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六十四章 罪不至死(1 / 2)
“都住手!”
向涛是骄傲的,事实上,突击团因为是由突击连为班底,而突击连本身就是骄傲的,因而,这种傲气,伴随着突击团的成立,便被一直灌输到每一个战士的骨子里。
现在,见一群‘土匪’居然敢明目张胆的在突击团团部驻地周围拦路抢劫,甚至还抢到了自己身上,身为突击团的一员,谁不恼怒——你是谁先不说,有什么动机咱也先不问,就凭你敢拿枪对准我们,仅这一点就够了。先把你打服了,咱们再好好说说到底是怎么回事。而这,就是突击团的傲气。
但李峰不一样,李峰这次是来调查的,不到万不得已,不想干涉地方上的事物。
可如今,眼看着身边的战士居然就要跟对方打仗,他心里挺郁闷的,不为别的,只因为这一仗对于他来说,有些莫名其妙:对方在林子边休息,见到自己这边到来后,立马到林子里戒备,见自己这边也戒备起来,对方的枪口就伸出来了……说实在的,造成这种紧张气氛一步步升级,最根本的原因就两点:一是,本地区土匪众多,两支不认识的兵马碰见,自然要相互戒备,在这种气氛下,一丁点火星子就够了。二是,小鬼子到来后,本地区的局势就越发混乱了,在这个兵荒马乱的时代,谁放心谁啊?自然是先自报了再说别的。
说的更深刻一点,这一切的误会就一个字——乱!由于时局的混乱,人心的混乱,信誉的混乱,造成了谁都不相信谁。可以想象,这么多混乱之下,这样的误会之事,甚至莫名其妙的就打生打死之事,绝对不会少。
好在,李峰对于土匪了解的比较少,因而相对比较冷静一些,及时开口,制止了这场眼看着就要爆发的火并。
傲气归傲气,命令必须得服从。既然咱们当中最高领导发话了,那就只能服从了。
于是,正要顺着林子冲过去的二排,只得暂时停下。
如果说,对于李峰来说,这一仗有点莫名其妙,那么,对于贾家的人马来说,就是一种憋屈了。
我们不就是在路边的林子边休息一下吗?你们怎么不派个人来打声招呼,上来就要开打,到底是不懂规矩,还是跟我们贾家有这么大的仇恨?
向涛等突击团的老兵,对于这一带的绿林规矩当然不怎么清楚,而那些新加入的,同样不是很清楚,就更别说李峰了。加上他们深入骨髓的傲气,觉得这天底下的大路,都改给自己走,既然有人敢拦着,那就用武力直接打开对方才是最豪气,最过瘾的方式,所以,也就没怎么在意。
而按照本地区的绿林规矩,像两只队伍碰见了,如果都在运动中迎头撞上,那么,都会在一定距离外停下,然后双方互派人去对方的队伍中当人质,双方经过时,不仅枪口要对天,甚至只能背着枪,以示自己绝无攻击对方之心。
而像一方在休息,另一方接近,那么,接近的一方就得先派个人过去报上字号,然后,休息的一方再派人到对方那里去当人质,然后背着枪经过。这才是最正确的规矩,当然,些许细节上可能有所改变,但大体是这样的。
而像向涛他们,一上来什么都不说,直接拿着枪,气势汹汹地冲过来(在贾家人马看来,就是如此),这就只能是三种情况:对方仗势欺人,要给自己这边一个下马威;跟对方有不死不休的大仇;对方根本就是不懂规矩的军人或者别的什么势力。
虽说这里是三桥县地界,可贾家好歹是龙凤县一霸,面对不知名的人马如此仗势欺人的冲过来,自然得显示一下自己的实力,表明自己也不是好欺负的,维护住贾家的威望——可别小看这个威望,人的名,树的影,很多时候,威望往往可以决定成败。
如果对方是自己的大仇人,那也没什么可说的,既然碰上了,打一仗再说……反正,在贾家兄弟看来,只要自己兄弟俩没事就万事大吉,哪怕手下的人全死光了也值得,只要有钱,还怕请不到保镖?
但是,很遗憾,向涛他们属于第三种,军人……但是,谁叫向涛等人为了方便保护李峰,穿的都是便装,那么,在贾家人马看来,这就不是军队了。因为他们会习惯性的想到,军队出行,都是穿军长的,一来可以醒目的提醒绿林好汉们别乱招惹,二来也省去了不少麻烦,毕竟,一般的土匪,谁会没事乱招惹军队?既没有油水,又随时都有鸡蛋碰石头的危险,绝对不划算。
而向涛他们穿的是便装,自然就会给人潜意识里留下不是军队的印象……所以,误会的产生,往往都不是一两个因素决定的。
不过,一听见李峰的大喊声,贾家人马自然乐的停下,甚至心头松了口气:子弹无眼,打起来的话是要死人的,大家混口饭吃都不容易,能不死自然最好。况且,对方显然是精锐,而且极为凶狠,一上来所展现出来的那种勇往直前的气势,绝对不是一般人所能拥有的。当然,最重要的是,对方人数是自己的两三倍,而且武器也很精良,最少,光是盒子炮就比自己这边的人数还要多,这要打起来,自己这边绝对会吃大亏的。
“向涛,你派个同志过去问问对方,到底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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