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1 / 2)
第二天刘锡彤再度逼问,小白菜起先仍说不知道。
于是,差役一连三根拶子夹住她的手指,痛彻心扉。小白菜熬刑不过,只得按阮金桂的话招供。
刘锡彤获口供后,立即传讯杨乃武。
在古代中国,考上了举人就是天子的门生,不得动刑,所以刘锡彤不能像拷打小白菜那样那待杨乃武,因而也没有得到杨乃武认罪的招供。同时,杨乃武的亲友詹善政、杨恭治等人也出具书面材料,证明10月5日杨乃武在南乡为岳母除灵,并不在本地。
为了能够对杨乃武动刑,刘锡彤写了一份请求朝迁革除杨乃武举人身份的报告。这份报告后来由同治皇帝做出同意的批复。
刘锡彤认为案情已经明朗,就向杭州知府陈鲁作了报告。
由于杨乃武还没有招供,陈鲁要求将犯人和案卷解往杭州府复审。移交卷宗时,刘锡彤把原告陈述的“死者口鼻流血”照验尸报告改为“七孔流血”,在验尸报告上添加验尸银针用皂角水擦洗过的字样,并将小白菜所供的“10月5日”改为“10月3日”。
陈鲁是一个军人,本来就对读书人没有好感,又听说了杨乃武经常帮别人打官司,还写诗讽刺地方官员,这些都妨碍了他仔细审查案情。由于这时杨乃武的举人身份已经被某除,陈鲁在审讯一开始就严刑逼拷。清代用刑,女人能常用拶子夹手指,男人则用夹棍夹大脚。一连几堂夹棍,杨乃武多次昏死过去,最后只得招供认罪。当问及砒霜来源时,他记起仓前有一家爱仁堂药店,随口编造说在区店老板钱宝生那里购买了40文红砒。
陈鲁要刘锡彤取得钱宝卖药给杨乃武的证明。
刘锡彤担心钱宝生不肯对质和出具证明,便请人写信告诉他,说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出卖毒药并不构成犯罪。钱宝生被传到县里,没有承认卖砒霜的事,因为他的小药店从不进砒霜,近来也不曾见过杨乃武。况且他也不叫钱宝生,而叫钱坦。后来刘锡彤的师爷陈竹山又来劝说,说县衙将会出具书面文件,保证他无需与杨乃武对质,同时威胁说,如果不出证明,将会有无尽的麻烦。
胆小的钱坦一时糊涂,写下了曾经卖砒霜给杨乃武的证明。
有了两位案犯的口供和“陈宝生”出卖砒霜的证明,陈鲁依据《大清律例》宣布了“杨乃武斩立决,小白菜凌迟处死”的判决,并于11月6日上报浙江按察使司。
按察使蒯贺荪看了审讯记录和供词后觉得有可疑之处。他和杨乃武一样是举人,在他看来,一个举人有美好的前程,要得到三妻四妾和美貌女子都不是难事,完全没有必要为了一个女人谋取毒杀人,自毁前程。所以他向刘锡彤询问审案中有没有不正常的情况。但看到刘锡彤拍胸保证,也就不再追究,将案件上报浙江巡抚杨昌浚。
一接到案件,杨昌浚起初也不放心。他派遣候补知县郑锡皋去仓前暗访。郑锡皋将刘锡彤当作暗访对象,就把暗中查访的事告诉了他。刘锡彤担心钱坦会露马脚,甚至推翻先前作的仿证,就派陈竹生前去告诉钱坦应付之策,并告诫他绝不能翻供。
由于刘锡彤的精心策划,郑锡皋做出不存在冤情的结论。
他还因为这件事得到杨昌浚的赏识,被派往黄岩担任正式知县。
得到暗访报告的杨昌浚又组织会审,确定了杭州府的判决,于12月12日上报朝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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