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4章 年轻人应该锻炼锻炼(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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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星探的不断挖掘,新星娱乐公司练习生人数不断的增加。至11月末,练习生已经从3人,增加到了50人。

之后,新星娱乐公司对练习生进行分班,男生25人,女生25人。并且,就像学校一样给练习生分届。现在加入了练习生算是新星练习生第一届,之后,每隔三年时间,再招一届。

作为还没出名的练习生,他们就和上大学一样,吃住都在一起,统一培训,之后等时机成熟了,便会将已经培养好的练习生推出去,当做商品一般向人们展示培训的成果和才艺。

在初期的时候,由于新星娱乐公司要快速的打响名头,所以偶像变为成品的时间很短,只经过大致的培训之后,就有机会参加影视剧和出唱片。

基本上,只要不是本身颜值和基本素颜太低,是个小鲜肉和小花瓶,都有迅速走红的机会。

当然了,这仅仅是一开始,虎门影视基地缺人。加上,林棋给了大量的这个世界没有出现的原创歌曲。

要知道,80年代很多人根本就不知道流行歌曲,国内传统歌曲只有两种流派——美声唱法、民族唱法。

很多人甚至听了邓丽君的歌曲,才后知后觉掌握了所谓的流行唱法。

但是邓丽君的很多歌曲,并不是她原创,不少都是翻唱解放前的民国流行歌曲。也就是说,改革开放初期的国内第一批流行歌曲的启蒙,居然是靠着民国时期的老歌。

在邓丽君的流行歌曲进行了一拨启动之后,港台更多的新歌,进一步风靡神州大陆。

为什么那个时代,随便唱唱就红了?

因为,人们听的太少了!

就如后世的《小苹果》、《月亮之上》、《最炫民族风》、《爱情买卖》之类的歌曲真的差吗?被很多人装逼,鄙视来鄙视去的。但是80年代除了少数情怀歌曲之外,其他的流行歌曲,真的算的唱着玩的,比业余歌手随便那首歌K歌,也抢不到哪里去。

所以,后来大量的流行歌曲已经被人们遗忘,只剩下八九十年代的一些经典,依然还被传唱。导致了,很多产生了一种错误的印象,觉得以前的歌曲比后世的歌曲更有情怀更为经典。

但是,这是建立在数量更多的垃圾歌曲,已经成为时代的眼泪的基础上。

“林总的眼光还真的厉害,虎门影视基地简直的风水宝地,根本就不差机会!几个新人接的电视剧都能达到了一千块钱一集,估计用不了多久,一些人能跟香港那些大腕明星差不多,一集电视剧片酬几万。”小陈抱着那些财务报表牙花子都快笑出来了。因为那些被培养好的明星,从本质上来说还是隶属于新星娱乐公司的,所以他们所挣的每笔片酬或者是唱片分红,都需要给新星娱乐公司大笔的抽成。

虽然前期培养偶像比较费钱费时间,但是他们一旦成型了,回报是当初的几十倍甚至几百倍,一点都不吃亏。

而且小陈还仔细的算了算,他发现公司即使不接广告代言或者其他的商业运营,仅靠着目前娱乐经纪业务,也能很好的运转下去。

因为,目前公司跟艺人的抽成非常高,新人初期至少要把50%的收入上缴给公司。一些已经小有名气的明星,抽成则降低到20%~30%,比如,公司的头号大腕刘大庆,抽成仅20%。刘大庆算过一笔账,她自己开公司,养着一堆人,还不如新星娱乐公司签约划算。

当然了,刘大庆也是贡献了新星娱乐公司大部分的收入,毕竟她有颜值而且演技也非常值得称赞,而且,之前已经有了不俗的知名度。电影片酬低于20万,公司直接帮她回绝。电视剧片酬要价也高达每集1万,逼近香港TVB和星辰台的二线电视剧明星。这样的天价,固然赶走了大量潜在的合作者,但是,新创业系给了大把的广告代言订单,让刘大庆保守估计,一年就能靠着广告代言,获得三百万元的收入。而新星娱乐公司,保守估计,一年能从刘大庆身上赚到60万佣金!

基本上,加入了新星娱乐公司之后,刘大庆身价暴涨二十倍,成为还在国内混的演员里面,最赚钱的一个。

仅靠着刘大庆的收入就可以吸引一堆的少年少女,飞蛾扑火一般,把自己廉价的卖给了新星娱乐公司,成为了签约长达十年的练习生。

十年期间如果不红,那么等于是荒废的人生。但是,新星娱乐还是很有良心的,对于一些一年两年看不到成绩的新人,直接就解约劝退,避免浪费彼此的时间和资源。

当然了,刘大庆是林总指明签的,即使出成绩,小陈也不敢揽功,而是已经开始学会拍马屁,拐弯抹角的转告林总,刘大庆的表现,以此来证明林总的眼光!

小陈的马屁,林棋感觉到有点好笑,刘大庆不是明摆着的吗?早就证明了自己,《火烧圆明园》,风靡全国。要不是国内还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阶段,演员的身价很难获得太大的是提升空间,否则的话,刘大庆恐怕身价不低于香港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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