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章(2 / 2)
他应承下来:“找个合适的时间,我们把事情都说出来,轩轩要是一时接受不了,我们就还在这里赔着他。”
老太太这才重新高兴起来,连整个精神头都有所不同,几乎可以称得上是斗志昂扬的进了屋,打算好好为这顿团圆饭做准备。
而林时恒则在算着时间,算下来,这几天应当就是王轩初恋和他划清界限的时候了。
作为父亲,自然是不能眼睁睁看着王轩在外面受人欺凌。
他转身进屋,对着妻子提议道:
“我们去市里给孩子买点衣服,好好逛一逛,下午再去接他吧,他之前不是说过,下午学生放学那个点一直都是在一中门口吗?”
王轩正在一中门口摆摊,现在正是上学的时候,最近没有考试,学生们的步伐很悠闲,三三两两一起走进学校,也有在家里没吃早饭的学生到学校附近的小店或者是小摊上买吃的。
王轩用料向来是足足的,再加上他也算是各种小摊中最爱干净的一个,生意也比其他小摊好,学生们围在小车前点着自己想要的食物,王轩就快速的将他们要吃的东西做好了送过去。
他摆摊子的时间也不短,心算很快,从没有找错钱过,在早晨学生上学的这段黄金时间,卖出了不少东西。
等到快要到上课时间,外面的学生们仿佛是一瞬间就没了踪影,剩下的小猫两三只可能是起晚了,背着沉重的书包呼哧呼哧喘着粗气一阵风一样的从王轩摊子前跑过,哧溜一下滑进了学校门口。
王轩对此并不像是其他的摊主一样觉得好笑,他是有些艳羡的,这些学生不用为了生活发愁,只要每天上课学习就好。
以前他是不会去想这些有的没的,但这几天和林先生林夫人的相处,让王轩的心态渐渐发生了变化。
他曾经想要赚够了钱再等到成年就开一家小店,可现在,他想上学,想要变成林先生林夫人那样优秀的人,也许等到未来,他可以站在林先生林夫人面前,给他们看一个全新的自己。
他们一定会很温柔的表扬他,对他的努力表示肯定,说不定,还会很开心的摸摸他的头。
想到这一幕,王轩忍不住有些开心的笑了,他伸出手,摸了摸自己的头,脸上带着笑意开始收拾小摊上的东西。
一个骑着自行车匆匆赶来的少女看到了这一幕,她原本是想要直接进学校的,一眼瞧见了王轩身上那件羽绒服,微微皱眉,车辆转弯,拐到了王轩摊位前。
“王轩。”
她喊了一声,眉宇间有些不开心:“你之前不是说把所有的钱都借给我了吗?怎么昨天我还看见你在商场买东西?”
低着头的少年听到声音抬头,见是她先是一喜,听到她不高兴的质问后连忙拿出纸笔写字解释。
【那是前几天赚的钱,我去商城是给邻居买礼物的。】
“买礼物?”
少女上下打量着王轩,一副你别想骗我的神情:“你身上这件羽绒服看着不像是盗版吧,我有看过它的价格,至少也要三千多,就这几天,你能赚三千多?”
“你是不是骗我的,还说什么把全部的钱都给我了,要是真的都给我了,你哪里来的钱买羽绒服,还是买这么贵的牌子!”
邹乐越说越气愤,一张漂亮的脸上露出了怒意来:“还说喜欢我,这就是你的喜欢吗?!”
王轩茫然的低头看看自己身上这件其貌不扬的羽绒服,这件衣服居然要这么贵吗?
他见邹乐一副很生气的样子,连忙写字解释:【这不是我的,是邻居一位好心叔叔借给我穿的。】
“骗谁呢!”
邹乐如今也才和王轩同龄,还不能很好的控制情绪,听到这话立刻就满脸不屑起来:“这么贵的衣服,谁那么傻外借出去,还借给你,就不怕你摆摊的时候给弄脏了吗,要么他是个傻子,要么你在骗我!”
她对着王轩永远都是不客气的,也可能是因为王轩那小心翼翼将她捧在手心里的态度让她不自觉的将自己位置抬高了太多,如今在邹乐看来,王轩没有将所有的钱给她就是不对。
但她还是太年轻,这句话直接刺痛了王轩,对于一边想要亲近林家人,一边又因为自己与林家的格格不入而难过的王轩来说,此刻听到邹乐那种不屑的语调来提起林先生的好心,的确是触碰到了王轩的底线。
邹乐说他可以,为什么要说林先生那么好的人!
他气得脸涨红,第一次愤怒地望向了喜欢的女孩,写字时因为太过用力甚至划破了纸张。
【你太过分了,我为什么要骗你,这就是那位好心的叔叔借给我的,就算你是我女朋友,也不能这样无理取闹!!】
原本还在生气的邹乐见到王轩瞪着眼望着自己,心中愤怒越发的上来了,再看到女朋友三个字,就更加生气。
谁想要做这个小哑巴的女朋友,她只是被家里管得太严格了,为了成绩好不让她将注意力放在外物,连个手机都不给她买,平时的零花钱也都给的太少。
偶尔听同学提起来其实摆摊赚的挺多,想要放假期间兼职摆摊,这才将注意放在了学校门口每天来摆摊的小哑巴身上。
她观察了几天,发现王轩的确是赚的比自己想象中还要多,而且最重要的是,王轩喜欢她。
邹乐偶尔会去王轩的摊位前买东西,每到了这个时候,对着别的学生态度自然的王轩就会很不好意思的低下头,一双耳朵通红,在她说话时,也是眼神闪躲不敢与她对视。
这个年纪的女孩大多都有一种直觉,谁喜欢自己,她们总能清晰地分辨清楚,邹乐长得漂亮,又成绩优异,学校里喜欢她的男生还是有的。
但如果答应那些男生,同在一个学校,可能会被老师发现早恋叫家长,也不方便问对方要钱,毕竟一个学校,如果要了钱,男方讲这件事一说出去,她一定会被人笑话。
而王轩就不一样了,只是一个摆小摊的,年纪和自己一样大还不上学出来摆摊,说明家里肯定是没有人能给他撑腰的,她马上要升高中,父母打算将她送到繁荣的京城去上学,这时候借了钱,等到一放假她离开本市,王轩只知道她的名字,又是一个哑巴,年纪还这么小,根本就找不到她。
思来想去觉得没有后顾之忧后,邹乐才开始刻意的接近王轩,只需要一两句暧昧不明的话语,上学放学前趁着学生不多来摊位前多说几句话,就能让这个小哑巴一颗心拴在她身上,在她借钱的时候毫不犹豫拿出全部家当给她。
那些钱邹乐借的时候是说家里有急用,周转一段时间就好,而其实她是拿着买了个新手机,又买了个笔记本电脑,剩下的钱请同学吃吃饭,再买买漂亮衣服,她买的都是最好的,等到买完,剩下的也就所剩无几了。
原本该按照原计划,远远避开王轩走,一直等到放假,她会提前去京城舅舅家住,到时候王轩根本找不到她。
但昨天她在商场碰见了王轩,今天就看见王轩身上穿着一件她曾经在表弟身上看到的羽绒服。
舅舅家家境比他们家好出太多,就算是这样,那件羽绒服也是表弟拖地一个月才磨的舅妈给买的,他洋洋得意的穿着那件羽绒服对着邹乐炫耀,说花了三千多,是个特别出名的牌子,穿着又暖和又威风,在学校里同学都羡慕他。
邹乐从小到大都在暗暗和表弟比,比成绩比人缘比姥姥更喜欢哪个,看到那件羽绒服她就想要了,但王轩给她的钱她都已经花的七七八八,还因为钱来源不明,这些东西都要瞒住家人藏在学校里,根本不能拿出来跟表弟炫耀。
最重要的是,她买的那些手机电脑,表弟都有。
被比下去的感觉让邹乐很不开心,而最不开心的,还是看到了本以为已经把所有钱都给自己的王轩身上穿的那件崭新的羽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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