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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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喜欢?

看了半天,林初月拨开匣子的锁头,手指一翻,打开了那红木雕花匣子。

里面红色锦缎之上,安静躺着一只衔珠累丝金凤簪,那金凤口中还衔着一串粉色的南珠。林初月拿起这只累丝金簪来看,上头缀着的南珠瑰丽浑圆,轻轻摇晃之下,还泛着莹莹亮光。

这可是一只不可多得的簪子,造型精致美观不说,这用料也十分昂贵,想来必定价值不菲。

可她成婚,为何张大哥要送她一只这样贵重的簪子?

通常来讲,在这个时代,庆贺他人成婚,是不兴得送发簪的。

因着发簪有些别的寓意。

男子送女子发簪,意为欲与之结发。

是定情信物,表达爱慕之意的。

虽说林初月现在已经成婚,但送这东西,实在是不合适的。

想到这里,林初月柳眉微皱,这东西她不能收,得找个机会还给张大哥才是。

手指轻轻摩梭着上面的纹路,林初月更感其贵重,赶紧想要放回盒中,就听见旁边人声音沉冷。

“这么喜欢?”

林初月看这只发簪足有一盏茶的时间,若不是喜欢,怎会留驻这样多的目光。

可她已经嫁给他了,怎么能收其他男子的簪子?况且这人还是曾经喜欢过他的。

她若是喜欢,他大可给她买其他的。

林初月立刻把匣子盖上,赶紧摇头。

发簪是很漂亮,样式她也喜欢,可无论如何她都不可能会收的。

她原本只是想醋一醋阿砚,没想到这尺度没有把控好,竟有些过分了。

谁能料到张大哥会送一只簪子给他,人家都送玉佩,手镯再不然也送个长命锁,偏偏就他送了发簪。

要命。

她才没有要红杏出墙,与别人结发之意呀。

“不喜欢不喜欢才不喜欢呢!”

林初月坐得端正,面向邵砚山,一双手放在膝前,乖巧极了。

邵砚山掀起眼皮看她,单手放在桌上,捏着那茶杯,手指抚摸上面青花纹路,语调却依旧没什么起伏。

“不喜欢这发簪,你都要看这样久?”

骗他做什么,喜欢便喜欢。

做得这样精巧,招人喜欢也是正常,他又不是不能理解,只要不是喜欢送发簪的人不就行了?可偏偏却要骗他。

通常来讲能起欺骗之意,必然是要掩饰些什么,而阿月又掩饰能什么呢?

邵砚山想起,似乎许多年前张成可在年节之际,向林初月,表明过心迹,而林初月又是如何回应的?

她说,她会尝试着喜欢张成。

捏着茶杯的手指骤然用力,指尖泛白,片刻后,青花瓷杯直接脱手而出,沿着桌面滚了几圈后,啪嗒摔落在地上。

茶杯裂成了几瓣。

茶水也尽数洒到了邵砚山那只白皙的手上。

林初月刚才喝过这茶,是有点烫的,这么多茶水突然撒到手背上,肯定要伤着了,想到那么漂亮的手也受伤,她恨不得这些水是烫在自己身上。

她立即捉起那只漂亮的手,拿着绣帕轻轻擦干旁边的水,看着上面果然红了一片,心里难受极了。

外面的李儿和朱儿依然听到里间的茶杯摔碎的声音,以为二人是发生了什么争执,匆忙进来想要劝阻,而一进来,就看见她们小姐拿着大人的一只手,一双眼泫然欲泣,咬着牙,拿帕子轻轻的擦着。

李儿赶紧上前:“小姐这是怎么了?”

邵砚山倒没觉得这茶水有多烫,而原本心中的情绪,也因林初月这般反应消退了干净。

算了,她要喜欢这簪子就喜欢罢,收下也无妨。她嫁的人叫邵砚山,又不叫张成,他这般在意是有些小气了。

邵砚山正要说无事,但这无还未说出来,就被身旁的林初月打断。

林初月语气有些着急:“李儿你赶紧去拿烫伤药膏过来,快!”

见林初月面色焦急,眼眶发红,李儿也没再耽误,赶紧去了外头拿药。

“阿砚怎么这么不小心!”

这么好看的手背红了一大片,这颜色看的她就触目惊心,可偏偏面前的这个人却不在意。

“手有些滑。”

“阿砚……是不是很疼?”

林初月曾经也有被烫伤过,但那都不严重,手上的红痕一下便消了,即便是这样,林初月也觉得火辣辣的疼。再看这时候邵砚山的手,这都好一会儿了红痕不见消,反而颜色又比刚才更深些了。

一定比她痛多了。

早知道她就不逗阿砚了,她怎么会不知道,那根本就不是一时手滑,真要是一时手滑,茶杯也不该是脱手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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