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不生仲尼,万古如长夜(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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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部尚书盛以弘道:“陛下圣明,周公制定了《周礼》,其中《秋官?司寇》阐明了“一曰刑新国用轻典,二曰刑平国用中典,三曰刑乱国用重典”,我大明战胜蒙元,当时形势严峻,所以治国用重典,现今天下清明,可以用中典。”

这就有些尴尬了,本来朱由校的意思是要改变刑罚世轻世重这个原则,而盛以弘则明确指出,这个原则很好,最多只需要将原来用的重典改为中典就好了。

叶向高上前道:“陛下,根据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采用轻重不同的刑罚措施,并且严宽相济,体现了一定的人伦精神;也是礼法结合,相互为用的原则。这是刑罚世轻世重好的一方面。但是根据具体的现实需要来调整适用刑罚,会出现一些不确定的问题,谁来界定应该宽还是严,这会导致审理的腐败。”

徐光启也上前道:“陛下,法定于一,律条规定如何便是如何,不可于一时期进行重典,一时期又用轻典,这样就将律条置于可以随时改变的地位,臣以为不妥。”

朱由校之所以要改这一条,就是因为后世的严打。朱啸天作为警察,曾经和父母讨论过严打问题。他认为,每一次严打,也许可以在一定的时期内使得社会清明,但结果却是在大约二十年后,又出现一波较大规模的反弹现象。

朱啸天曾经说过:“刑法第三条中明明规定了罪行法定的原则,但我们在执行时还是用的封建社会的刑罚世轻世重老一套,这样会有效果才怪呢。”

当时在旁边的朱啸启听得半懂不懂,却记在了心里。而在这个世代后,孙承宗在给他上课时讲过,大明律条遵循的是刑罚世轻世重的原则。他当时听在心里,就已经下定决心,要将这条朱啸天很鄙视的这条原则废除掉。

看来这时代也有些人持相同的观点,吾道不孤也,他欣慰地想。

盛以弘只是本能地反对皇帝将这个原则改掉,他以为大多数人都会同意自己的观点,不想内阁两位都反对自己,一时不知道是要坚持呢,还是妥协呢。

看这样子,还是妥协吧。他打定主意,不再开口反对,当然也不能出言拥护,不然会被攻击为曲意媚上。

方从哲一直默不作声,他倒是支持盛以弘,但看这形势,自己还是不要说话的好。

朱由校道:“乱世用重典,也许有他积极的地方,但法律最重要的一点,朕认为法律最重要的就是要是刚性的,不能具有随意改变的性质。而刑罚世轻世重则将法律视为可以随意改变的,这样会使得在审理过程中留出了官吏上下其手的余地。所以朕觉得必须废除这一原则,使得法律具备它应该有的严肃性。”

这番话使得绝大多数大臣都同意废除刑罚世轻世重的立法原则。因为大家发现,按皇帝说的意思,法律是刚性的,就表示皇帝也不能够干涉到案件的审理过程,应该判什么都要遵照法律来实施,不再存在法外开恩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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