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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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德明把车停好,远远地看着任漪蘋从富民家园走出来。

最先看到的,还是任漪蘋平日喜欢穿的那双高统皮靴。

这种高统皮靴是近几年开始流行的,风靡H市。

最初觉得很有韵味,时隔未久,满大街全是各式各样的高统皮靴了。大多数女性,只在乎流行,不在乎自身条件,很粗的小腿,也弄一双穿上,将皮靴的线条撑得变形,成了两只柏油桶。

任漪蘋的小腿线条优美,高统皮靴穿在她的脚上,更显出她的模特儿身材。皮靴上面,露出小腿的一点丁儿,肉色的羊毛袜,恰到好处地露出美丽的膝关节。

往上看,是一条乳白色的羊绒连体裙,迷你型的喇叭口恰好盖住大腿的一半。再往上,却是一件米色的风衣,风衣的下摆,离喇叭裙十公分左右,形成两个层次,很有纵深感。风衣敞开的前襟,露出里面的乳白色羊绒连体裙的胸口的一小部分,铜盆领下的胸前的褶皱凝成蝴蝶结,非常优雅秀丽。风衣是收腰的,显露着腰部的轮廓和高挺的胸部。再往上看,是一张漂亮的脸,特别是那双大眼睛,海底针,让人过目不忘,浮想联翩。

年轻漂亮的女人,总是让人赏心悦目,林德明一时有点激动,脱口说:“蘋,你真美啊。”

任漪蘋微微一笑,今天,她不坐后排,就坐在林德明的旁边。

开车时,任漪蘋一声不响,不去打扰林德明,让他专心一意开好安全车。

红灯停车时,她不时轻轻用手抚摸林德明,或是甜美的对着林德明莞尔一笑,让林德明的心甜滋滋、软洋洋的,好像要融化似地。

林德明忍不住仔细端详着她的身体,因为平时是不敢细看的,从今天起,才敢细看。身边的她,鼓鼓的胸部随着呼吸一起一伏,太诱人了。

林德明的手放在排档上,他突然担心起来,生怕手会不听控制伸出去抚摸她的胸脯。

狭小的车厢里都弥漫带着“爱的味道”。

“那个臧云芳真正是鬼机灵,今天下午一进门就说:为什么今天的空气里面都是爱的味道?”林德明学着臧云芳的腔调,两个人忍俊不住笑了起来。

“要是她看到我们俩亲热的样子,我看,真的要把醋罐子打翻了。”林德明接着说,他觉得说着话时,还比较轻松。

“那她也是喜爱你,你后悔吗?”任漪蘋明知故问。

“爱情是自私的,容不得第三者。我的心里只有你,此心天地可鉴!”

“好啦,别说这么重的话。我们只是谈恋爱,只是男女朋友,不要说这么重的话!”任漪蘋这么说,心里不要多么甜蜜啊。

“可你为什么说我有贼心没贼胆啊!”林德明有点酸酸的味道。

“傻瓜,我不这么说,臧云芳那个鬼精灵,不要看出什么端倪啊,我这是烟雾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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