘隆抬起头时,已是泪流满面:“陇山被魏军攻破了,隗季孟退往陇西,为求得公孙述支援,竟献出了元统皇帝及天子剑,宣布汉帝逊位,天命在公孙。”

“季正,大汉,又亡了!”

亡得好啊!

这消息连第八矫都没收到,登时大喜,战事已持续了三个多月,终于有所进展了。隗嚣这举动在情理之中,但也是饮鸩止渴,连最后“正统”“忠臣”的皮也丢了,看来真是被第五伦逼到山穷水尽。

看着心灰意冷的刘隆,第八矫知道,这是自己规劝的好机会。

“那元伯还在犹豫什么?隗嚣名为汉臣,终究还是做了汉贼,反倒是吾主,未曾受过汉德恩惠,乃敌国也!”

“既然隗嚣叛汉,这场仗已无关汉魏,元伯何不投效陛下,击灭隗嚣,以复此仇?”

不是他吹,若刘隆愿意“起义”,列侯是绝对跑不了的,往后甚至还能位列勋臣,毕竟他与陛下也有交情。

当初第五伦被五威司命逮捕,第八矫跑到太学号召同学们随他去闹事,第一个站出来响应的就是刘隆!

而第五伦也对刘隆也颇为欣赏,但谁也没想到,阴差阳错,大家竟成了敌人。

但居延的事证明,钢刀归钢刀,同学归同学,他们仍有回转合作的余地!

第八矫还是希望,老同学能与自己一共为魏效力,开创一个新的未来!

但刘隆只默默饮酒,看着太阳一点点落下,最后叹了口气,站起身来。

“季正,临别之前,送你两样东西罢。”

第八矫堪堪接住他抛过来的东西,好沉,低头一看却愣住了。

是鎏金的虎符,以及刘隆河西大将军的印绶!

“元伯你这是……”

“你说得对,我效忠的正统大汉,已经没了,自不能再为隗嚣卖命。”

刘隆道:“张掖、武威及我麾下兵卒,已是人心浮动,就算我留下,也迟早会闹出哗变投魏。既然如此,倒不如成全他们,张掖武威,还有这上万兵马,就送给季正了!”

他饮尽囊中酒,然后朝第八矫作揖一拜:“从居延之事便能明白,季正真君子也,值得托付。我击退了匈奴今秋冒犯,保住了居延,也算尽职,自此之后,河西,就交给季正了!”

第八矫顿时大喜,只当他愿意投魏,岂料刘隆却又道:“但我也无法背离刘姓,背叛高皇帝的血脉,效力于汉家死敌!季正不必再劝,若见了第五伯鱼,只告诉他,刘隆从不后悔当初与太学生们,在五威司命前振臂请命!魏主真英雄也,只可惜隆限于族姓,不能效鞍马之力。”

他们南阳安众侯一系,是前汉最后的忠诚,刘隆不能污了家族之名。

“那元伯今后有何打算?”第八矫追问。

刘隆已经下了肩水金关,翻身上马,他这一身便装,正是为了千里走单骑而准备的。

“去找另一位同学。”

他指的是刘秀刘文叔,随着北汉、西汉相继覆灭,梁汉也被赤眉打垮,曾经热热闹闹的诸汉相继落幕,汉家最后的希望,就只剩下东南那位吴王了!

此去千山万水,比第八矫凿空还远,但男儿心如铁,绝无后悔之念。

大漠残阳如血,风又来了,黄沙漫漫中,刘隆回马,朝第八矫作别:“季正,你我今日把酒言欢,叙述过往,同学、朋友之谊已了。”

“等再相见时,当是汉魏两立,双垒相望,尘埃相接,挺刃交兵,你我之间,也再无半分留情,而是钢刀对钢刀,弗与共戴天了!”

……

PS:第二章在半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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