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索(1 / 2)

加入书签

“我什么时候能出院?”徐秋冉给他热辣辣的目光盯得不好意思,手背在脸滚烫处按了按,不太自然地转移话题。

易珏看她活蹦乱跳的,是真的坐不住,横竖出院也是回家关起来,换个地儿躺着修养罢了,倒还不如回去,睡着还舒服些。他左右衡量,又拗不过她软磨硬泡,中午还没到就去给人办了出院手续。

到底来得急,走得也急,提了个包就出院了,到家统共也不过是二十分钟的路程。

一到家,易珏的手机就响了,是警队打来的,说是大勇已经抓到了,问他方不方便回去。他一口答应,连椅子都没坐热就又拿车钥匙出去了。

徐秋冉倒是没什么所谓,照常进房间午睡去了,一沾枕头就睡着了。

警察局缉毒大队审讯室里,脑门还绑着绷带的男人,还穿着那件在Night Breeze的皮衣,脖子上戴着同款的金属项链,只是头发不再整齐地梳成油头了。

“上周五,你在哪里?”林一不顾他的吊儿郎当,盘问起来。

大勇的眼睛被头顶的强光照得半眯起来,脸色漫不经心的:“警察叔叔,你没有眼睛吗,都看到了还问条毛啊!”

林一被他怼得一气儿打不上来,紧了紧拳头。这是个刺儿头,但是他们现在除了大勇这条线,根本没什么证据,而被抓回来的人很明显就是破罐子破摔,估计很难从他嘴里撬出话来。

三十分钟的审讯时间,都让大勇打太极一样游回来了,只承认他的确往酒里下过药,其余多的一句也不肯说,怎么也撬不出来他背后那个的神秘女人。

易珏从单向透视玻璃那边盯着审讯室的动静,把玩着手里的钢笔,若有所思的样子。直到审讯结束,马步采进来问他:“怎么办易队,这样最多只能判他个三五年。”

欺骗他人吸毒,故意隐瞒事实的真相,使别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吸食毒品。依照《刑法》第353条规定,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他的家庭背景资料如何?”易珏坐在长条桌子上,一只脚踩在旋转办公椅子,手里拨弄着打打火机,锋利的眉目都敛着,像在思考着什么。

旁边的小警员把资料递给他,不过是翻了几下,就知道这条线算是断了。那个神秘女人很聪明,果然是布好的局,怪不得徐秋冉连自己都怀疑。

她找了个父母双亡,还没有家室的单身男人出面办这事儿,早就做好了弃了这枚棋子的完全打算。自己却躲在暗处里,像阴沟里的老鼠觊觎着警方的一举一动。想必徐秋冉被送来警方这边受保护,也是她的计划一步,这次Night Breeze的局,估计就是为了挑衅他们。

易珏捏了捏鼻梁,声音像一潭死水的古井:“起诉吧”,就算是三五年,也得让他蹲牢子里去。

在场的各位组员士气一下子消沉下去了,妈的怎么每次都这样,逮到了的都是些虾兵蟹将,证据不足也告他不入,再大的热情迟早都得消磨。

“抓不到就不抓了?瞧你们那样儿!”易珏的脚踢了踢椅子,发出好大一阵声响,很严厉地训他们:“要玩那就陪她玩,没见过猫捉老鼠吗?”

陈局说得没错,做缉毒警察要有足够的耐心,才可以熬过这些钻心挠肺的恨。猫鼠游戏,该退缩的从来就不是猫。任它再逃,猫天生就该把阴沟里的老鼠玩弄于股掌间。

易珏出了警局大门,蹲在马路牙子抽烟,一支又一支,烟头掉落一地。他深吸最后一口,脸颊凹陷下去,松开烟嘴,吐出一团烟圈来,看着马路上的车水马龙。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