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主他渣得明明白白[快穿] 第337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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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娘沉塘的时候洪顺被送去学堂念书,等他回来母亲已经死了。

他并不知道珍娘是被陷害的,把猎户当成了仇人,捅伤了猎户。

担心猎户报官,反派跑出去躲了一段时间。

等他再回来,奶奶小叔和小姑已经搬家走了,反派成了无家可归的流浪儿,只得去打工养活自己。

因为他识字,在伙计们中脱颖而出,成了李家布行的小管事。

李家家大业大却只有一个女儿,财富被人惦记上,李娇娥不得不选择在家招婿。

反派无父无母,什么亲人都没有,最好掌控,李娇娥选了洪顺当丈夫。

洪顺入赘到李家当赘婿,李娇娥很是看不上她,他们并没同房,李府的人也没把他当成姑爷对待。

后来李娇娥出门做生意,遇到了洪青云,一番交流下来,两人看对了眼。

为了和离,李娇娥以反派偷盗李家的传家宝为由报官。

反派被判流放,中途逃走,回来才发现妻子成了别人的后宫之一。

也是到这时他才知道洪青云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他爹根本没死,娘是被害死的。洪顺从此黑化,一心报仇。

只可惜主角每次都棋高一着,总会化险为夷。

不管是男主还是李娇娥,反派都没能伤害他们,反而自己落了个葬身火海的结局。

祈愿人的心愿有三:保护母亲;报复李娇娥;一辈子踩着洪青云,不让他出头。

至于其他的事情,反派让明庭自由发挥。

“龙傲天——”明庭摇摇头。

这算什么龙傲天?顶多是低配版的,最后男主只混到了定安侯。

真正的龙傲天难道不是应该推翻朝廷,自己当皇帝吗?格局太低啊!

也就洪青云是男主,命好,敌人遇到他会被强行降智。一群女人像眼睛被东西糊住了一样,争先恐后地对他投怀送抱,这和男频的yy小说有异曲同工之妙。

男主15岁穿越过来,本来弄死洪青云对明庭来说很简单,可难保他不会魂穿到赵青云、何青云身上。

倒不如让男主呆在洪青云身体里,一直被他踩着。

至于改名成洪俦的渣爹,现在只是个小小的偏将军,是最低等级的杂号将军。

当然对老百姓,特别是村里人来说,这已经是了不得的大官了。

可明庭连皇帝都当过,一点儿不稀罕。

珍娘喝了灵泉熬的粥,脸色好了很多。知道丈夫没死还娶了新人,她的心也凉了。

本来这时候她应该泡黄豆,明天凌晨起来磨豆浆打豆腐。

现在珍娘听了明庭的劝,老娘不伺候了!

这一世的母亲没那么懦弱,对明庭来说是个好事情。倘若她是一个哭哭啼啼,菟丝花一样的母亲,才是最叫人头疼的。

此时,洪婆和儿子女儿走在乡间小路上。

16岁的洪小山打了个饱嗝儿,直说烧肘子太好吃了,14岁的洪小妹挽着洪婆,跟她嘀咕着:

“娘,大哥为什么不接我们去边城?是不是新嫂子嫌弃我们?”

洪小妹一听说大哥当官,还娶了官家小姐,对这种生活非常向往。

可大哥派来的人并没说起接他们,对方话里话外都说边城危险,叫他们留在洪家村,这叫人不得不多想。

“瞎说什么呢!”

一开始,看到长子给了那么多钱,洪婆还在想,新媳妇好,是个通情达理的人。

她很得意长子有出息,出去打仗不但没死,反而当了偏将。

可是现在听女儿一说,洪婆心里也觉得有些不对劲。

升官发财可是光宗耀祖的事情,结果洪大海不但不接老娘和弟妹去享福,反而弄什么假死……

一定是新媳妇儿太厉害!

官家小姐瞧不起人,说不定是她吹了枕边风。

“娘,怎么是我瞎说呢!别看大哥拿回来这么多钱,他是将军,家里肯定有很多金银财宝。他们吃香的喝辣的,让我们呆在洪家村受苦受累,这是什么道理?”

洪小妹心思灵活。

平时她经常去镇上,在茶楼里说书先生讲的故事里,将军骑大马,可威风了。

新嫂子生的大儿子只比小顺小2岁,他们结婚那么早,岂不是大哥享了很多年的福,对他们不管不问?

一想到这个,洪小妹就有些怨气。

家里明明可以早点儿过上好日子,偏偏等了这么多年,现在还要藏着掖着……

洪小妹抓着洪婆的手臂晃了晃。

“我可不是为自己!娘,二哥马上到娶媳妇儿的年纪。大哥弄了个假死,有钱也不能露出来,外人只会认定咱家穷,谁愿意嫁过来?”

“大哥能娶官家小姐,二哥为什么不行?要是能去边城,哪怕是冲着大哥的面子,二哥最起码也能娶读书人家的女儿,不用娶村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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