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到一百六十一章这下玩过火了(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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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没想到,一觉醒来,竟然不见了朱先淋。

看着床单上的一抹嫣红,林义心中百感交集,有点后悔,有点伤感,有点茫然。

这个女人之所以接近他,无外乎是希望他帮忙,在墓穴里的时候,林义甚至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

可是,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林义真的是很快乐。

朱先淋就这么不声不响的走了,林义不禁有些自责,“都怪我……要是昨晚……她是不是就不会走了……都怪我……”

他再次看向手中的信,忍不住发出一声惆怅。

离开别墅,林义的心中有些惆怅,有些怀念,有些伤感,有些茫然。

内心深处,有着许多说不出的滋味。

朱先淋这个洒脱、豪放、妩媚、可爱,而又带着神秘的女人,深深地印入了林义的心里。

小暖姐是林义第一个喜欢的女人,可是朱先淋却成为了林义第一个女人,缘分就是这么的奇怪,朱先淋走了,也不知去了哪里,留在这里的人,还要继续今后的日子。

第二天上午,林义一早拎着两串南海香蕉,来到锦江花园小区,也就是谭老爷子的家里。

保姆给他开了门,一见是林义过来,马上热情地说道:“是小林啊,老爷子在屋里听戏呢。”

林义来这也有不少次了,当下也不客气,把香蕉交给保姆,换了鞋就朝谭老的房间走去。

还没到门外,他就已经听到谭老的房中传出了唱戏的声音,房门是虚掩着的,林义随手将门推开,谭老正靠在躺椅上,手里转着一对玻璃球,电视里正在放京剧,老爷子嘴里跟着哼。

林义笑呵呵地说道:“老爷子,听戏呢?”

“小义,你来了!”谭老爷子一听到林义的声音,马上高兴地转过头来,笑呵呵地说道:“快过来坐。”

林义来到谭老身边坐下,一眼看到老爷子手里的玻璃球,这一对球是一红一绿,晶莹剔透,一看就是好东西。林义说道:“您这对玻璃球不错啊,以后都没见您玩过。”

“唉……”听了林义提到琉璃球,老爷子一阵伤感,说道:“这是我父亲留给我的,他老人家生前最喜欢它们,简直是爱不释手,明天是他的祭日,我这是睹物思人罢了……”

“老爷子……我不知道……对不起……”林义一听赶紧道歉。

“这有什么,上天是公平的,谁也不可能长生不老,生老病死是咱们最后的归宿,我父亲走的时候,都八十五了,已经算是高寿了……小义啊,怎么今天这么早就来看我老头子?”谭老慈祥地说道。

“知道您对古董挺有研究的,我这有件东西,寻思着向您请教一下。”林义笑嘻嘻地说道。

两个人现在很熟,林义把谭老当成自己的爷爷看待,谭老也很喜欢林义,所以林义在老爷子面前也不见外。他知道谭老没事搞点古董收藏,今天过来,就是想让谭老帮忙鉴定一下那枚铜印。

“哎呀,你小子还去古玩街捡漏了?捡到什么好东西了,快给我瞧瞧。”一听这话,谭老爷子一下子来了兴趣,不过他也能猜到,林义恐怕淘不到什么值钱的东西。

林义连忙从兜里掏出那枚铜印,上面用手绢包着,林义展开手绢,把铜印递了过去,“老爷子,您给看看。”

谭老看到铜印之后,顿时就是一愣,这枚铜印上面刻着麒麟,看起来像是纯金的,这若是真品,那绝对是价值千金。

要知道,在古代那会,五爪金龙代表着帝王,四爪金龙往往代表亲王和郡王,麒麟一般代表一品武将,地位极高。

单看这枚铜印的做工,如果是仿制的话,那这水平未免也太高了点,谭老爷子只一瞧,就已经看出陈年的痕迹。

他连忙接过铜印,看了看下面刻着的繁体字,脸色顿时一惊,“这、这……”

“老爷子,怎么了?”林义不解地问道。

“我再看看……”老爷子嘴里说着,手里翻来覆去地仔细观察起这枚铜印,忍不住来了一句,“你这是从哪弄来的?”

“我……”林义脸上有些为难,他总不能说是从棺材里顺手搞来的吧,虽然他相信谭老样子不会乱说出去,但是这话毕竟好说不好听,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去挖人坟墓了。

“算了算了,你去把门关上。”谭老爷子伸手指了指房门,小声说道。

林义起身去关门,回来后小心地说道:“老爷子,这东西怎么了?”

“你说怎么了?老头子我虽然老,但还没老眼昏花呢,我要是没猜错的话,这枚虎符帅印,应该是刚从土里出来的吧?我也不问你是怎么来的,这是你的秘密,但你要记住,如果以后有人问你,你就说是从古玩街上捡来的,千万不能说是在土里搞来的,知道吗?”谭老严肃着脸,认真叮嘱道。

“我记住了……对了老爷子,这到底是什么东西?”林义见谭老神神秘秘的,好奇心更盛。

“这是半枚虎符帅印,虎符你知道吧?就是古代行军打仗,调动军队用的东西,我敢肯定,这东西绝对是真的,上面刻的字,你也看到了吧。”老爷子说道。

林义顿时苦着脸,无奈地说道:“我才初中毕业,您又不是不知道,汉字都没认全呢,别说这古代的繁体字了。”

谭老爷子以前听林义说过,也知道他学历不高,整天都是跟着寿材店的师傅修道,没什么文化。谭老爷子指了指铜印下的字,说道:“我跟你说,这上面刻的是开平王常遇春。”

“常遇春?常遇春是谁呀?”就林义那历史水平,顶多是从电视剧上面能看到点,这常遇春是何许人也,他哪里知道。

“常遇春是农民子弟出身,元朝末年,天下大乱,民不聊生,绿林匪盗横行无忌,常遇春起初是一名绿林匪盗,后来归顺朱元璋,成为朱元璋的头号先锋,一路攻城掠地,所向披靡。常遇春一生戎马,万人难敌,军中号称常十万,洪武二年,常遇春暴毙于出征的路上,客死他乡,史书记载,常遇春死后被追封为开平王,至于葬在什么地方,却无人知晓。”谭老向他简单地介绍了一下常遇春的个人生平。

虽然说的不是很清楚,但光凭“半生戎马,万军难敌。”这八个字的评价,也能说明常遇春绝对是一个了不得的将领。

通过谭老爷子的讲述,林义脑海中隐隐浮现出这么一幕,一位戎马半生的大将军,在征途路上客死他乡,没能完成驱除鞑虏,一统河山的理想。

有道是:“壮志未酬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

林义隐隐可以确定,墓穴中埋葬的那个人正是老爷子嘴里的常遇春无疑。

他不仅暗暗佩服这位仁兄,同样也佩服谭老爷子的水平,简直太厉害了,一眼就能看出这东西是从土里出来的,而且还能对这东西的来历如数家珍。

迟疑了片刻,林义随即问道:“老爷子,您说这东西要是拿去卖,能卖多少钱?”

“你还想卖了?”谭老闻言,诧异地看向林义,这枚虎符绝对是收藏界的瑰宝,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宝贝,林义说卖就卖?

其实吧,这玩意对收藏家来说,那是好东西,对林义来说,其实也就这么回事了,要是真值钱的话,他一点都不介意卖掉,眼下正好缺钱呢,上次他就看出小暖姐对承包楼盘有兴趣,只可惜流动资金难倒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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