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一章 人前小白兔,人后黄鼠狼(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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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她随身携带的是当年立下的文书?”凌夙眼神不悦的扫一眼金悦问。

“必须是啊,她这次接近咱们,就是为了把文书拿出来,然后好和你在一起啥啥的。”欧潇歌知道这醋没必要吃,但一想到这女的随身携带的东西,她就觉得膈应。

凌夙看着欧潇歌吃醋气鼓鼓的模样,顿时心情大好,不过首先还是要把文书的事解决掉。

“拿出来。”凌夙冷冽的目光看向金悦,非常强硬,且不容绝的命令道。

金悦被凌夙盯的浑身一抖,她很想直视凌夙,但却没有那种胆量,直视一瞬,对上凌夙的视线,她就会感觉到一股非常强烈的压迫感,即便多避开凌夙的视线,也仍然会觉得脊背冰凉,不寒而栗。

明明是这么恐怖,明明是这么可怕,可是金悦却偏偏喜欢这种危险的感觉,令她非常着迷。

这一次,金悦没有犹豫,很爽快的把文书拿了出来,虽然是塞在手包里,但看得出,金悦将这文书保存的很好,几十年过去,仍然没有任何损毁。

凌夙接过文书,一目十行的看了下文书的内容,这文书虽然时间很久,但仍然被法律效果。

不得不说,凌父真的给凌父留下一麻烦。

文书中写的很清楚,凌夙需要在金悦二十六岁前娶她,如果过期,或者拒绝和金悦结婚,凌夙将要把“夜神之帝”百分之十的股份转让给金悦。

凌父的签字,和金盛华的签字都在,字迹仍然很清楚,而且文书内容简单易懂,所以没有任何漏洞可循。

“给我看看。”欧潇歌对凌夙懒洋洋的伸出手。

金悦想反对,但文书已经到了凌夙手里,她说什么都没用,反而会让凌夙讨厌她。

“天炜调查的真清楚……”凌夙都忍不住要吐槽了。

拿过文书,欧潇歌一看……“的确是够清楚,是不是找到当时在场的人了。”否则怎么会这么清楚。“凌夙,你爸比在你还是豆丁的时候,就把你卖了……”她憋着笑,用怜悯的眼神看着凌夙。

最近的欧潇歌很情绪化,前一秒还在吃醋气鼓鼓,后一秒就开始嘲笑上凌夙了,情绪变动这么莫测,本人却毫无察觉。

“他本来就是这样的人,我的想法在他看来根本不重要。”说不重要都是客气的,应该说根本不需要考虑他的想法。

“好吧,不提你爸比了。”欧潇歌知道凌夙对凌父没有任何好感,也知道凌父对凌夙带来的伤害,只是死者已矣,她不希望凌夙一直在意着。“那你准备怎么办呢?”说实话,不管是哪一种,她都不想便宜了金悦。

“你带着这种东西,接近我想做什么?”凌夙自然知道金悦的目的,不过他偏偏要故意问问,想听一听,金悦能胡诌出什么样合理的理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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