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苏怎么撩妹子[GL]_35(1 / 2)
剑桥市,位于美国马萨诸塞州。名字听起来带有浓浓的英伦风,好像是copy著名的大学城英国剑桥郡一样,而追究其溯,也确实跟剑桥郡脱不开关系。
1630年,“五月花号”遗留下来的英国清教徒在此建立“纽敦镇”,1636年,这里创办了哈佛大学的前身哈佛学院。彼时的剑桥郡已因剑桥大学闻名,嘴上说着要独立要自由的美国人心底里却暗暗羡慕着英国的学术风气,于是在1638年,“纽敦镇”改名为“剑桥”。
后世证明,这个名字算是改对了,美国人带着叛逆心理处处都想和英国人争第一,英国人有剑桥郡有剑桥大学,他们也有剑桥市有哈佛大学,不光如此,他们还得意地在同一个市内容下了另一座名校——MIT。
韦书漫的机票要比组里晚一点,她下机后给董书诚打电话报平安,之后直接打车去师姐发来的酒店地址。
组里都跟着导师去参加第一天的开幕式,师姐顾及她人生地不熟,特意留在酒店等她。
韦书漫二话不说鞠躬作揖:“师姐大恩大德,小女子永生难忘。”
师姐笑得热情:“不客气……”
韦书漫在这笑容中惊觉不妙,忙丢下行李跑去浴室,师姐果然在后边喊她:“你也别永世难忘了,就陪我去逛街肉偿就好。”
“大爷饶命,小女子定感恩戴德。”韦书漫扒在门槛边,说完“哐嘡”关上门。
外边师姐抓狂:“好不容易来一次美国,你们不去逛街都想闹哪样啊?!”
第二天,学术论坛正式召开。从导师那边领了入场牌后,韦书漫跟在导师和师兄师姐后面走进会场。
离开始时间还有半小时不到,参会者已经来了将近八成,而且有一个很有趣的现象是,大部分上了年纪的学者都穿着深色正装,而年轻一些的则穿休闲装或是便服,就像是韦书漫他们这一组,导师穿了深色正装,师兄师姐们穿得相对休闲,而韦书漫则只穿了白色休闲衬衣,看起来有点学院风,所以她还穿了高跟鞋以显得自己与整组不是太脱节。
导师一进场就有人过来打招呼,韦书漫定睛一看,居然是哥伦比亚大学的埃里克·方纳教授。
韦书漫在本科阶段学习过世界史,而方纳教授则是美国史那一方面的翘楚,他在美国内战史相关领域,包括林肯研究、奴隶制度等方面做出了杰出贡献,B大在学习世界史美国史时,也会着重参考他的作品及学术论文,包括《自由土地、自由劳动、自由人:内战前共和党的意识形态》或是《烈火中的考验:亚伯拉罕·林肯与美国奴隶制》等。
韦书漫在大三阶段转入中国近代史研究,在此之前,还是对欧美史挺感兴趣的,一度在纠结自己的专业领域到底是要主攻近代史还是欧美史的其中一支分支。
因此当年在美国史方面,斯塔夫里阿诺斯及这位方纳教授,还是给了她不少可参考性的。
导师跟方纳教授说了几句话后,转身介绍自己的学生,师兄师姐均是一副很淡定的模样,韦书漫头一次接触这位大神,激动地在心里大喊大叫,面上却是镇定自若地握手,用流利的英文道:“您好,我非常喜欢你的论文著作……”
后面已经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了,韦书漫努力压制住自己的手抖和强烈地想要要签名的心态,暗暗祈祷自己千万不要傻头傻脑做出什么出格的事——不过从导师、师兄师姐及方纳教授的表情来看,她表现得还不错?
至少方纳教授的表情是这样告诉她的——他对她的观点很感兴趣。
之后,在导师的刻意带领下,整组包括韦书漫都结识了不少学界德高望重的老前辈,或是各国青年才俊。今年要毕业的一师兄在此铺路下,已经收获了几所大学研究组的青睐。
早上八点半,论坛正式召开。此处论坛主要组织了三个主题报告,导师的报告在第二场第一个副题。之后还有圆桌座谈会、专题研讨会等,论坛七日内接连有学界先锋的顶尖报告,也有青年学者初出茅庐却在圆桌席上舌战群儒。
七天时间过得很快,韦书漫场场都准时参加,在收到赵凡凡语音时被问起感受,想都没想便大呼过瘾。
赵凡凡恨铁不成钢:“你个不解风情的家伙!”
韦书漫:“诶?”
“诶什么诶,我的亲姐姐,您老可是在美国啊!美国!”
韦书漫:“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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