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卿择木为妻_38(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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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本来就是不该存在的,既然不该存在,那就应该好好地呆在那个深渊之地。别任何妄想逃出来的机会,那是不允许存在的!

……

阿陌囚,代号“血沙”,黑暗世界的第一杀手,之所以能被称为第一,那是因为血沙从未失手过。

七岁,是他第一次杀人,杀的那个人可以算做是他的哥哥。他们是在同一个培养皿里培养出来的,同一个试管,同一个营养液玻璃缸,同一个一片空白的□□室。他们在七岁的那天,他们理论上的父亲,那个培养他们出来的男人,他说,“你们两个只能留下一个。”

话里面说的“留下”,便是指的活下来的那个。

在阿陌囚还不懂的存活的意义的时候,在他完全不明白什么叫生命的时候,在他根本不理解感情是什么的时候。男人将两把刀分别放在他们的手中,紧接着,他的哥哥就撞到了他手中的尖刀上,红色的液体流了出来,好像怎么都流不够,将他的双手染尽。

那鲜血由温热而足渐变得冰凉,他赤身站在血泊之中,仿佛被一只红色的怪物吞食。

哥哥停止了呼吸,温柔的眼睛缓缓闭上,再也不会睁开。而他,他的心毫无起伏,没有一丝一毫的波动,甚至看到那些刺目的鲜红而战粟,因为兴奋。尽管如此,身体却又在伤心,眼睛里聚起透明的液体,模糊了视线,最后不受控制地流出来。

哥哥死后,他又回到了以前一样的日子,被研究、被切片、被活体解剖,被迫跟囚笼中的饥饿的野兽搏杀。但是有一点是不一样的了,他的耳边不止一次地回荡着哥哥倒下前的话,“离开这里……到外面的世界去……”

那就——离开吧。

一次机会,他从那个一片白色的刺目的地方逃出来,逃出来的那天,是他第一次看到太阳、蓝天。

但外面古木参天,地形复杂,他在山林里走了很久,但却走不出去。

森林里除了树木植被,还有各种动物,美丽的、可爱的、调皮的……当然,还有危险的。但是,不管有多危险,如果想要活,就必须用尽一切去搏斗,去逃跑。

不知道过了多久,那时候他已经可以在森林中活得很好了,他遇到了一群不是好人的人。他们性情乖张好斗,明明是伙伴,也能在起争执的时候打得对方半死不活,却不准别的人伤他们的伙伴分毫。

他们将野人一般的阿陌囚带回去,因为他们喜欢他那股子天生的不要命的狠劲。

那天,阿陌囚吃到了人生中第一份人做的食物,那是一块白色的梅花糕。还是一个粗糙的汉子从一个甜食控大姐的手里边抢过来的,小心翼翼地喂吃,似乎怕把他吓到了。

每次想起那画面,阿陌囚就觉得对方笑得真蠢,但很舒服,心里边暖暖的,就像天空最遥不可及的太阳给予的温度。

他跟着他们东奔西走了一年,学会了穿衣,学会了用筷子,学会了开口说话……终于在他八岁的时候,他接了他的杀手生涯中的第一个任务,而任务的目标竟就是那创造他的男人,在很久以后,他才知道那个下单的人就是男人自己。

难怪当时男人仿佛早就料到了他会回去一样,处之泰然地坐在椅子上,眼神痴迷地看着他,就像在看一件艺术品。

男人连一丝反抗都没有,任凭阿陌囚拿着枪抵在自己的胸膛,他不怕死地将他创造出来的作品抱进怀里,亲昵地吻着他的脸颊,沉沉笑道:“宝贝,我们太久没见了,你变了好多,可还是这么的美。”

“美”——那是阿陌囚从男人口中得到的最多的形容词,也是之后的他最讨厌的一个字!

“不过。”男人的语气一变,由淡然变得危险,他放慢了语速,在阿陌囚的耳边轻轻呢喃,“你的手不能抖知道吗?宝贝~看来让你和他们接触不太妙啊。”

阿陌囚警惕地看着男人,而男人笑容不改,“宝贝,你生来就是为了杀戮的,感情是你的禁忌,记住,你从来都不是人。你存在的意义就是——杀!”

男人的话犹如魔咒一般,在他的脑海中回响,回响……

突然,阿陌囚失去了意识,当他清醒过来的时候已不在那个地方,而是回到了队伍的落脚点。周围燃着熊熊烈火,男人不知所踪,四周遍地都是尸体,他浑身鲜血淋漓,几乎变得个血人,在他对面的地上躺着的是仅存一息的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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