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蛊II(1 / 2)
我是简库尔特。
七岁以前我还有家的时候,我家背后有几株黑色的曼陀罗花。那些是我母亲种来研究的,她是个草药学家,也是个会魔法的女巫。
这些关于我母亲的信息是后来别人告诉我的,他们以为我在那一场火劫之后受了严重的打击,什么都记不得了,但我其实都记得,只是不愿说出来罢了。
我记得母亲的脸、母亲饱经沧桑的手和母亲的蓝眼睛,还有她种下曼陀罗花时的身影,还有她捧着我的脸注视着我的眼神。我的眼睛和她一样是蓝的,不过是少见的深蓝。我对于童年仅剩的记忆的一大部分,便是我母亲捧着我的脸看着我的眼睛与我说话。她说我的眼睛像是被雾霭笼罩的夜幕,是夕阳照不到的与黑夜衔接的地方——那些诗意的词语都是我后来才懂的。
我那时候能听懂的只有一句话。
“简,你若爱谁便要全心全意地爱,你所有的付出终将会被看到。”
我不明白母亲为何总是对我一个小孩子说这种话,但是我一直记得。后来我长大以后才明白,或许那是母亲与父亲的往事里一个很重要的点,不过我不想追究了。
时至今日我依旧觉得我母亲是个有诗意的女子,很可惜我没有继承她的诗意。
我想那是因为我父亲的缘故。他是个麻瓜,对魔法一窍不通,可他娶了我母亲。我对父亲说过话的记忆几乎没有什么,他不善言辞,总是在沉默总是在无限地宽容;就算他觉得黑色曼陀罗不太吉利,也只是说了几句就不再管了。
后来我才知道,我七岁以后发生的所有事情,或许真的是因为屋后那些不吉利的曼陀罗花的缘故。我不懂怎么去想象没有那场灾难会发生什么,因为我已经成了魔鬼。他们说我是,我也这么觉得。
七岁那一年,我家的房子被烧了,我父母也被杀了。我母亲不肯支持伏地魔,伏地魔便要我全家的命。
若当时食死徒把我也杀了就好了。
母亲全家都被杀了,父亲那边的家人觉得我是个怪物,就把我送进了孤儿院。
七岁的我,只比孤儿院接待室里的那个台子高一点点。我踮着脚尖看着站在里面的胖女人,她正聚精会神地听着我叔叔说话,后者像拉着一条狗一样拉着我的手臂,生怕我会跑掉。
我还能跑到哪里去呢?我已经没有家了。
“这孩子有点精神问题……”
我盯着胖女人身后的一个毫无装饰作用的装饰花瓶,想让它砸到叔叔头上。
精神问题?我怎么可能会有精神问题?仅仅是因为我失去了父母吗?我想起刚才看见的排着队走过的那些孤儿,他们拾掇得漂漂亮亮,眼神却是呆滞的。那才是真正的精神问题呢。
我拼命盯着那个花瓶,它也没有掉到叔叔头上。胖女人从台子里走出来,也像拽狗一样拽起了我的手臂。
半小时之后,我就成了这个孤儿院的一份子。胖女人剪去了我从三岁开始一直没剪过的长发,因为“容易长虱子”。我摸着被剪得乱七八糟的发尾,见到了院长,一个穿着很体面的西装的中年男人。
“简库尔特?”
我冲着他点点头。他不可能不知道我的名字,只不过是要看看我的脑子是否好使罢了。
他弯下腰来看我,看到了我的眼睛。院长的目光停滞了一下便移开了,他拍了拍我的肩膀,说,“欢迎。”
我觉得他一点也不欢迎我。
我就这样成了个名正言顺的孤儿。
因为我有“精神问题”,所以那些孤儿都不太喜欢我。我很高兴,现在我可以放肆地把任何东西砸到他们头上了。尽管他们根本就没有证据指控我,但我还是经常会被院长叫进办公室责骂。
院长对我大概算仁慈,平均一周才骂我一次。换了孤儿院长得最高却脑子最不清楚的那个小吉米,几乎是每天都会被叫到办公室去。
孤儿院生活还有很大一部分是挨打。这里的老师们手劲都大得很,对未成年人似乎都有着刻骨的恨。饭可以分得不均,床铺可以安排得不公平,下手却都是一样的狠。
他们打着打着,我就觉得有什么东西变了。童年渐渐离我远去,我的心好像也跟着一起没了。
八岁那年的夏天,我在窗台上碾死了一只翅膀受伤的蝴蝶。
九岁,我用小吉米偷偷藏起来的弹弓把树上麻雀窝里的小麻雀打下来,剪开了它的腹部。
十岁,我把池塘里的一只癞□□扔进了烤箱。
做这些事情让我感到一种奇妙的快意,也为我增添了一份力量。之后在我挨打的时候,我开始反抗了,虽然没什么用。生活的唯一变化便是,人们不再敢接近我,就连又疯又傻的小吉米也不愿意把弹弓借给我了。
十一岁,我减少了做这些事情的次数。我知道我是个女巫,我会去霍格沃茨过上最好的日子。有了盼头,我就没必要有什么力量了。
夏天,邓布利多果然来了。
后来我每每想起与邓布利多第一次相见,都觉得滑稽。不知是因为他把所有看人的功力都用在了格林德沃和伏地魔身上,还是因为我的演技已经精湛到能骗过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总之在多年以后我坐在审判室中央被铁链牢牢绑住的时候,我看到了邓布利多的惊诧。
离开孤儿院之前,我杀了院长的猫。那是一只灰白相间的大母猫,在孤儿院刻意的缤纷多彩里是个不起眼的角落。它总是温顺地卧在院长的怀里,越温顺我就越想杀它。我把制服剪开,搓成绳子,把大灰猫抱到孤儿院背后的小山上,用绳子把它勒死了。我常常去院长办公室,所以大灰猫跟我很熟,不会反抗我。
制服裙子是灰色的,大灰猫也是灰色的。绳子缠在它的脖子上,很是和谐。我把大灰猫的尸体埋在小山上,和那只被我开膛破肚的麻雀一起。一年之后,它会和麻雀一样化成一堆白骨。
我知道我还得回来,不过到了那个时候,他们不会跟我追究的。他们不敢。
我被分进了赫奇帕奇。赫奇帕奇的人们看见了我的笑容,都为欢迎我而鼓掌。他们都不知道,我其实是在冷笑。我不善良、不勤劳,更没有朋友,但我也没有勇气、没有聪明的大脑和无尽的野心,我进赫奇帕奇,纯粹是因为我无法被归类。
我带上我善良温柔的面具,在面具下继续做着我喜欢的事情。我切开它们的腹腔,掏出它们的内脏,用它们的鲜血淋透我的双手,再把它们扔了。它们很脏,我却喜欢血的味道。
十二岁的时候,我厌倦了。我应该追寻更上一层的东西来填补自己的内心。
然后我遇到了他。
菲利克斯普威特,或者说,罗齐尔。
那真是我生命中最大的劫数。魔药课上他就在我对面,他偷偷看着我,我也偷偷看着他,近乎贪婪地看着他。
他生在那种乌烟瘴气的家庭,眼神却是那样的纯净。他的一切都和我相反,却又那么吸引人。如果说我的眼睛真是雾霭笼罩的夜幕的话,那他的眼睛就是笼罩我的雾霭。
他太干净了,干净得让我嫉妒。童年不幸又怎样呢?他生在优裕的纯血家庭,从小锦衣玉食地长大,舅舅死了还有表哥表姐,还有一个布莱克家族的堂姑妈。他的养父母更是出身优越,而且对他极好。
我想毁了他。
不知道他喜不喜欢血的味道。
后来我被问起父母的去向,在那个时候,我忽然明白我想要什么了。我的父母没能战胜伏地魔和食死徒,那就由我来战胜——尽管他们都死了,我要用他们的武器来毁掉那些早就已经不存在了的东西。
毁掉。毁掉。都毁掉。
我撬开□□区门锁的时候,菲利克斯那张我想毁掉的脸忽然浮现在我面前。我突然不想毁他了。我想毁的是我自己。我已经毁了我自己。
我知道那是什么感觉,但我不会去向菲利克斯奢求什么。他干净得像张白纸,我怎么好去揉皱他。
回到孤儿院的时候,我已经学会了抹去自己的踪丝,把小吉米的腿打折了。院长开始频繁地叫我去办公室挨批评。
十三岁,我发现我的瞳色正在发紫。我找不到形容词来形容那种颜色。那堆神经正在发生变化,我知道。
由于天赋异禀,我和菲利克斯被调去和四年级的学生一起上神奇动物保护学课。我很高兴。
十四岁,我提早完成了神奇动物保护学的owls考试。那个夏天,另一个人出现了。
梅拉克琼斯撞见我杀了一只猫头鹰邮局的猫头鹰,吓得直哆嗦,却谁也没告诉。他大我两岁,我却觉得他小我二十岁还不止。他太蠢了,不是褒义的可以看出可爱的那种蠢,而是真的蠢,令人怜悯的愚蠢。
在他约我去霍格莫德的时候,我发自内心地可怜他。我看着琼斯,琼斯也看着我。他含情脉脉,我却想笑。
“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好看的眼睛。”琼斯如是说。
他以为我和他想的一样,但其实我想的是怎样毁了他。我很快就知道了。
我开始给琼斯下迷情剂,每日一滴。我能感受到他看我的眼神正在慢慢转变,从感兴趣再到疯狂的迷恋。他估计还以为他是动了真心,一想到这里我就更想笑了。
至于我为什么这么做?我只是觉得我毫无目标的人生在未来可能需要一个助力罢了。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原来毁掉一个人的感觉是这样舒爽,比动物好多了。
琼斯的父母终生都在和食死徒划清界限,琼斯却“爱上”了一个会黑魔法的人。这样的讽刺是我最喜欢的戏码。
其实我还是有点难受。我不该这样清醒,不该从一开始就明白我与菲利克斯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不然我时至今日也还会期待着,或许那些迷情剂会顺着他的喉咙流下去;然后他会爱上我。
“简,你若爱谁便要全心全意地爱,你所有的付出终将会被看到。”
我的全心全意,他看不到了。从食死徒杀了我父母的那天起,我们还未开始的缘分就结束了。
所以我才会恨,才会掉进黑魔法的深渊,才会一去不复返。
十五岁,我的眼睛彻底变成了深紫色。为了不被人发现端倪,我开始调制掩盖瞳色的魔药。
霍格沃茨来了一个新的黑魔法防御术教授,塞缪尔博恩斯。他算是魔法部派来的,正派得很。
可这样的一个人却发现了我的秘密。博恩斯无意间看到了我未被遮盖的双眼,却没有说出去,因为黑魔法也是他的爱好。啊,又是一出我最喜欢的讽刺戏码,博恩斯和我一样,全家都被食死徒杀了。
有博恩斯在,去□□区的时候就不用怕那么多了。我们还常常去禁林狩猎,猎到的所有神奇动物都被我杀得死无全尸。博恩斯一直在尝试阻止我这么做,可惜他没成功。他总给我一种孤儿院院长的感觉,希望这是个幻觉。不过,在他说我是他最聪明的学生时,我心里还是高兴的。
博恩斯说我们对于黑魔法的探讨只是学术性的。鬼都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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