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沙海寻踪二(1 / 2)
旅游的人很少西装革履,更少有那种抓贼似的目光。不要以为这种打扮的就是绅士,真正的绅士表现在言谈举止当中,往往西装革履戴墨镜的是他们的跟班。楚枫在好莱坞大片里看过很多这样的镜头,今天是实景真人,还真有一种紧张的感觉。
宏峰放下背包擦一下额角的细汗:“他们在小古董店凶杀案现场出现过,讯问杰克的时候他并不知情,但监控录像显示杰克与他们擦肩而过,两者相差五分钟。”
“FBI?”楚枫若无其事地拍了拍詹莎莎的小臂:“不要这样亲密,有人会吃醋的。”
詹莎莎脸色一红,娇嗔地笑道:“钱导要假戏真做,我怕什么?你是我爷爷呢!”
“钱导”不是导演,是导游。
一提起古董店老夫子被杀楚枫的心愧疚不已,如果那天自己不回店里绝对不可能发生这样的事情。望古界的杀手本没有必要对老夫子下手,他只是一个会讲故事的人,为什么会惨遭无妄之灾?这件事始终在心里耿耿于怀,当他在雪域高原预感到有事情要发生的时候还在痛悔。
临阵脱逃是当兵的人大忌,楚枫从来没有在战场上退缩过,无论是八年特种兵生涯还是两次探险最危险的时候。这是唯一的一次,但后果无法挽回。如果没有及时离开古董店也许横尸的是自己,这就是天意?
“FBI与国际刑警没有什么区别,他们在追踪杰克。也许是跟我们一样,听到了那则新闻慕名前来的。”宏峰喝了一口水,背起背包戴上太阳镜:“我负责跟踪,等我消息。”、
“注意安全,不要暴露。”楚枫提起黑色的旅行箱,下意识地扫一眼那两个家伙,然后便在莎莎的亲挽下向钱飞的方向走去。
对旅游没有任何感觉,也许是心事太多的缘故。宏峰是第一次随同执行任务,他的能力没的说,但实战经验的确不足,这点都无法跟阿飞相比。如果时光倒退十年的话,这种任务非自己莫属!
楚枫苦楚地叹息一下,才发现钱飞正在和一个当地人聊天,举着小红旗不停地挥舞着:“me……拆哪儿!”
“what?you……china?”
“yes!yes!我想知道这附近有没有酒店?要最豪华的酒店,最好是九星级的!”钱飞一边飞着吐沫星子一边夸张地挥动着小红旗:“我的两位客人不差钱,他们是土豪,有的是many!”
当地导游不耐烦地瞪一眼钱飞,塞给他一张旅游广告,满口纯正的埃及汉语:“以为你是日本人呢,拜托不要浪费我的宝贵时间,想要咨询是需要付钱的!”
钱飞面红耳赤,感情这家伙会说中国话啊?关键是老子哪里长得像日本人?纯种的大汉民族,什么眼神呢!
“阿飞,酒店已经网定了,你跟他啰嗦什么?”詹莎莎放开楚枫的胳膊,不满地瞪一眼钱飞:“当务之急不是吃饭睡觉,而是——任务。”
“大海捞针啊,哪儿找去?当地导游说想要看最正宗的沙漠日落就要雇佣驼队,距离这里有百十多公里呢!”钱飞把导游塞给自己的皱皱巴巴的广告展开,只看了一眼便扔在地上又踩了两脚:“王八蛋,狗眼看人低!掉到钱眼里了吗?”
这样的情况国内多的是,不唯独埃及如此,阿飞有点大惊小怪了。楚枫的心思始终在杰克的身上,第二例T病毒感染者与他究竟有没有联系?如果有联系他还在不在埃及?如果在的话应该去哪里找?FBI一向是闻风而动,不会做无用功,他们难道是从中国追踪而来吗?
提着黑色的旅行箱不由自主地走到一个报摊前,随便买了一份报纸,想要了解更多关于T病毒感染者的消息据必须拓宽信息源,不能一棵树吊死。钱飞则把小红旗插在脖领子里,仰头欣赏着远处大金字塔的美景,而詹莎莎则紧随在楚枫的后面,提心吊胆地观察着周围的情况。
“不要紧张,我们安全得很。”钱飞嗤笑一声:“警察还在某国机场守株待兔呢,估计吉隆坡的警察在后悔为什么没有半夜爬起来围追堵截咱们,但那时候通缉令还没发,倒是苦了国内的便衣,他们想要抓人但鞭长莫及,哈哈。”
“得意忘形!”詹莎莎郁闷地拿出化妆镜开始补妆,正在此时,从斜刺里冲出一个半大孩子,径直撞在詹莎莎的身上,莎莎惊呼一声化妆镜脱手而出。
还没等钱飞反映过来,两个彪壮的年轻人突然扑向楚枫,其中一个狠狠地撞在楚枫的后背上,另外一个成功地夺走黑色的旅行箱拼命狂奔。
事情发生得太突然,楚枫的注意力全部在报纸上,没有防范前后夹击,一股生猛的撞击力差点把楚枫掀翻在地,而旅行箱则被生生地抢走。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的抢劫,就三步:孩子撞到詹莎莎,分散钱飞的注意力;转楚枫本人,让其失去平衡;抢旅行箱。
一系列事件十秒之内发生,第十一秒的时候楚枫就追了出去。
“站住!站住!”待钱飞明白怎么回事的时候气得怒吼两嗓子也追了下去:“老子要报警……”
报个屁警?别忘了自己的身份!
钱飞瞪着血红的眼珠子盯着前面混乱的人群,肥胖的身体在人群中左突右撞,詹莎莎在后面快步如飞,惊得人群一阵大乱。这样的事并不鲜见,世界上每秒钟都会发生无数起,只是今天落到了他们的头上而已。
抓两个小毛贼对楚枫而言真的是杀鸡用了牛刀,他的速度并不快,目标始终没有离开提着箱子在前面狂奔的家伙。对于一般人而言此时早就暴怒了,但楚枫只心无旁骛地追击,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这里是国外,我是“红通”!
两个小毛贼在逃跑的途中还玩了个心眼,试图分散楚枫的注意力,但被楚枫轻松识破,脚下的速度陡然加快。这种事情宜快刀斩乱麻,不要节外生枝,我只拿回自己的东西,不想惹事。
跑了大概近千米的距离,前面是一片住宅区,小贼一头钻进胡同里,楚枫随即赶到。估计那家伙没有料到楚枫的长跑耐力这么厉害,一般情况下都是报警、取证然后是漫长的调查,今天显然低估了对手的实力。小贼开始跑得太卖力,以至于钻井胡同之后就累得靠在墙上大口地喘着粗气,抬头之间便看到楚枫正站在胡同口,吓得转身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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