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7章 民兵总队(1 / 2)

加入书签

“今天,是咱们八路军突击团民兵总队成立的大好日子,在此,我代表八路军突击团,感谢各位的鼎力支持……谢谢!”

空旷的田地上,一千民兵和李靖带来的人坐在下面,周围全都是马家坡村的村民在围观,而李靖和几个负责人坐在临时搭建的主席台上……经过这几天的努力,村民们对李靖等人的印象大为改观。

仅仅几天时间,村民们由当初的仇视、冷漠,到现在的支持,可以说,这里面不仅有村民们的大度,更有李靖等人的努力。当然,从某方面说,这也是小鬼子带来的压力所致,迫使大家不得不放弃先前恩怨,为了自己的生路和子孙后代不被奴役,从而团结一致的打鬼子。

此时正在说话的李靖显得有些激动:脸上洋溢着兴奋的笑容,双眸闪动着激动的光芒,如同中了巨奖一般,无法控制内心的激动而把这种激动之情表现在脸上。

想想也是,当年的李靖,好不容易白手起家,拉起一支队伍,随后,却不得不被当时的形势限制:不仅随时担心被官军剿灭,更是小心翼翼地控制着自己手下人马不超过三百人,一旦超过了,就绝对会被官军全力以赴的清缴。而自己一旦失去了鸽子山这个据点,失去了这支人马的话,那么,下场绝对很惨。

可是,先是跟游击队接触,本着留条后路的原则与之交往——万一自己那天失败了,参加游击队也是一条活路不是?到后来与突击团接触,到后来加入了突击团,成了突击团五营营长。

现在,自己居然可以掌握这么多兵马,这是他以前只敢在梦里幻想一下的事情,如今,却变成了事实:三个县所有的民兵和游击队,甚至包括到小鬼子营地后方滋扰的二营的一连和二连,真要全力发动起来的话,总人数绝对可以过万。

每个女人都有一个仙女梦,每个男人都有一个将军梦!

这么多人马,不管是放在古代还是现在,都是将军级别的人才能指挥的。虽然哪怕只是暂时的;虽然知道这些人马虽然听从自己的指挥,本身属于党和军队的;虽然这么多人马和自己当初那两百来人的性质绝不一样;虽然知道事后这些人马将会散去,自己也将会再次成为五营营长;虽然知道这上万人马最多只能算是半军事阻止,无法跟真正的军队相提并论……但是,自己毕竟指挥过这么多人马,这绝对是自己一生中值得永远会议和最骄傲的时刻。

更何况,李靖觉得现在掌握这么多人马,虽然只是暂时的,但也是为了自己将来真正掌握这么多兵马而提前演练和适应而已。因为他坚定的相信自己离这个从小就开始的梦想并不遥远:自己已经是营长了,离团长还远吗?快则三、五年,慢则七、八年,最慢,就算是十年,自己绝对能当到团长。

“啪!啪!啪……”

李靖边感慨自己的路走对了,边下意识的鼓掌,可是,下面如潮水般的掌声还是立即就惊醒了他,却也让他更为坚定的认为:必须好好抓住这次机会。也许,这是自己这辈子最后一次当将军的路,错过了,就真的没有了,所以,只能死死地抓住。

“下面,我宣读任命书!”

李靖从二嘎子手里接过一张大纸,念道:“兹任命李靖同志为八路军突击团下属民兵大队大队长……任命王忠军同志为八路军突击团下属民兵大队第一副大队长兼民兵第一中队中队长……任命田大军(二嘎子)同志为八路军突击团下属民兵大队副大队长兼民兵第二中队中队长……任命彭国发同志为八路军突击团下属民兵大队第三中队中队长……任命张明发同志为八路军突击团下属民兵大队参谋长……任命马宏吉同志为八路军突击团下属民兵大队副参谋长……”

说实话,张明发和马宏吉,还有好几个大村寨德高望重者,全都被被任命为副参谋长。而这些任命,其实全都是李靖自作主张的临机决断,否则,谁听说过,一个地方上的民兵,居然还设立了一个参谋长和九个副参谋长,却连一个正儿八经的参谋都没有,这真是要多奇怪有多奇怪。

可是,不管奇怪不奇怪,在现实面前,存在就是有道理的。

之所以如此,主要是为了团结大家,因为他很明白这些各村寨的土霸王们的想法:很要脸面。尤其是在这样重大的公开场合,自然更看重脸面。

而这些人其实心里都清楚,自己虽然德高望重,可反过来说,德高望重者,十有八九都是年纪很大的老者了。既不能扛枪,也无法上阵亲手杀敌,最多就是坐在后方出点主意。但是,他们对于军事却基本上属于一窍不通,所以,他们心里清楚,这只是一个虚衔,视为了突出他们的身份地位,尊重他们的个人脸面,甚至,直白点说是为了让他们拥护所有人一致抗战,而给他们专门设立的一个虚荣的职位。不!准确的说,哪怕他们不全力拥护,只需要默许手下人支持抗战,甚至不背后使坏的一种安抚。

要知道,一旦这些人要是公开站出来反对,那么,对于他们下面的各个村寨,就会形成一定的威慑力,会极大的阻碍村民们打鬼子的积极性。

所以说,李靖这临机决断,其实是很有道理的,也体现出他在与人打交道方面的老谋深算。更准确的说,也是为什么当时张青山看重他曾经的绿林人士身份的一个原因所在。要不然,换个不懂得这些人情世故,尤其是不了解这里面各种门道的人办这事,搞不好这些人当面笑哈哈的答应,转身就给力下绊子,甚至直接使坏,那绝对能让你事倍功半。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