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章 清官(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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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李秀承不吃招,一眼识破王建的计谋,这也在预料之内,王建已经安排人找李秀承的把柄,在检察院工作这么多年,怎么可能没有小辫子呢。

但是忙和了一圈,还真找不出什么把柄,李秀承干检察官多年,两袖清风,刚正不阿,至今住着当年单位分的小房子,车也是买的二手的,账上存款不到五万,也没有情人之类,这就有些闹心了。

一个人告诉王建:“兄弟,别忙乎了,李秀承要是脑子活络点,早就当上检察长了。”

王建不信这个邪。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还真被王建找到了一点证据,他立刻实名举报,上面一层层压下来,区检察院纪检组找到李秀承谈话,组长问他去年是不是私自去江大附中做了两期法律培训,而且没有向组织报备,严格较真的话,这属于利用自身工作便利为自己及家人谋取利益。

“对是给孩子们做了两次法律基础常识的课外教育。”李秀承坦然回答。

“有收入么?”

“义务的,一分钱也没收。”

纪检组长很为难,这个鸡毛蒜皮的事根本不能拿来办人,但他还是说:“这个我们要调查一下,你暂时停职吧,正好你家里也有事,就当休息吧。”

李秀承笑了笑:“那我谢谢你的好意了。”

停职往往伴随着接受组织调查,但区里并没有调查李秀承的意思,等于给他放了个大假,可以腾出时间干自己的事情了。

李秀承很清楚对手的能量,分分钟可以将自己碾碎,此时最好的防御就是进攻,他必须多路出击,搅得对方心神不宁,阵脚大乱,才能保全自己,为儿子伸张正义。

作为检察官,他一眼看出对方的纰漏所在,那辆价值几百万的兰博基尼绝不是一个公务员家庭能买得起的,从超跑入手,查曹家的关系网,是当前第一要务。

普通人想查点事情很难,但对于李秀承来说这都不是难事,兰博基尼在车管所的登记人是一个叫于丽的女人,于丽是八公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这辆车只是登记在她名下,由她出资购买交税上保险而已,实际上于丽从来没驾驶过这辆车,从车辆没挂牌的时候,就是曹子高在使用。

曹汝林是中院副院长,刘风华是高检行政官员,他们的儿子开着律师购买的豪车,这明摆着就是利益交换。

李秀承以为找到了切入点,他从于丽下手,查她和八公律师事务所经手的案子,却沮丧的发现,于丽是个年轻律师,比曹子高大不了几岁,法律专业毕业,去年才拿的律师证,还不能独当一面打官司,而八公律师事务所又是本省赫赫有名的存在,他们代理的案子很少打输,这和律师的水平有关系,也和律师们的身份有关,合伙人不是退休的法官检察官就是大学里教法律的教授,法官都是他们的前下属或者学生,想打不赢都难。

八公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一共有八个,这八个人的履历拉出来,哪个都比曹汝林地位更高,资历更老,这里面的关系盘根错节,可不是一个李秀承能撼动的。

这条路不通,他再去查曹刘二人的名下财产,一查吓一跳,这两口子名下只有两套房子,一套是五十平方的老公房,一套是一百二十平米的商品房,还还着公积金贷款呢,两口子名下都没有汽车、股票,也没有参股任何公司实体,这就是两个典型的兢兢业业恪尽职守清廉自律的法律人。

事出反常必有妖,这点表面功夫瞒得过一般人,瞒不过检察官,但是李秀承有一种预感,他将要揭开一个巨大的高压锅的锅盖,开盖的技巧不对的话,会炸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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