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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麻药已经失效了?老人停下了手里的动作,凑近看他,撑开他的眼睛观察瞳孔的扩散。

里德急促地喘息着,划伤处满出来的血液比他体表的温度要高多了,温热地从胸膛上滑下来,汇聚在锁骨上方的凹陷处,积成了小小的一洼血水。

嗬、嗬...哈哈,终于看清了这个人模样的里德简直要气笑了,偏偏眼前这个人还要摆出一副慈爱的表情,让里德看一眼就回想起自己那位恶心的便宜父亲,顿时想要反呕的冲动更甚了,你也在觊觎这块石头吗?

年轻人,说是觊觎可太难听了,老人看他没有别的异样之后再度拿起了手术刀,金属的刀尖轻轻触碰在划破的肌肤下所埋藏着的那块深红色的宝石上,它现在不正在我的手中吗?

里德合上眼睛,或许是被提前注射了药物,也有可能是无影灯里还夹杂了其他的射线,他身体的恢复能力与魔术的运行被完全遏制住了,魔术回路彻底停滞了下来,恢复力越来越慢,血液从伤口涌出来也不见停。

别担心,我还不打算让你死,弗格斯弯下腰仔细打量那块贤者之石,你的身体还有别的用处。

他拿起了一个不知道是什么的装备,刀片锋利,两侧有支撑着将伤口扒开的支架,在几秒钟的时间里,从贤者之石上刮下了一片薄薄的只有指甲盖大小的结晶,语气淡淡地说:有人对你们那些所谓的魔术很感兴趣。

你到底......是什么人?

一个基因学家罢了。弗格斯利落地将手里的一小片结晶放进了解析仪器之中,机器开始运作,他重新走到里德的身边,低下头用镊子夹起棉花球,开始帮他处理上身的伤口,哦,你好奇的应该是我为什么会知道这些事情吧?

棉花在他身体上囫囵沾了几下就吸满了血,被弗格斯塞进了一个透明玻璃罐中,他拽下了医用橡胶手套,因为我其实是个变种人。

只要有肌肤细胞的接触,我就能看到任何人的过去。他苍老的充满了皱痕的手轻轻搭在里德的肌肤上,脸上微笑着,像是一种居高临下看待笼子里实验小白鼠的表情,不停读取别人的过去是件非常无聊的事情,但是有的时候嘛这个能力又很好用......你猜我现在看到了什么?

......老人的手逐渐用力,捏在里德肩膀上仿佛要压出深深的印子。

上回我看到了你母亲使用魔术让你伤口愈合的片段,真好用啊,那些非人类的力量......要是我的孩子在受伤前也遇见过你们这类人,她是不是也不会死了?

里德重重地咳了一下,喉咙呼吸着像是破旧风琴拉动,他紧闭上眼睛,不想看到这个人在自己面前絮絮叨叨。

......你的父亲打人的样子看起来真吓人,你为什么不躲开呢,唉。弗格斯继续说,像是很沉浸在里德小时候的那些过去里。

你说够了没有?里德皱着眉,这样赤裸裸地被人看到过去,随意评头论足的感觉真的很难受,大脑眩晕的同时一股心火也从胸腔冒上来,差点就要呕出一口血来。

这就受不了了?老人奇怪地看了他一眼,收回了手,之后我们还要研究你那些魔术回路呢,会把你所有的记忆一点点掰开揉碎仔细看过的。

他给里德擦上了药,将白棉纱布裹在里德的伤口上,那可是个大工程啊。

我们到底是谁?

里德试图转动自己僵硬的脖颈,四周都有惨白的灯光照着,让他浑身发酸,没有一点力气。

这里是个实验室一样的地方,周围林立着一些大大小小不知名的仪器,后面还有许多福尔马林液体罐,里面也不知道浸泡着什么东西。

弗格斯很快就走出去了,那个放了贤者之石的仪器还在运作,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做出报告。大概过去了三四分钟的时间,几个穿着白大褂面无表情的男男女女走了进来,把他从手术台上拉起来,给他套上一件白色的大衣,要给他挪到其他地方去。

里德在摇摇晃晃中看清了对方挂在胸前的姓名牌,上面写着名字和职务,下面是一行红色的弗格斯工作室小字,而最显眼的却是姓名牌角落的那个企业LOGOLexCorp。

这里是莱克斯卢瑟的地盘。

那个对魔术感兴趣的人也极有可能是莱克斯卢瑟。

第69章

暴雪如期而至, 铺天盖地而来,黑云压下,城市像是要被冰封了一般, 街道上一个行人也没有,所有建筑的窗户都关的很紧, 除了呼啸而来的风雪声偶尔还夹杂着一些金属断裂的声音。

杰森坐在酒店的三十四楼, 这家酒店算是大都会里面较高的建筑了, 勉强能够从高处俯视大都会这座城市,只是风雪席卷着而过,像是给盖上了一层薄薄的白色纱布, 让人怎么也看不太清。

绿眼睛的英俊男人沉默地注视着电脑的屏幕, 信号不是很好,画面上的一切都断断续续地在闪烁着, 他烦躁地敲了敲键盘, 然后又在心底告诉自己不要急躁。

他黑入了里德最后所在的那个商场的监控,但是监控录像到了差不多的时间点就直接没有了后续, 像是正在堂而皇之地告诉他:接下来的事情就不是你们可以知道的范围了。

不过也还是有点收获的,杰森注意到这个商场背后的老板正巧是莱克斯卢瑟, 而上回他黑入对方公司的安保系统所留下的漏洞也还没有被发现,杰森翻到了里德消失大约一个小时内时间里莱克斯集团的外部监控。

这种天气最幸运的事情就是车辆并不算多,这个时间点大家都已经回家准备躲避暴雪天了, 以至于那辆被遮挡地严严实实的黑车从后门偷偷开进莱克斯集团的时候格外地显眼。

但是集团内部的监控他暂时搞不到手,那个需要很高的权限,杰森估算了一下自己如果开始入侵的话最快也需要三四个小时, 毕竟手边能用的东西实在是太少了。他飙车花了两个多小时从哥谭到大都会,身上除了武器就带了一台mini的电脑。

杰森揉了揉头发,举起手机看了看角落的信号, 然后播出了电话。

那头很快就接了,杰森也并不意外对方这个时间点了还没有睡。

小红,帮我。他开口说到。

你现在在大都会?提姆问,他失踪了?

你知道?

恶......达米回家的时候就说了,提姆叹了口气,他一开始是打算待在泰坦塔等到风雪过去,鉴于前不久被杰森钦定了恋情,康纳这段时间非常黏他,已经到了一种寸步不离的地步,如果不是阿尔弗雷德的要求,他可能真的走不开了,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尽管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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