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五章丛林法则(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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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他的出现还有他留下的脚印,显然他是故意留下的小道上,其他的动物见词会躲避开,这也是一种尽可能的保护。

据研究者说是一种移动距离非常大的捕食性动物,所以他也愿意相信他,当时只是路过这是很正常的,如果说认为这不是路过的话,那应该算什么呢?

“一般这种动物肯定是比别人要聪明很多如果说单凭这点来的话这也是很正常的,甚至可以说这本身就是比别的情况要多的。”

沙古斯虽然一直在路边奔跑过,但是说一句实在话,他并没有看见过。这种情况甚至可以说他从未看见过。

这种问题究竟该起源于哪里?他认为这不过是一种普通的事情,而过多的想太多有点傻。

“我倒是认为这种事情可以慢慢来为他是否能否对我们造成伤害和损伤,而过多的执着。”

这一次这头狼欢他是为了争夺一头驯鹿跟狼返正发生正面的打斗,这一次竟然要补谁都顺路,这头体重应该有八十公斤以上。

“这完全可以称得上是一个庞然大物了应该说,就这么简单的,与他争斗的人八成很难。”

陈飞冲过去想直接拦着他,不要让他伤害小鹿,但是却被马尔斯拦得住了马尔斯表示啊,这就是生活。这就是需要一直面对的问题,这就是自然。

尽管被称为这个,只是因为部分驯化他们更大的野生种群,一直生活在荒原上,也是半野生的,他们一直生活在荒野上,跟他们野生的同伴一样拥有强大的鹿角和坚硬的蹄子。

“若是有人想伤害他们,或者说若是有人对他们图谋不轨,他们只要发起怒来或者说只要稍稍的奋斗起来就可以一脚踢死一个普普通通的人类。”

马尔斯看着书上的问题说道,虽然这一切他并没有真正的见过,因为他生活的那个小村庄里并不具备拥有养着这个东西的强大的财富。

所以将它作为食物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而郎欢确实又太低矮,不知他怎样完成这次狩猎,或者说大部分情况下很多人对他不抱任何希望。

其实在森林中无论如何是追不上的,在就有一个专有名词用来形容,在丛林中行走如飞。

“如果我们不动手的话,他自然会消灭,但是很正常,这就是自然界的法则,谁也不能破坏你也不能哪怕你是个龙语者,你认为可以把所有的一切按照自己的想法重新规划安排。”

听了沙古斯的话,陈飞突然有些不好意思,好像自己在成为龙语者之后,所有事情就以自己为主要的核心目的了。他并非这样的人,他也不想让大家认为他是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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