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馆偶遇(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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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酒馆

江小明径直走了进来,找了个靠角落的桌子坐下,这个时间吃晚饭还早,酒馆内并没有其他客人,

服务员走过来,拿起菜单递给江小明,“警官,吃点什么?“

江小明没有接菜单,随口道,“一碗杂酱面。“

服务员收好菜单走了回去,江小明手捏着茶杯,眼神渐渐失去焦聚,陷入思索中:

这个案子市刑警队已经将各种可能性都走了一遍,最后还是没能破案,现在案子交到我们组的手里,那么接下来那个方向才是侦查的重点呢?

从案件记录来看,似乎几个方向都没有办法再继续侦查下去,不论是情杀,仇杀,还是因财杀人,肯定死者与凶手存在因果,不可能无缘无故的杀人,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应该没有人干,那么他们的因果究竟是什么呢?

从以前案件的经验推论,死者丈夫的嫌疑应该最大,感情不合,又有其他男子与妻子来往密切,这些都可能引发杀人动机,但是却在作案时间上完全排除了他,那么剩下的可能性:激情杀人?抢劫杀人?还是仇杀?

江小明在心中分析这几个方向的可能性,

如果是激情杀人,说明死者与凶手之间肯定存在某种冲突,才导致凶手一时心情激愤,进而动手杀人,

想到这里,江小明立即推翻自己的推论,如果是激情杀人,为什么死者身上没有一点抵抗伤?既然是发生冲突到杀人的地步,之前肯定会有一些肢体冲突的,退一步来讲,就算没有肢体冲突,争吵总会发生吧,不然怎么发生冲突?

但当时在现场的人却都没听到争吵,而且根据尸检报告,死者除了喉部的致命伤,全身表面并没有其他伤痕,连细小的擦伤都没有,还有就是死者的衣着也很整齐,不像是与人发生扭打过的样子。

激情杀人好像不能成立,那么抢劫杀人呢?

现场死者的财物并没有损失,表面上看好像抢劫杀人好像并不成立,但是有没有可能是凶手最开始是想抢劫,没想到在抢劫过程中死者不配合,进而愤慨杀人,最终却因为害怕而不敢取走死者身上的财物?

江小明又推翻自己的推论,如果是抢劫杀人的话,死者身上没有伤痕就完说明她并没有不配合,死者配合、现场财物没的损失,死者却被杀害,抢劫杀人的说法怎么都说不通。

那么仇杀呢?

虽然市刑警大队好像已经将死者的关系排了一遍,那有没有遗漏的呢?死者社会关系复杂,他们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全部排查一遍没有疏漏吗?

但如果是仇杀的话,凶手在现场是如何做的呢?如果死者与他真有仇,如果死者与他是面对面碰见,死者对他肯定会有所防备,要割喉难度太大,如果他是跟踪死者,从后面偷袭的话,用割喉这种方式难度又太不符合常理,后背偷袭一般都是用钝器,像板砖、棍棒之类的,这么干净利落地割喉?

江小明在心中盘算着,但是不论哪种可能,好像都不能将现场的现象解释通顺,会不会是有什么关键的线索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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