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辞学序(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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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修辞学来,就令我想到古代的智士(sophistēs)。修辞学这名称我想是从西方传入中国的,本来是勒妥列克(rhetoric)的译名,而原文又是rhētorikē tekhnē之略,此言辩士的技术也。后来希腊以至罗马的辩士有些都是堂堂的人物,用新名词来说就是些大律师和政治家,但是当初的辩学大师却多是智士,所以这种本领可以称为雄辩,有时又仿佛可以叫作诡辩,这固然是由于我的有些缠夹,而散步学派(peripatētiko)因为这些辩士非爱智之士,也总难免有点轻视,那又可以算是我的缠夹的一个原因了。

可是,散步学派虽然对于辩士不大重视,对于他的技术却是重视的。爱智者唯重真理与公道,而发挥此真理与公道又不可不恃文字言语,则其术亦甚切要,犹因明之于佛教焉,故散步学派亦自有辩学(实在,辩士应称说士,此应称演说术)之著作,至其著者即是大师亚里士多德。亚氏之书区为三分,首分可以说是名学的,关于说者,次分是心理的,关于听众,末分是文学的,关于所说,即后世修辞学之始基。其后德阿弗拉斯妥思,特默忒留斯等相继有所著述,由罗马而入欧洲,虽代有变化,流传不绝,至今读修辞学者不敢忘散步学派哲人,于智士诸子亦不能不加以怀念也。

亚氏书中首分区别所说为三类,一政治的,二法律的,三临时的,是也。基督前五世纪中,希腊政体变为民主,公民在议会和法庭上的活动渐以增加,前两类的演说遂很重要,而临时尚有一种臧否人物,如送葬演说之类的东西,即所谓epideiktikoi logoi,此言显扬的演说,其性质较广,故文学的意味亦较多。此三者皆系口述,唯名作传诵,家法习作,影响至大,其时历史而外实唯此为散文之大宗,其措词结构之法遂沿为散文的准则了。在中国的情形就全不相同。中国人向来是没有谈国事的自由的,除非是宣讲圣谕,上条陈,在衙门则等候老爷的判决,希腊首二类的文章在中国就变了相,成为陆宣公奏议和樊山判牍了。第三类似乎还多一点,史论传赞墓志,门类繁多,也多少有些文学的意味,然而都是写而不是说的,不,也并不是预备或模拟说的,这便与希腊以及欧洲是一个极大不同。加之文人学士多缺乏分析的头脑,所以中国没有文法,也没有名学,没有修辞学,也没有文学批评。关于《文心雕龙》等的比较研究,郭绍虞先生在序文里很精要地说过了,我不能再说什么,现在只是想说明中国没有欧洲的所谓修辞学,要知道这种修辞学不得不往西洋那方面去找罢了。

介白在平津各校教书,感于修辞学教本之缺乏,根据教学的经验与知识,编成这一本书,将交书店印行,叫我写一篇序。我很喜欢有这简明切实的新修辞学出世,很愿意写,但是在这方面所知有限,只能写下这几句平凡的话,聊以塞责而已。

中华民国二十年七月七日,于北平苦雨斋,时正大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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