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挑三(1 / 2)
很快陈青离开喇叭村,马不停蹄地前往县城里一家名叫辣姐饭馆的地方。
根据得到的情报,毛顺几乎每天中午都会来这里吃饭,有的时候是独自一人,有的时候还会带上两个小弟,这色狼看中的,就是饭馆的老板娘。
这老板娘自称辣姐,三十多岁,是个寡妇,长得还算不赖,主要是身材火辣, 毛顺早就看中了辣姐,可就是无法得到手,心底痒痒可又不敢用强,因为这辣姐的小舅子是镇子里的一个副局长,他毛顺要是敢耍无赖,很有可能会进局子里呆上个半个月。
陈青坐在饭馆角落里,点了一瓶啤酒几个小菜,默默地吃了起来。
现在还没到饭点,饭馆里没什么人,空荡荡的倒是十分安静。
很快半个小时过去了。
随着吃饭的人陆续走了进来,饭馆渐渐变得热闹起来。
“他妈的,老子昨天真他娘的倒霉,被一只狗咬了一口,唉,晦气。”
一个骂骂咧咧声音从饭馆外传了进来。
陈青正喝着啤酒,眼睛微微一亮,他装模作样端起杯子,眼睛已是瞥到了门外。
就看见一个扫把头青年穿着花里胡哨地跨进饭馆,他身后跟着两名小弟,三人互相聊着天,满嘴污言秽语。
“嗨,辣姐,一天不见,你这胸又大了圈。”毛顺走到柜台前,对着柜台后的老板娘吹口哨调戏道。
辣姐白了他一眼,懒洋洋说道:“吃什么?”
毛顺嘿嘿一笑,趴在柜台上,弯着腰,眼睛直勾勾地盯着辣姐胸前的凶器,咽了口唾沫:“我,我想吃你。”
“不吃饭就滚,别来我店里嚷嚷。”辣姐一瞪眼,火爆脾气立马就上来了。
毛顺连忙摆手,表示自己错了,点了三瓶啤酒几个菜,和两个小弟走到了一个空桌子坐了下来。
巧的是,毛顺三人做的位置就在陈青身边。
陈青悠然自得地喝着啤酒,吃着菜,完全就是一副没有看见毛顺的模样。
毛顺眼睛不时偷瞄辣姐,两个小弟也是眼睛放光,直勾勾地盯着辣姐胸部,三兄弟一边喝酒一边聊天,内容无非是和女人有关。
“咦?”
毛顺喝了口啤酒,眼睛余光正巧看见个人影,他下意识仔细看了眼,这一看不得了,惊得他差点将桌子都掀翻了。
“是你小子?”毛顺呸地一声吐了口痰,死死盯着陈青,他认出来了,陈青就是昨天一巴掌将他打飞出去的那人。
“老大,怎么了?”同样是扫把头的瘦小青年豁然站起身。
毛顺咬牙切齿,凶狠地瞪着陈青:“就是那小子昨天咬的我。”
“原来是你!”另一名光头青年闻言大喜过望,他早就想和毛顺拉拉关系了,眼下居然碰巧遇见了敢找顺哥麻烦的人,按照毛顺所说,陈青是趁着人群偷袭了他,才将他打晕在地,事实上陈青自然是没有偷袭,光明正大的扇了一巴掌过去,力大势沉,将毛顺扇飞了出去。
毛顺嫌这样说丢脸,因此两名小弟是不晓得面前这个青年的厉害之处,纷纷撸起袖子走了过去。
毛顺迟疑了下,他从小就混黑社会,自然是心狠手辣的主,虽然昨天被打得糊里糊涂,但他相信有两个小弟帮衬,难道自己还会不是对手?
这般想着,毛顺也是冷笑一声,伸手抓起酒瓶砰地一声砸在桌子上,顿时玻璃飞溅,他握着满是尖刺的酒瓶,跟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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