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196)(1 / 2)
为什么?克拉克有些奇怪,按理说,红罗宾才是蝙蝠侠的铁杆支持者,为什么超人宁愿放出红罗宾,也不愿放出康纳。
超人拒绝回答这个问题。
回答我们!
然而,有人可不会让他这么轻易逃避,戴安娜的真言套索也不是摆设。
因为康纳身上有致命伤,超人无奈地回答,肋骨插入了心脏。
康纳终究是半氪星人,钢铁之躯的防护能力还行,恢复能力却差了些,这样的伤势已经足以致命了,也就是在幻影地带这样时间接近静止的地方,才能保住性命。
当初超人也不想杀了少年泰坦们,但更不想让他们去支持蝙蝠侠,于是用康纳的性命威胁,让他们主动进了幻影空间。
你!克拉克也没想到超人竟然会做到这地步,也只能一跺脚,差点把孤独堡垒都踩穿了。
去把他们放出来吧。乔纳森倒是发话了,掏出一瓶生命药水,先用这个稳定下伤势,然后把康纳送进阳光室,再把你的光辉戒指给他戴上,应该就差不多了。
康纳终究还是个氪星人,只要没当场死亡,这种物理伤害总能恢复过来的。
算了,我也不想管你和卢瑟的事了,毕竟你也不是我们家的这两个。克拉克离开后,乔纳森摇摇头,对超人露出失望的表情,连带着一旁的老乔和玛莎也一脸愧疚,觉得是他们没有教导好。
你杀了小丑,这没什么问题,任何一个大都会人都会这么做。乔纳森宽慰着玛莎和老乔,这也不是你们的错,只是这家伙之后的行为,太过愚蠢了一些。
那我还能怎么办!超人低吼着,我失去了露易丝,孩子,大都会,还有一切,就因为蝙蝠侠不肯杀了那个疯子!如果是你们那边的超人,遇到了同样的事,他又会怎么做?甚至那时候连蝙蝠侠也已经死了,再没人会阻止他
所以你一直没有捉蝙,也是希望蝙蝠侠能阻止你?乔纳森敏锐地察觉到了重点。
戴安娜有些心累,甚至想收回真言套索,拜托,她在原本的世界里就已经受够这些家伙了,每次开个会都不安分,结果换了个世界还是要遭这份罪?
另外,克拉克也没机会遭遇同样的事了,至少不会是小丑,因为小丑已经被我杀了。乔纳森淡定地说。
超人脸上的震撼不亚于刚才听到蝙蝠侠和他并不是同一性别的时候。
这,这怎么可能,小丑可是
超级罪犯?或许吧,但论战斗力,也就是一个稍微强点的普通人而已。
超人无言以对,想起来刚才乔纳森揍他时,展现出的武技,哪怕没吃超人药,估计也不是小丑能对付的。
事实上,就算你当时没杀了他,直接扔进大都会剩下的人群里,结果应该也是一样的。乔纳森补充了一句,能留个全尸应该都算小丑运气好了。
毕竟,大都会人是真的武德充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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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我知道这章有点短小,所以今天会努力双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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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四章 武德充沛大都会
人杰地灵阿卡姆, 民风淳朴哥谭市。
这句话很多人都听过,虽说大多都以为是调侃,可实际上,从某种程度上来说, 还是挺写实的。
如果不考虑正邪和精神问题的话, 阿卡姆这个精神病院, 确实是人才辈出, 稻草人和谜语人的存在就拉高了这里的平均智商, 就连两个世界都已经死了的小丑,也是个化学和机械物理的天才, 不然也做不出小丑毒气和那些炸弹。
而且就算论学历,阿卡姆的平均学历也还真不低,可能比地球上绝大多数地方都高,再加上诸多野路子天才, 的确称得上人才辈出。
所以这句话的前半句成真了,后半句自然也没什么问题。
哥谭是真的民风淳朴, 哪怕她盛产各种疯子和变态, 可是在绝对数量上, 阿卡姆这一小撮也只是少数人而已。绝大多数普通人, 还真就挺淳朴的。
这里普通市民, 顶多在街头打个架, 买个春而已, 不会动不动就拔枪互射,激情开火。这里的警察也从不执法过度,只有在面对穿了全套凯夫拉制服的蝙蝠侠才会开枪, 面对毫无装甲的稻草人和谜语人这些就从不胡乱开火突突了再说, 也没有配备电击枪攻击猫女的猫, 更不会把小丑和小丑女跪死在地上喊妈妈。
当然,如果换成死亡射手就说不定了,谁让他是黑人呢?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小丑虽然审美不怎么样,但是把自己全身涂白还是挺有必要的。尽管他再怎么涂白也比不上死亡射手那张和威尔史密斯有八分像的脸,更挡不住小丑女和死亡射手□□
可是不知道有没有人想过,哥谭和大都会明明就一桥之隔,哪怕在跨海大桥通车前,绕路也只需要六十公里而已。这么近的两个国际大都市,凭什么哥谭就是疯子横行,各种黑帮和地下势力盘根错杂,而隔壁大都会就阳光明媚,鸟语花香呢?
凭超人吗?超人守护大都会也就近十年来的事,更何况,哥谭的疯子们还真就不怎么怕那个外星人在超人开始动手杀人以前。
所以,让哥谭人不敢踏足大都会的主要原因还是因为
大都会人是真的武德充沛。
这句话也是一点都没夸张,大都会人的武德充沛程度,乔纳森真的是两辈子都前所未见。
或许这也是环境的影响?毕竟哥谭顶多也就来几个恐怖袭击,人肉炸弹而已,大都会可是隔三差五就有外星人入侵的,民众的心态自然不一样。这一点,从两座城市守护神的风格也能看出一二。
不过乔纳森更愿意相信,大都会人的武德,那是天生的,和超人没啥关系。
比如有一个让乔纳森至今记忆犹新的事件,那是十年前,克拉克刚出道没多久,甚至连超人的名号都还没有的时候。
那时的克拉克,正在星球日报里做暑期实习,每天就是端端咖啡,打打杂什么的,连正式的实习offer都没拿到。而这时候,由于一起外星人入侵事故,大都会多了一个超级反派,寄生魔。
寄生魔本来是个普通人,因为卷入了克拉克和星际赏金猎人,某唯一猛男罗伯的战斗,从而被外星物质感染,拥有了吸收能量的超能力,并且还能吸收生命力和别人的超能力。当时的克拉克对自身的能力掌握都还不是很成熟,更没什么战斗经验,对付起来十分困难。
总之,在一系列的战斗和意外过后,寄生魔已经从原本的人型,彻底变成了一个怪物,当他从海底吸收了足够的能量和物质后爬出来,已经和哥斯拉差不多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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