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16)(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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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迟唇角紧抿,眉心凝重,还没开口,他口袋里的电话响了,像要帮他回答似的。

是一个陌生号码,接起来,对面年轻女孩的声音热情洋溢。

您好,这里是 Kilig Garden,请问是奚先生吗?有人为您订了一束鲜花,请问什么时间配送给您比较合适呢?

谁会突然送花给他?奚迟想不出来,而且这时候他显然没什么心情收花。

不用配送了,谢谢。他回答道。

电话那头的女生为难地说:可是刚刚做好诶,超漂亮的,老板做了快五个小时要不还是收下看看呗,帅哥?

奚迟也理解她怕不好交差,提议道:给我也是浪费,我就当收到了,你送给需要的人吧。

说完,他听到对面女生好像低声和旁边人说了什么,几秒的空白后,听筒中再次有人开口。

奚先生,您好,我是 Kilig Garden 的老板兼花艺师。

奚迟心里紧绷的弦砰地一下断了,这个声音,他不可能认错。

虽然电话对面人的语调和他往常听到的都不同,带着一种惬意的慵懒,仿佛冬日里阳光下晒得暖融融的羊毛围巾。

没听到回应,那边又问了一句:奚先生?

奚迟收敛起情绪,让自己的声音平静起来:嗯,你好。

这样说可能有些冒犯,可我出于私心还是想请您看一眼这束花。那边的人缓慢而诚恳地说,毕竟它们从破土到绽放的唯一使命,就是让您感到幸福。耽误您的时间说了这些,很抱歉。

温柔到像在诵读诗歌的语气,让他一时恍然。他自然是同意,这束花现在是他抓找到霍闻泽的唯一线索。

好的,我今天白天都在医院,你们送吧。

太好了,我正好要路过济仁医院,现在带给您好吗?

不到半个小时,对方就告诉他到了医院门口。

奚迟所在的外科大楼离大门还有两百米的距离,他下到一楼,出去才发现天空中飘着细细的雨丝。

懒得再上去拿伞,他直接走进了雨幕里。

离门口还有一段距离,他已经看到了霍闻泽,抱着一大束花,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显得格外显眼。

但和霍闻泽又完全不同,他穿了一件卡其色的风衣,撑着把透明的大伞,在灰蒙蒙的背景里明亮而温暖。奚迟在原地站住看了他几秒,突然一个奔跑的小朋友撞到了他的腿,沾湿了他的风衣下摆,他只是低头温柔地笑了笑。

再抬起头的时候,他和奚迟的视线碰在了一起。

没有确认,他便迈步朝奚迟走来,奚迟也加快步伐走过去。

面对面的一刻,霍闻泽的目光扫过他白大褂肩头的一片潮湿,不动声色地将伞朝他倾了过去。

我猜奚迟这个名字就是你这样的人,果然没错。

奚迟微怔,心道他的名字能给人什么想象?

霍闻泽说话的时候,唇角微弯,眉眼都舒展开来,如同带着一阵拂面而来的风。

陌生的神态和气质,显然又是一个新人格。

他稳住心神,让自己看起来自然一些:是么,让你久等了。

不,我的失误,早知道这么远,我该问一下具体地址的。

霍闻泽说着,把手中的花束递给他。

奚迟低头端详了一下,花束的主花是白玫瑰,月光般清冷皎洁,周围枝叶和淡蓝色的配花为衬,整个作品极为简洁,却像会呼吸。

最与众不同的是包装纸,不是往常鲜花那种包法,而是剪裁得有了高低深浅的层次,蓝底的纸薄如蝉翼,上面是像瓷器一样的冰裂纹,逼真到摸一下都会被划伤,整体像是一个冰冷而剔透的花瓶。

他这样对艺术毫不敏感的人,都发自内心觉得很美。

很特别。他评价道,这种纸我从没见过。

对于任何一个创作者,特别是很高的夸赞,对面传来带着笑意的声音:是我自己画的。

奚迟稍带诧异地抬起头:是你画的?

花束本身的制作其实不久,主要是画这个画了点时间。我的本职工作是绘画,有时候会觉得沉闷,就在画室下面开了个花店。

奚迟接过他递来的名片,烫金的手写字体印着的名字是霍以辞。

他忽然感觉有一丝眼熟,霍以辞,他在记忆里搜寻着,猛地灵光一现。

有一次他坐霍闻泽的车,在副驾驶的储物屉里找个东西,无意中看到一本画展的小册子。他当时觉得疑惑,因为霍闻泽并不是会悠闲逛画展的人,霍闻泽余光瞥见他拿起这本册子,眼神略显慌乱地解释是朋友给的。

那个举办画展的画家,就是霍以辞。

他以为是霍闻泽的某个亲戚,也没再追问。现在看来,霍闻泽知道霍以辞这个人格存在,并且在关注对方的情况。

那霍以辞认识霍闻泽吗?

看他盯着自己的名片,霍以辞开口问道:有什么不对么?

没有。奚迟不动声色地把名片装进口袋,先问了别的问题,你知道送我花的人是谁吗?

不知道。霍以辞饶有兴味地告诉他,我早上下楼,发现门口有一个信封,里面是一叠钱,一张印着你名字地址的纸条,除此之外什么也没有。我还是头一次见到这样订花的。

着实神秘得令人毫无头绪。

你有没有看过《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霍以辞突然问。

看过。

奚迟若有所思地点了一下头,他明白了霍以辞的意思。

他大学的时候总是泡在图书馆,除了看专业书籍之外,偶尔也翻看书架上的闲书。

这本书所写的极致疯狂的暗恋,说实话他至今都不能理解。

仅仅是十三岁时的惊鸿一瞥,就能使少女用短暂的一生爱慕一个男人,她在黑暗中呼吸着他的一切,他却到最后也不知道她是谁。

她所做过最出格的事情,就是在他每年生日的时候,在他房间的蓝色花瓶里插一支白玫瑰。

雨越下越大,敲在头顶的伞面发出劈劈啪啪的声响。

奚迟捧着手中的花束,墨色的眼眸像雨雾般清冷,说道:我始终为你而紧张,为你而颤抖,可是你对此毫无感觉。就像你口袋里装了怀表,你对它紧绷的发条没有感觉一样。这根发条在暗中耐心地为你数着你的钟点,计算着你的时间,以它听不见的心跳陪着你东奔西走,而你在它那滴答不停的几万秒当中,只有一次向它匆匆瞥了一眼。[1]

他也没想到自己记得这么清楚,大概是好学生的基因被触发,居然背了出来。

霍以辞会心地一笑:这就是我制作它的灵感,白玫瑰与蓝鸢尾,纯洁而绝望的爱。

作者有话要说:

[1]出自斯蒂芬茨威格《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第19章 命运之神

送花者的模样,在奚迟的脑海里呼之欲出。

那人在留下信封时的表情,大概和昨夜潜入停电的病区时一样,嘴角带着狡黠的笑意。

他更加确定,这个人格在故意引领其他人格跟他见面,简直像恶作剧一般。

他的呼吸像被扯了一下,潮湿的空气钻进他的鼻息,隐约带着泥土和树木的腥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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