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1 / 2)
“我的手呢?”迟澍在地上迷迷糊糊地找,“我的手找不着了。”
“等我回去,等我回去就帮您一起找。”尹生很高兴自己能接到这通通讯,但他也很害怕,怕迟澍长官其实是想找自己的哥哥,“请您等我,好么?”
“我找不着了。”迟澍摇了摇头,他又醉,又清醒,头皮生疼,他只允许自己脆弱几秒,恍惚过后,又变回了无人能接近的样子,“汇报你的位置,哨兵。”
“我会把位置坐标发给您。”尹生没有忘记任务,“我会找到周允。”
“找到周允。”迟澍的左腕疼得厉害,仿佛那只手就在身体上,它还疼着呢,像被火烧掉,事实上它确实被烧过,“周允……他很强。”他在酒精的作用下想起了那个逃跑的向导,挖出了一颗跟踪装置然后跑进了沙漠的s级向导。
“找到他,尽快带回来。”迟澍将丑陋不堪的机械手放进冰水里,试图缓解灼烧的剧痛,周允很强大,他也不知道这头小狮子能不能应对,“尽快带回来,小心他的精神力。”
“是的长官。”尹生抬起了头,重新看向那些带电的装置,在挂断之前,他将情绪埋在了声音里,“87102b汇报完毕,长官,我是尹生。”
通讯到这里就结束了,迟澍捏着已经没有声音的通讯器,慢慢地放下了。他抬起头,镜子里面是一个人,但是已经不能认出来这就是自己。
现在的自己,身上已经背上了无数哨兵的鲜血,这辈子洗不掉。他又看向自己的手,内心深处有个微弱的念头,让他羡慕起正在沙漠某处生存的周允。
如果可以,他希望周允不要回来。
沙漠的小帐篷里,又看到了一次完整的日出。
宋捡躺着看外面从暗到亮,看着月亮沉下地平线的同时太阳升上来,感受温度慢慢回暖,感受血液在身体里流动。他摸着肚子,现在肚皮上有两处疤痕了,一个是十字,一个是取子弹的缝合伤。
不过现在它们都长好了。
哨兵的体质强于向导,他并不需要太多睡眠,趁着哥还没醒,宋捡轻手轻脚爬动到狼的旁边,去看它们的伤。那些灰白色的狼已经能够试着站起来了,它们的缝合伤也在康复中,只是剃掉了毛的那一块需要时间才能长回来。
但是黑色的狼,情况不容乐观。它躺在那里,艰难地呼吸着,仿佛随时就要离开这个世界。
宋捡取了一些水,试着滴入它的口中。但是没有用,它拒绝吞咽。不仅不吃不喝,它的呼吸声开始沉重,呼哧呼哧的,能听出它的心脏在承受多大的负担。
“你就真的没有什么留恋的吗?”宋捡又拿了一块昨晚没吃完的熟肉,撕开,撕成肉丝塞进它的牙缝。它的牙并不完整,缺了一颗后槽牙,那是哥和它打架的证明。
也是它捍卫领地,捍卫了头狼地位的证明。可是现在它都不要了,一匹狼失去了视觉,它的骄傲不允许它活下去。
“它怎么样了?”周允在身后醒来,手搭在宋捡的腰上。
宋捡摇了摇头:“它不吃,哥,你想想办法吧,我不想它死。”
“我也没有办法。”周允试着给它塞食物,又滴了水,仍旧得不到任何回应,“咱们去找水源吧,打来水。”
宋捡不甘心,可无论怎么抚摸,这匹狼都不动耳朵,也不再摇尾巴,它只是静静地等待着它的死亡,没有任何情绪。要不是肚子还有轻微的起伏,宋捡真以为它已经死掉了。
“打水去吧。”周允站了起来,穿上裤子,“在它死去之前,咱们要给它最后的尊严,把它的皮毛擦干净。”
宋捡再不舍得也没有办法,只好穿好衣服,跟着哥一起去找水源。他们简单吃过早饭便出发,带好全部的铁皮水壶,一共十个。小黑身上还驮着十个水壶,这样带回来的水足够他们用一阵子。
待产的母狼留下,其余的跟随他们出发,用狼的嗅觉寻找地下水或天然的沙漠水坑。宋捡的嗅觉也得到了加强,他和狼一起嗅,再快中午,温度最高的时候,找到了一处几平米的水坑。
就是这样一点的水坑,已经足够两个人用。但周允先让他的狼喝饱,这种小水坑不出几天就会完全消失,等狼群痛饮完毕,周允才带着宋捡过去,先装满水壶,再脱掉衣服。
刚刚没过膝盖的水坑成了他们的洗澡盆,两个人连日逃亡,身上都脏得不得了。他们站在水里互相搓揉对方的头发,把沙子洗出去,把对方的后背搓干净,等到再从水里出来,两个人的头发竟然快要晒干了。
水坑里的水只是变浑浊,但是周允知道,沙漠里仍旧会有动物过来喝水。被沙子弄脏的水不是真的脏,等到他们离开,过一个小时,那些沙子就会重新沉底。水会再次清澈。
惦记着家里的狼,他们立刻回程,途中宋捡发现了几株果树。它们矮矮的,却结出了很多青色的果实,宋捡见有鸟吃过的痕迹才摘,尝了一口,酸得他差点抽筋。
“好酸啊,哥,这个好酸啊!”宋捡甩了甩头发,一边吐舌头一边往兜里塞果子,全部塞得满满的。
“酸就不要了,会有鸟和蜥蜴过来吃。”周允说,半长的头发还没有扎,和在基地里的模样差很多。
“给小灵姐摘的,她想吃酸的,她怀孕了。”宋捡记挂着张灵的身体,“她说肚子大了之后就想吃酸的。”
“咱们现在又回不去。”周允帮着他一起摘,结果一转头,看到宋捡偷偷往嘴里塞了一颗青果,酸得他站在原地不能动,两只拳头紧紧捏住。
“你干什么!”周允立刻过去掰开他的嘴巴,“吐了!”
“我不吐,我不吐,我喜欢吃酸的,我从现在喜欢吃酸的了。”宋捡嚼吧嚼吧赶紧咽掉,“好吃,我再……我再多摘一些,晒成果干给小灵姐。”
周允苦恼地揉揉眉毛,宋捡的情绪在他面前无所遁形。小狗想要模仿大肚子的孕妇,想要感受怀孕的感觉。
在太阳快要落下,他们终于带着水赶回了小帐篷,可是还没走近,宋捡就停下来了。
空气里有不一样的气味,宋捡越跑越快,越跑越兴奋,随着他跑起来,狼群也跟着狂奔。这是血和奶的混合气味,母狼生了,它们一定是趁着自己不在的时候生下了幼崽。
“哥!快点儿!”宋捡回头催促,“我闻见了!”
“你别吓着它们!”周允只有普通人的五感,根本没闻出来,但是他有着动物的感官和警惕,习惯性地观察地上的足印。
许多杂乱的动物足印留在沙面上,大部分都是狼。但周允还是借着夕阳的光,看出了不属于狼群的印记。
“捡!”他立刻叫住宋捡,“不要过去!”
“啊?”宋捡赶紧停了。
“有熊!”周允认出了熊掌的印子,在基地里,向导必须要读书,两个世纪以前熊根本不在沙漠里生存,但是随着环境的恶化,熊逐渐进化为荒漠熊,体型更大,成了一种可怕的猛兽。
宋捡听完一愣,他对熊这种动物根本没有印象,只听说过有人的精神体是熊,但是没有见过。但是他很快就见到了,一头站起来将近三米的荒漠熊,站在他们的小帐篷门口。
它被母狼生产的血腥味吸引而来,准备猎食。
周允身上没有枪,只有一把短刀,但这已经足够了。荒漠熊同样视力不行,力量很大,只要自己足够灵活,带着一群狼将它击退非常容易。
可是没等他带着年轻的次头狼靠近,一匹黑色的狼,已经挑开小帐篷的帐帘。它的眼睛完全是塌下去的,因为太久没有进食,走起来摇摇摆摆。只有它不肯低下去的头,表明它曾经在狼群中的地位。
母狼在帐篷里生产,正是体力最为虚弱的时候,而它作为曾经的首领,仍旧要誓死保护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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