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荡九十年代娱乐圈[重生] 第7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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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来到三个混混以及黄兴华面前,用吊吊的声音道:

“哦,是吗?我想这是警察叔叔们被黑得最惨的一次,啧啧啧,警察叔叔知道你们这么黑他们吗?。”装b殷如楚自认从未输过,无敌是多么的寂寞啊。

不等三人看清这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女人,殷如楚就挥起扫帚,往三个混混脸上就是一顿操作,嘴里还骚话不断:“狗子们,这套打狗棒法姑奶奶我从不外传,今天赏你们了,可要给姑奶奶好好学着点。”

三个混混一时被扫帚招呼道脸上,那酸爽跟被女人用直接挠一样一样的,手只来得及挡住脸,可惜扫帚太大,殷如楚手速又快,一时三人倒是被殷如楚控制住。

“黄兴华你给老娘过来。”黄兴华被突如其来的变故整懵,此时听见殷如楚叫自己,机械似的来到她身边。

要指望这个呆子看来是不可能了,只是这扫帚功吧它是很费手速的,现在她的速度已经渐渐慢下来,自己一个人,黄兴华这样战斗力基本是个渣渣。

大姐大也不能以一敌众啊,这拳头打在身上那是真枪实弹的痛,虽然做大姐大的感觉很爽,但是殷如楚可不想真被揍,真正的大姐大最终还是得靠智慧的。

生活是需要些许智慧的,而殷如楚此时的些许智慧便是:此时不跑,等着挨打?

于是和三个混混拉出一段距离,果断的扫帚一丢,拉着黄兴华就朝大路上跑,果然三十六计里,跑为上策,古人的智慧哟。

后面三个混混的脸终于解脱,互相一看对方,那脸上一道道笤帚抽出的血痕,那真叫一个精彩纷呈。

混混三人组这才反应过来,此时殷如楚和黄兴华已经跑了,这可不能放过这两个人,于是,在凌晨两三点的大街上,就看着殷如楚和黄兴华两人前面跑着,后面三个混混追着。

不知道跑了多久,总之三个混混成功被殷如楚和黄兴华甩开,两人才终于停下来大口喘气,美人救英雄这种事可太费体力了。

缓过气来来,殷如楚才问:“黄兴华,你是怎么招惹上这些人的?你说你哈,平时不是听他们说你挺厉害的吗?今天怎么跟个傻子似的,被人劫了就乖乖挨打?今天要不是遇见你姐我,那混混们的拳头你是挨定了。”

事实上黄兴华今天确实心情不好,因为他最近写了新歌又去一家唱片公司投了稿,可惜一直没有回应,前几天他亲自跑到这家公司询问,结果人家公司的人对他不屑一顾,还说他的歌不会有人喜欢,永远红不了的,然后把他赶出了公司。

他颓然的出这家公司,感觉自己已经要被压垮,不想再做音乐的他,恍恍惚惚的过了很多天,今天他不过随便进了一家酒吧想要借酒消愁。

在酒吧里遇到了那三个混混,这三个混混也是常年混在酒吧里的,知道黄兴华的一些事不稀奇。

三个混混存心想要羞辱他,黄兴华语气很冲的让他们滚,别烦他,之后便被三个混混一直尾随到巷子里,然后发生了殷如楚看见的一幕。

作者有话要说:

小透明作者真的太难了,还是希望大家踊跃评论加收藏,感谢感谢!!!

第10章 给老娘回去认真做音乐

黄兴华看着殷如楚没说话,面对自闭的黄兴华,殷如楚忍不住开启叨逼叨模式:“怎么?面对你的救命恩人你就没有什么要说的,还有最近怎么不去宋河唱歌了,这是害怕被我的锋芒掩盖,所以才不敢在宋河出现了?”

黄兴华依旧忧郁的皱着眉头不语,殷如楚心想:老娘打得过混混唱得了歌,还就不信据不开你这闷嘴葫芦。

于是继续道:“别以为你自闭就可以不道谢,做人基本的礼貌要有吧,看你这鬼样子,是遇见什么事了?今天姐我就发发好心,来,说来听听,让姐乐一乐。”

殷如楚被逼得化身为知心大姐姐,自以为露出和蔼可亲、慈祥的微笑,实际在黄兴华看来是忍住怒气,面目狰狞。

也许是一直郁郁不得志黄兴华有了想要倾诉的愿望,又也许是今晚上和殷如楚一起大战三个混混,让黄兴华觉得和殷如楚产生了革·命友谊。殷如楚表示:是我一个人大战三个混混,ok?

黄兴华看着殷如楚明明气急败坏,却勉强忍住暴走的样子,终于噗呲一笑,然后开口道:“其实我最近在想要不要继续做音乐,你可能也听说了吧,我投给唱片公司那些歌没有一首被他们选中,前几天我又被退稿了,这些年一直如此,我已经不确定当初毅然决然是不是值得了。”

殷如楚很同情黄兴华,看看好好的一个精神小伙,现在都被折磨成一个神经小伙了:“啧啧啧,黄兴华同志你这种精神真是值得敬佩,可惜比起你姐我这种天赋型选手,你这种笨鸟注定要黯然失色了。”殷如楚无耻的说道。

黄兴华:呵呵,要点脸。

殷如楚自持她乃天降之女,对自己是蜜汁自信,一副老娘天下第一,不喜欢老娘的都是你们的问题的模样,心是真的大。因此对黄兴华这犹犹豫豫的模样表示鄙视。

“不过嘛你也不用灰心,毕竟有些人真的不适合干这样一行,像我就不一样,我就是注定要成为这个时代最伟大的歌手之一的人。”

黄兴华实在不能忍:“汝可人言否?”(微笑)

“不过还是有一小点点人喜欢你的,就是今天周哥还在问老板你最近咋都没去宋河呢,当然这个月你都没去宋河,现在宋河基本已经是我的天下了,所以你再不回去我估计到时候你就会被人遗忘了,再也不会有人记得你都音乐你的人了,既然做了选择走到今天什么值不值得,后不后悔的还重要或者还来得及?既然没意义的问题干嘛还要想,你现在要想的是该怎么让你的歌被更多人知道和喜欢。”

自己的音乐被遗忘,这无疑是黄兴华最不能忍受的,他写的歌花费了那么多心血,如果现在就离开,没有人会记得他的音乐了吧。是啊,已经到这个时候他已经抛弃了所有值不值得,后不后悔的问题的确已经不重要。

黄兴华忽然清醒过来,被殷如楚当头棒喝。如果殷如楚都可以,那他为什么不能再坚持下去呢,黄兴华在这一刻被殷如楚激励到了,当然,是反向激励。

“殷如楚就凭你?你怎么不上天呢,就你唱的那个样还想成为这个时代最伟大的歌手,谁给你的自信?”

殷如楚:反向激励也是激励,好歹救了孩子啊。不过:“臭小子怎么说你救命恩人的,你这很不屑的样子我有限控制不住我的拳头了,它特别想要往你脸上招呼。”

而殷如楚不知道的是,黄兴华虽然一直不得志,但在唱歌的造诣上不低,黄兴华在这个年代也算是高级知识分子了,因为作为这个时代的大学生,黄兴过在大学毕业后放弃了国家分配的工作,选择独自出来做音乐。

这个时代能作出这样的选择,真乃大无畏者,当然这样的人一般被称为:疯子。

可惜时运不济,黄兴华一直没有被唱片公司看中,这才沦落到酒吧驻唱,说没有后悔那是假的,可是黄兴华就是自己选择的路,跪着也要走完,要轻易放弃做音乐那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听了黄兴华说的话,殷如楚知道这小子看来已经不会迷茫了,不禁感叹,自己真是厉害,不仅救了他的身体还救了他的心灵,无敌是多么寂寞啊。

不过这小子说话真的很不讨喜好吗,真是知道为啥知道他的人都说他孤僻还脾气不好了:“难怪招惹上了混混,看来人家早看你不爽了,哎,真是的,我现在也很想揍你一顿,不知道现在去找他们合作,他们会不会看在我是他们同伙的份上忘记我拿扫帚挠他们脸的事。”

黄兴华轻笑,这一刻终于放下挣扎,放下心事,此时的黄兴华才真算是灵魂归位:嘴毒。自然知道殷如楚这是在开玩笑吗,于是道:“你可以试试看。不过一码归一码,你救了我没错,但是你唱歌的确还有问题也没错。”

殷如楚:“哟呵,还挺能说,行,既然如此我觉得我们两个有必要一决高下,现在我正式向你下战书了,明天晚上宋河来决一死战,你可别怂了啊。”

黄兴华无所谓的道:“好啊,我奉陪到底。”

殷如楚又做作的嘴角扯起冷笑:“小子,别太狂。老娘自带金手指的人会怕你?”

黄兴华听殷如楚自称老娘,也不知道金手指是个什么东西,怪怪的道:“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人,金手指又是什么?”

殷如楚阴险的笑道:“没错我就是这样的人,至于金手指是什么么,反正总之你只要知道那是你永远也不会拥有的东西就行了,哈哈哈。”

殷如楚的笑声在凌晨两三点无人的接到响起,怪渗人的,而黄兴华看着眼前笑得张狂嚣张的女子,忽然有一种感觉,也许自己的音乐道路会因为这个女人而发生重大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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