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封也是最后一封信(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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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明戈想了想,回答他:“把这些信烧掉,或者留着。我只想到这两种处理方法。”

郑知礼哭了出来,他用力抹抹眼睛,抑制住自己的眼泪:“谢谢你,我想把信都烧掉,这样哥哥也许会更开心。”

咖啡店的服务员将饮品端了上来,诧异的看了一眼他们,项明戈没有在意她的眼神,安慰似的对郑知礼点了点头。

——

郑知君:

你好。

这是我第一次写信,也是第一次写信给你。我不太懂信要怎么写,所以就先这样写吧。

那么,我要写点什么样的内容,才能让这封信成为一封信?对我来说这真的是一件大难题,我该进行自我介绍吗?但你好像已经非常了解我了。那我是不是该写一写自己的近况?

我现在刚和自己的朋友从大学聚餐中回来,我没有喝醉,但我朋友喝醉了,此刻他已经安稳入睡。今天s市很冷,但前几天更冷,所以现在的气温我还相对能接受。其实在s市呆过这么多年,我早该习惯这里的天气,但也许是在c市又呆过快一年时间,而那里几乎没有冬天,所以我又有些不适应s市了。

今年我回到了s市工作,工作很繁琐,但很有趣,我不知道自己能否胜任现在的职位,但凡事都要试一试,而我们公司的环境和氛围还不错,同事们人也不错,所以我的自信又增加了些。

我不怎么怀念校园时光,也不怎么做有关校园时的梦,陈明哲说我是太冷血。但要我来说,那不过是一个阶段而已,阶段过去了就过去了,比它更重要的是下一个阶段和结局。

但人生偶尔也需要怀念阶段,有些少年时候的记忆反而会比现在更令人印象深刻。

在初中时我喜欢过一个女孩,我只在课间操时见过她几面,连她的姓名都不清楚。那时她不是所有人都会认为好看的类型,但我却觉得她可爱非常。这是我唯一一次暗恋,其实我对她也没有那么喜欢,现在也已经记不清她的样子,但那种忐忑的、因看到她而产生的隐秘快乐却一直令我印象深刻。

我偶尔会想起她,也因此觉得那段记忆宝贵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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