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热闹啊(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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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过饭,简初晴就打起这一河的莲藕了,这么一大片莲藕,光是炖汤一个吃法也太简单了,她想起了藕粉。藕粉方便又好吃,她很喜欢,“明天我来做些藕粉。”

“你还会做藕粉?”大红惊讶极了。

“这又不是什么难做的东西,不止是藕粉,菱角也可以做成和藕粉一样的东西,一样的吃法啊。”简初晴笑道。

不过野菱角小,做一锅粉出来不容易,她懒的动手而已。

她只是让大家伙摘了些老的野菱角,焖在锅里,煮熟了,拿出来当零食儿吃。

“那多做点,可以存着慢慢吃。”大红又说。

“那是当然,做一回当然要多做点啊。”简初晴笑道,她没想到大红居然好这一口。她自己也挺爱吃藕粉的。现在秋高气爽,太阳还不错,正是晒藕粉的好时机。

听到新东西了,阿玉更是感兴趣,问:“藕粉是什么东西?”

“就是用莲藕做成的,很好吃的哦。”简初晴嬉嬉笑的告诉她,越发挑的他们几个满脸的期待。只巴不得立马就去挖莲藕回来,让简初晴即时做出来给大家吃。

阿夜甚至主动说:“要不我现在就去挖莲藕?”

“不用了,明天早上起来现挖现做吧。”简初晴摇摇头,莲藕长在水里,并不容易保存。只有冬天挖起来才能贮存一段时间,现在挖出来第二天就有可能坏了,还是新鲜的更加好。

晚上,大家在一边闲话,阿玉像个小屁孩一样一个劲的缠着简初晴问东问西的。比如她和大红的夫妻关系如何,又比如他们平时做的事情……

简初晴也会问她一些她们平时的生活,她对鲛人很好奇,虽然已经和阿玉他们几个是朋友了,但真实的鲛人生活,她其实也没见识过。

两人叽叽喳喳的,说的高兴起来,还哈哈大笑,乐的跟捡到了什么宝贝一样。大红见简初晴这么高兴,就知道带她出来是件多么正确的事情。

“看来,她还是习惯热闹啊。”大红默默评价道。

不过这也正常,简初晴毕竟生活在繁华的大城市。而且她小时候就是个活泼外向的孩子,工作了也差不多,并不是那种死宅。只不过她是那种静也能静的下来的人,爱跑爱玩的性格也存在。

可惜的是,他俩生活的地方唯他们一户人家,确实有些寂寞了。大红这样想着,都恨不得去换个地方居住,但是搬家真是个很麻烦的事情。而且最重要的是,他的土地庙就在那个地方。

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土地庙其实比他这个已经失掉神格,变回妖身的土地神更加有灵性,它座落在那个地方,就表示这个地方很适合他。所以,他在这个地方和简初晴生活的也挺好的,现在要他把土地庙扔了,两人搬走,也不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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