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2 / 2)
“妈,你是想说,有大麻烦?”刘军微微迟疑。
“对的,他家人就是个大麻烦,他老娘比你奶还厉害。”
刘军记起弟弟之前吐槽的话,凌楠的奶比自家奶还狠,轻嗯了一声,“我知道了,我和华子,只是看到照看艳儿很容易,凌叔叔又大方,又疼女儿,而我们又能帮他的忙,又能赚到钱,所以,才想着答应。”
陈春红听了,语气里带上一份骄傲,“不是谁都像你妹妹一样。”在她眼里,带着超厚的滤镜光环,自家的孩子从来都是最好的。
一家子吃完午饭,下午陈春红出门后,刘艳看到大哥在摆弄着那个闹钟,手里还多了节五号电池,“大哥,你这节电池哪来的?”
“洪顺家借来的。”刘军说完,把电池放到闹钟背后的电池槽里,然后就听到嘀嗒嘀嗒的声音,整个人激动不已,“艳儿,真让你猜中了,这个闹钟只是外面破损严重,没有坏,还能用。”
“我看看,我看看。”刘艳爬上凳子,凑了过去,最长的那根秒针在走动,“现在是什么时间了,我们去哪里可以对时间?”她突然想到这个问题。
“我马上去洪顺家,你和弟弟,先在家里练字,抄写前天学的数字,等我回来,再教你们接着数数。”刘军跃下长凳,兴奋得就要往外跑,却让哧溜滑下来的妹妹给拉住了胳膊。
“大哥,我跟你一起去。”刘艳对这个洪顺,很是好奇,久闻其名,这回,他家竟然连电池都有,她想去见见真人。
刘华一见,坐不住了,跳下长凳,“我也要去,我也要去。”他一点都不想坐在这里写字,一写字他就手没力,头痛屁股痒的。
刘军本来想说,你们别跟着,我去去就回。
一抬眼就看到,妹妹刘艳对弟弟刘华使眼色,那意思,是让刘华仗着大力气拉住他,顿时气结无奈,又看到妹妹非去不可的样子,刘军只好答应,交待道:“他奶奶喜安静,你们跟过去了,要乖乖听话,不许吵闹,听到没?”
刘艳和刘华齐齐答应,刘华更是欢呼了一声,把手上的铅笔一扔,仿佛那只笔蜇人,惹来大哥刘军的瞪眼,刘华忙赔笑,“我保证,下次不扔笔了。”说着,回转身,走到桌子前,把笔规规矩矩地放在本子旁边。
刘艳对二哥龇牙笑,二哥这保证,次数已经数不清了。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的更新,么么哒,感谢大家投的地雷和营养液~~·谢谢支持~~
第69章 初见
洪家是村子里极少数的几个外姓之一, 洪家奶奶更是村子里的传奇,年轻的时候有一次去了趟城里, 就再也没有回来了,家人去找过,没找到人,大家都以为, 她在外面遭遇了不测,死在了外面,毕竟战乱、灾荒年月里, 人命如草芥一般。
直到建国后不久,洪家奶奶突然回来了。
大家才知道,洪家奶奶不仅活着,因为一番奇遇,还活得很好,很体面,嫁的丈夫是大学里的教授,很有学识, 之前因战乱颠沛流离,及到时局稳定下来,在海城那边安了家,洪家奶奶才得以返回老家一趟。
只是那时, 洪家已经没什么人了,她老父老母亡故,兄弟死的死, 逃荒的逃荒,只有一个外嫁的姐姐,嫁到了隔壁的猴头岭。
洪家奶奶和姐姐相认后,替父母修了墓,然后又在洪家原有的老宅子上,盖了座房子,说是以后回家来有个落脚的地方,当时村子里人都把这话当回事,毕竟,海城离他们这儿太远了,能回来一趟不容易。
后面的十几年里,果如大家猜测的一般,洪家奶奶再没有回来过,直到去年,洪家奶奶突然回来了,并且,不像十几年前那般风风光光回家,这一次回来,有些低调平淡,身边只带了一个孙子回来。
联系这几年全国的形势,学校停课,教授学者相继被打倒、批*斗、下放,再一联想到,洪家奶奶丈夫的身份,就有人坐不住,觉得她们家出了事,祖孙俩是逃出来的,据说公社革*委*会的人,还特意上了趟门。
当时洪家拿了两张烈士证明,革*委*会的人才离开,村子里的人,也开始对洪家重新尊敬起来。
那两张烈士证明,就是洪顺爸妈的。
洪家奶奶有四儿四女,因娘家没人,便让最小的儿子,跟了她姓,她最小的儿子,就是洪顺的爸,所以洪顺才随他奶奶姓洪。
这些是后来,刘艳从洪顺那里听来的。
此刻,刘艳跟着大哥踏进洪顺家,看到篱笆围成的院子,种了好几垄的应季菜蔬,豆角黄瓜丝瓜藤爬上了篱笆,还有半垄西瓜,只是长势都不好,蔫趴趴的半死不活,这一对比,刘艳发现,胡老太打理菜园子的水平不错,要是像洪家这样,家里那么一小块地,估计连菜叶子都吃不上。
又看到半旧不新的砖瓦房,少见的,刷了半层白色的粉,在村子里,普遍是茅草黄土屋的条件下,这样房子算是十分的抢眼。
只是更抢眼的,却是从屋子里跑出来的少年,肤色白皙,是那种久未见太阳的瓷白,眉目精致,面上自有一股风流,使人眼前一亮,高高瘦瘦,如青竹一般笔挺,看起来,犹比大哥还要斯文。
乡野之间,竟还藏着这样一种人物。
忽地,刘艳想起小时候跟爷爷读《增广》时里面的一句话:蒿草之下,或有兰香。
“刘军,你来了,你说的高级闹钟……”洪顺说到一半时,看到刘军身后跟着两个小孩子,其中一个,他没见过,话就打住了。
“是呀,高级闹钟能用,你看,我拿过来调时间。”刘军走过去,把手里的钟表递给洪顺,又指了指刘艳道:“这是我妹妹艳儿。”
然后回头对妹妹道:“艳儿,这是我常提起的洪顺,你喊洪顺哥就可以。”
“你好。”刘艳上前打了声招呼,对于大哥后半句话,似没听到一般,她真实年龄,比眼前的毛头小子,都差不多快大上一轮了,这声哥,她可喊不出来,至于大哥和二哥,那是没法子,谁让他们是这具身体货真价实的亲哥哥。
只是其他人,她喊不出来。
洪顺低头看向刘艳,小小的个头,瘦瘦弱弱的,乍一看,和村子里见到的其他女孩子差不多,再仔细看,就会发现不同,整个人透着干净清爽,尤其那双有乌黑的眼睛,炯亮有神,通透澄明,带着伶俐劲。
之前,他就常听刘军夸赞他妹妹聪明,这会子,看到她水亮的眸子滴溜直转,于是回了句,“妹妹你好。”
妹妹你好,是什么鬼?
刘艳打了个颤栗,炎炎六月,起了身鸡皮疙瘩,一抬头,正对上,洪顺眼眸里,带着促狭的笑意,那眼神,仿佛一下子就看明白她的心思了,忙不迭地闪避开。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和大哥玩得好的,指不定,像大哥一样,多智近妖。
刘华来洪家叫过几次大哥刘军,因此,他认识洪顺,喊了洪顺哥。
“嗯,都进来吧,去我屋子里。”洪顺收回目光,领着他们往西边的屋子走去,没有着急去看那个闹钟,拿了碗,装了半碗炒花生和半碗水果糖,放到一张小桌子上,招待刘华和刘艳,“你们俩乖乖坐这儿吃东西,我和你们大哥说话。”
刘华一见吃的,眼睛就放光。
在这个普遍缺衣少食的年代里,像花生糖果这样的零嘴,只有过年才能见到,还要用来招待客人,他们自己家,如今也有饼干奶糖酥糖,可自从家里能吃饱饭后,都让他妈给收了起来,说这些东西不饱肚子,偶尔才会奖励他们一份。
刘艳先是一愣,尔后又释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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