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1 / 2)
没有渠道,弄不到沈玦宅院的地图,偷偷潜进去两次,都迷了路,灰溜溜地出来。横波的事一直延宕着,他实在没有办法。
吃完大饼和馒头,他拍了拍手,把君子兰的花瓣捡起来,埋进泥里。阿雏忽然从屋子里冲出来,衣衫还乱着,大片白嫩的乳房露在外头。
夏侯潋:“……”
“夏侯!”阿雏见了他,像见了救星,跑过来,上气不接下气,“我……我、我杀人了!”
夏侯潋有些不可置信,“你能杀人?”
阿雏有些尴尬,结结巴巴地道:“在床上死得嘛……”
这意思是精尽人亡了。
夏侯潋:“……”
阿雏把夏侯潋拉进屋,贼头贼脑地望了一下,确定院子里没别人,方关上门,道:“谁知道这个银样镴枪头这么不中用!我不过让他泄了两回,昨晚上还好好的,今早我见他挺着不动弹,还笑他虚。结果掀开被子一看,差点没把我吓死!”
夏侯潋拉开床帘,里头露出一张灰败的脸,口眼半开,流着黑血。夏侯潋认得他,东厂的小番子,叫燕小北的。原本是个穷光蛋,不知从哪发了一笔,在老鸨那把银票往桌子上一拍,包了阿雏一夜。
“他是东厂的干事,死在我床上,这可怎么办!东厂那地界,竖着进去横着出来,我这样一个弱女子,怎么抵得住牢里的大刑?”阿雏绞着帕子,急得跺脚。
“你确实抵不住。”夏侯潋点头同意。
“要不我逃?我有点积蓄,吃饭总不成问题。夏侯,你帮帮忙,带我出城!”
夏侯潋摇头说不行,“东厂耳目遍及天下,驿店、客栈、车马,哪里没有东厂的人?除非你一气儿走出大岐,要不然别想安生过日子。”
“那怎么办?”阿雏呐呐道。
夏侯潋想了一会儿,阿雏算是他的救命恩人,不能不救。叹了口气,道:“脂粉借我。”
夏侯潋还想说什么,外头窗子下面一个小丫头细声细气道:“阿雏姐姐,朱干事来找燕干事了,在前院等着,请您把燕干事叫起来。”
阿雏猛地站起来。
夏侯潋用口型对她说:“答应她。”
“哦,就来!”阿雏隔着窗子喊道。
小丫头踢踢踏踏地跑了,阿雏绞着手,道:“是朱顺子!燕小北的哥们儿,这可怎么办?”
“你先出去拖着,这儿交给我。”
阿雏点点头,深呼吸一口气,整了整衣衫和头发,仰着头走出去。
朱顺子是个尖嘴猴腮的男人,颧骨很高,脸上没什么肉,长了一副鸡贼样。东厂番子,说到底就是穿着曳撒的地痞流氓,成日好事不干,在京城里头钻来钻去,打探别人的阴私。他们是云仙楼的常客,阿雏熟得很。平日里好得跟神仙眷侣似的,今天看了他就心烦。阿雏坐在圈椅里等着,朱顺子在那来来回回踱步,晃得她眼晕。
心里正火急火燎,垂花门走出一个男人,高挑身材,瘦削脸颊,嘴边有淡淡的青胡茬,这不是燕小北是谁?阿雏目瞪口呆,几乎以为燕小北诈尸了。
“哎哟老燕,你可醒了!”朱顺子揽住他,冲阿雏招招手,“雏姑娘,我们先走了!”
“慢走!慢走!”阿雏僵笑。
易容化妆是夏侯潋的拿手活儿,得了秋师父真传的。夏侯潋神态自若,看了眼阿雏,跟着朱顺子出了门。
“老燕,公公又给咱差事了!”朱顺子看起来很激动,“你看,我就知道咱们能得公公青眼!不仅让咱们去刺杀沈玦那个忘恩负义的王八羔子,这次又派咱俩去嘉定!”
刺杀沈玦!夏侯潋心里一跳,蓦地抬起眼来。
朱顺子感叹道:“沈玦那厮,没想到也会武!我以为他那娘娘腔弱不禁风的样儿连刀都提不起来呢!幸亏咱们命大,见势不好就溜了,要不然可得折在那。好在魏公公体恤,不仅没有追责,还给咱们赏金,这回又派这等重要的差事给咱们!俗话说得好,士为知己者死,就冲魏公公的赏识,咱们也该誓死效忠!”
夏侯潋“嗯”了一声,不动声色地旁敲侧击:“沈玦现在怎么了,魏公公可还要派人再去杀他?”
“不必了!陛下降旨,让他去南京守陵,这下可没戏唱了。守陵太监,一辈子也就那么回事儿,翻不起浪咯!”
总比没命强。沈玦没事儿,夏侯潋松了口气。
他觉得心里不是滋味,那小子卧薪尝胆,苦心经营那么久,结果却落得这步田地。沈玦不像他,他焉了吧唧,泥巴里滚习惯了。那么骄傲一人儿,好不容易爬上云端,又栽了下来,不知道会怎么样。
唉,真是苍天弄人。
也罢,南京也不错,毕竟是沈玦的家乡。喝喝茶,溜溜猫,逗逗鸟,一辈子打发过去,就算完了。
夏侯潋冲朱顺子抬抬下巴,问道:“你来找我干嘛?”
“哎,怎么说沈玦去了!”朱顺子从怀里取出一封信,神神秘秘地说,“咱们这回可算苦尽甘来了。万岁眼看着就要蹬腿了,还迟迟不召藩王进京,恐怕是有意把皇位传给二殿下。魏公公派咱们去嘉定,悄没声儿地把福王殿下接回京。这可是从龙之功,待殿下登基,咱们就是一等功臣!”
第56章 锦衣缇骑
夏侯潋套了半天,朱顺子把话儿一箩筐全倒了出来。
朱顺子是个乡下土财主的小少爷,来京本是为了科考,考了四五年硬是金榜上最后一名的后脑勺都没有望着。闲着没事,去听了几耳朵茶馆里说书的瞎侃,说什么一旦进入东厂,两年就能成为有人打卤簿吆喝开道的大老爷。他一咬牙一狠心,递了名簿,当了人人得而诛之的阉狗。事实证明,他被骗了,干了一年半,升迁的影子都没有见着,还在小干事的位子上蹉跎着,只比地痞流氓好那么一点儿。
为了出人头地,他花了一大笔钱搭了一条线直通魏德跟前,凭着小时候偷苞米捉泥鳅的小聪明放在魏德面前现眼。正好燕小北也在边上,燕小北是东厂卯字颗下的干事,家里开生药铺。朱顺子隶属丑字颗,两人打过照面,没怎么说过话,只听说燕小北刀法很了得,每回在衙门里的校场比试总能得一片好彩。
两个人跪在衙门里求魏德给一份差事,魏德眼皮子一撩,用茶杯盖拂了拂茶沫子,道:“成,沈玦可认得?去,把他的人头给咱家送来。”
沈玦的脑袋没拿回来,自己的脑袋倒差点没保住。想到那天刺杀,朱顺子到现在还是心有余悸。朱顺子不断强调沈玦的刀法是如何的变幻莫测,他自己就不必说了,可连燕小北在沈玦手下都没有走过五招。两个人屁滚尿流赶着跑了,幸好沈玦家仆散尽,独身一人,没有追出来。
沈玦是个刀术天才,夏侯潋从小就知道的。他没再说话,两个人在云仙楼分了手。
朱顺子回家收拾包袱,夏侯潋乘机帮阿雏把燕小北的尸体处理了,然后到城门赶上朱顺子,沿官道向嘉定快马疾行。清晨启程,一路经过了三个驿站,换了三匹马,到了星夜,正好到了十里村驿店。
毕竟只是个郊外的村驿,不大,一间正厅,一间后厅,左右五间廊房,后面盖了十间马房。放眼黑漆漆的夜幕,唯这一处红漆大门前吊两盏红灯笼,幽幽地发着光。再往前走十几丈才能看见别的人家。进到厅里,几张油腻腻的乌漆桌子,上边儿放一盏小油灯,有不知名的小虫子没头没脑地撞进去,烧成灰。这驿站除了他俩好像没别的官员下榻,他们吃饱了饭,各自回屋睡了。骑了一天马,实在太累,朱顺子早就撑不住了。
夏侯潋却睡不着,他点着灯,把魏德托他们交给福王的信翻来翻去。为了保密信封没有署名,用蜡密封,里边儿估计只有一张纸,放在手里轻飘飘的。
他觉得这事儿不大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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