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大腿有些不牢靠(1 / 2)
残垣断壁间冒着袅袅青烟,令整个平舆县城笼罩在一片烟幕之中,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刺鼻的焦糊气味。
一场大火将半个平舆焚为赤地,近万人居无定所,一个惨字怎生了得,所幸火灾发生在白日,没造成什么伤亡。
灾后重建,分流安置解决灾民的居住与吃饭,件件都是令人头痛的事情。
然而,水火无情,青天有义!
县衙两位老爷火场救人的壮举,在平舆百姓口间口相传,陈知县陈青天的高大形象深深印在平舆百姓心中。
当然,中间又怎么少的了某人的推波助澜。
大火燃了一日方才被扑灭,整个县衙都起来,乐天也是忙的未曾合眼。做为工房押司,乐天与一众工房书吏在估计灾后重建所需银钱时,有门子寻来传话,大老爷招唤。
放下手中差事,乐天来到签押房,未曾见礼便见陈知县与严主簿还有霍县尉三大老爷齐聚一堂,在那里交谈着什么,神情如临大敌一般。
躬身见礼,乐天只听得陈知县问道:“安置灾民,县公馆可曾占用?”
“除去投亲的灾民外,还有不少灾民无处安置,这县公馆自然是用得到的!”乐天回道,不过心中不明白大老爷问这又是何意。
严主簿说道:“蔡州那边传来的消息,知州老大人亲任安抚使,带着州府一众官员前来平舆巡视灾情,这县公馆自然要用的上!”
这个时候来不是添乱么,安置灾民己经忙不过来了,谁还有空去接待那位老爷们!乐天在心道。
“人祸可避,天灾难躲,知州大人前来平舆,也是代表当今官家安抚受灾百姓!”见乐天不解的模样,严主簿解释道,随即挑起了眉头:“你也知道,那黄通判因酒债之事与县尊不睦,这黄通判也在此行的一众大人中!”
乐天刚进衙门做事时,以为通判只是知州副手,不过是个冷灶官而己,但在熟悉宋朝官制之后才发现,这通判名义虽说是知州的副手,然而其实际权力却丝毫不比做下主官的知州要小,州衙下达的公文要知州与通判二人联合署名才有效果,除此外通判还能直接奏报朝廷的权力,并对下属县军同级级别的官员进行课考。
通判的品阶虽然只是八品或是从八品,然而手中权力却与四、五品知州老爷不相上下。副手与一把手有同样的权力,这恐怕只有在宋朝才能见到,这也是宋代皇帝以小制大施政思想。
无独有偶,后世明清也有巡视地方的七品巡按御史一职,其主要职责是代天巡狩,藩服大臣以及考察府县官员,颇为风光,也有以小制大制大之意。
“若是这样,这县公馆更要分一半安置百姓了!”想了想,乐天说道。
“不可!”霍县尉摆手,说道:“此次平舆大火,上官不追责我等己经不错了,若是招待上再有所怠慢,大人心生怨恨……”
“大老爷若是想挑毛病,招待的好与不好,都会寻出一堆的毛病!”乐天说道,随即又试探的问道:“想来大人口中所说的怕上官怨恨,于县尊来说,那真正危险之人应是那黄通判罢?”
陈知县木然点了点头,年前黄家酒债之事,显然就是黄通判借机向自己勒索些好处,而通判又有上报朝廷的权力,免不了借平舆火灾来打击自己,心情不免沮丧。
乐天沉默片刻,才说道:“先且看那蔡州府的一众老爷是何态度,若是态度有异,大老爷以不变应万变即可!”
“何为以不变应万变?”严主簿知道乐天主意颇多,有些好奇的问道。
乐天说出了一句上一世的经曲名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听到乐天这般说话,霍县尉哑然失笑:“上官面前,我等卑微,如何以小博大?”
没有回答霍县尉,乐天向陈知县请示道:“平舆逢此大灾,朝廷赈济一时半刻也不会到来,请县尊准许属下向本乡富户募集钱粮!”
见乐天说的有理,陈知县应道:“准!”
陈知县随即又道:“我等安置灾民,这次招待上官之事,便交与你了!”说话间拿出一张单子递与乐天:“这是州府传来的名单,你且看一看。”
应下差事,乐天心中也明白陈知县的意思,眼下这个时候正是衙中三大老爷表现的时候,若去逢迎上官,必然为人所诟病。
随后乐天展开手中名单细细观看,排在第一位的名字唤做叶梦得,显然应该是蔡州知州;第二位的名字,乐天自是熟悉,是那位一直只闻其名不见其人的黄炳黄通判,至于以下杂佐官员,乐天只是在公文中见到过。
只是乐天望着那叶梦得的名字,感觉有几分眼熟,似乎曾在哪里听说过的一般。
“县尊让你招待这些上官,自然有上官的用意!”严主簿说道,随即又道:“蔡州府尊叶老大人出身文人世家,其从祖父为当朝名臣叶清臣,四世祖为咸平年间进士,母亲更是苏门四学士之一晁补之的妹妹,叶老大人曾在朝任翰林学士,在蔡州时也曾向我问起过你!”
自己的名字传到上官的上官耳中,还曾提起过自己,乐天心中不知是喜是忧,若这位叶老爷是个风尘浪荡人自己倒是不怕,若是位正统老学究,免不了批自己个诗词浮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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