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一章 协商断绝条件(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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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的,像你们这样的娘家,从来没有给我一点温暖,我也没办法和你们再相处下去。”

“什么意思?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孙兰花终于听出味来,怒气冲冲地道。

“什么意思?我要和你们断绝关系。”

“断绝关系?怎么可能?你是我的女儿,一辈子都是我的女儿,父母找你要钱,天经地义,你以后也要给我们养老,也是天经地义。”孙兰花怒吼道。

反正理都在孙兰花这边,一会说康瑛是嫁出去的女人,家里不必对她负责,一会又说康瑛永远是她的女儿,必须承担养家的责任和义务,反正什么样的话对她有利,她就拿出来说。

“谁说不可能,只要办理法律手续就有可能。”

就在这时,刘律师终于及时赶到,他头发梳成锃亮的大背头,戴着金丝眼镜,一身黑色的西装,打着漂亮的蓝色领带,手里提着真皮的公文包,看上去蛮有气势的。

孙兰花一家被刘律师的气场镇住,不过,她强自镇定地道:“你是谁?我们的家务事你一个外人凭什么插嘴?”

孙兰花思忖着这个男人和康瑛什么关系?难道是她的姘头?给她背后撑腰的人?如果是,那就麻烦了。

“说起来我倒不是外人,我是康瑛的法律顾问,经过她的授权,对她一切法律上的事务拥有过问权利。”刘律师道。

一听是律师,还是康瑛的什么法律顾问,孙兰花顿时有点害怕了,法律可是很严重的,和法律沾边了,都没什么好的。小老百姓,最怕扯到法了。

她顿时紧张地问:“你们想做什么?”

“康总想和你宣布脱离父母子女的关系,从此桥归桥路归路,你们就不是一路人了。”刘律师道。

“做梦,想的美,我不同意。”孙兰花气得暴跳如雷。

“不同意可以打官司,我们起诉到法院。”

“起诉到法院我也不怕。还有人能同自己的父母脱离关系的呀?”吴秀花气急败坏的道。

说起来,国内的法律还真是没有一条支持脱离父母子女关系的,刘律师现在这么说,也只是吓唬吓唬她罢了。

当然,可能一板一眼方正的律师不会用这种手段,可是刘律师可是社会人,只要能吓住对方又不犯法,他才不在乎用什么无赖手段呢!

不就是说两名话吓吓法盲吗?对他一个自学成才的大律师来讲,顺手拈来。

“康瑛已经是成年人了,她可以对自己的言行生活负责,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行为人,可以主张自己的一切合法想法。”

刘律师法律名词张口就来,侃侃而谈,滔滔不绝,学识渊博的样子,把孙兰花唬的一愣一愣的。

康瑛心里不由暗暗鼓掌,暗道:这刘律师虽然是小县城的律师,还不是法律专业毕业的,但是气势却很足,那滔滔不绝的话语在法庭上和人辩论,也不会输给正牌法律系的大学生,请他做法律顾问还真请对了。

事实上吃律师这碗饭的人,靠的就是灵活的头脑和伶牙俐齿,法律条文是死的,需要的时候再去一一套对。所以,名牌大学的书呆子,倒不一定比混社会的人更适合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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