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6章 第一首英语诗(2 / 2)
恐怕我难以再回返。
也许多年后在某个地方,
我将轻声叹息将往事回顾,
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而我选了人迹更少的一条,
因此走出了这迥异的旅途。”(emmm,为了方便各位阅读,我将这首诗翻译成了中文……)
张重不疾不徐地将这首《未选择的路》读了出来。
这是他非常喜欢的一首现代英文诗,也是诗人罗伯特·佛罗斯特最著名的诗歌之一。
罗伯特是一位遵从传统韵律形式的新时代诗人,喜欢用旧形式表达新内容。
他的诗总是用一些浅显易懂的口语,平缓,宁静。
他的诗总是遵从传统的韵律形式,比如押韵的双行体、三行体、四行体、十四行体,他都写得相当出色。
在华夏诗中,有平仄韵脚,而英语诗里,韵律往往体现在四个主要音步——抑扬格、抑抑扬格、扬抑格、扬抑抑扬格,而抑扬格又是迄今为止最常见的诗行。罗伯特正偏爱抑扬格,因为抑扬格节奏鲜明、持续舒缓,有恬静之美。
正因为这首诗用词并不晦涩,所以在场的绝大多数人都听懂了。
但是这首诗听着简单,却让人有一种像是在听音乐的感觉,节奏和律动感很强。
乍听起来是一首普通的叙事诗,但是细细一琢磨,却又能琢磨出很多更深层次的东西来。
当然,大部分人在听到一首诗的时候,首先给到他们的是第一感觉。
第一感觉很好。
这就是大部分人的第一感觉。
不过现场也有人愁眉苦脸。
就在台下不远处,担任此次同声传译的华夏学系的副教授何塞感觉自己的脑细胞这会儿都用得差不多了。
pz之前的演讲倒也还好,翻译起来虽然有些难度,但是只要把意思表达出来就行。
但是到了这首诗……
虽然也没用到什么晦涩的词汇,但是翻译难度却很大。
诗歌的精炼不同于一般的文学作品,想要把原作的韵味翻译出来,这是一件非常难的事情。
想来想去,何塞干脆放弃了,他不愿意勉强去翻译这首诗,因为他觉得这样的行为会玷污了这首诗。
反正他只要给作协代表团翻译就行了,差这一首诗,回头让pz亲自跟他们说,或者以后他们自己再看翻译好了。
就这样,所有作协代表团的人耳机里面同时响起何塞的声音:“实在不好意思,这首诗我没有办法给各位翻译了。”
作协都是内行,自然理解何塞的难处,听到不能翻译也都没说什么。
不过团里面的成员自己却交流起来,因为跟团过来的人中,有不少是精通英语的。
“林庠,给我们翻译翻译呗?”
林庠身边的人戳了戳他胳膊,笑道。
团里面除了张重之外,就是林庠英语最好,不过知道的人不多,因为这家伙低调得很,也就是平时跟他走得比较近的几个人知道。
林庠没有推脱,开始给旁边的那人解释道,“我记得不多,只能大概给你说一下……”
除了何塞,帕克也是愁眉苦脸。
因为来看他直播的人有不少都是华夏人,这会儿正求着他给翻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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