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1 / 2)
罗意点头,“一车蔬菜,送一盆水。”
她点头,他立刻将手捞出来,关掉亭子间的白色雾气后,“这盆水,借我用用。”
便见他从街上拉了一个天女,低声说了几句话。那天女刚开始很荣幸,之后有点惊恐的颜色,但还是同意了。罗意将水盆给她后,她即刻飞天而起,飘向了城中最高的白塔之上,手舒展着摘了一枝婆罗花,沾水四下挥洒。
洛城,海滨之城,阿修罗最不可战胜的一个王都之上,伴随着婆罗花的香气,隔了百年后终于又下了一场净雨。
半天上的灰霾,空气中的尘土,呼吸的污浊之气,全部被雨水包裹着落下来,通过城市最下方的排水沟渠进入了海中。
海越深的地方,堆积的丧气越多。当雨水混入其中后,并着原本的丧气一起,成云,成雨,落向下山。
雨水打在下山的密林之中,无数黑色皮肤的小夜叉躲避在树冠之下,偶然有雨滴落在身上,便溅起一朵血花来。他们失去了首领,彻底无法和金翅鸟抗衡,茫茫然地游荡在山林间,活着仿佛死去一般。
顾明昭落在树杈上,仰头看天上汇聚的黑云,随手抓起一个小夜叉,“你们的王呢?”
第096章
明昭对看门人的管理十分放任, 于他而言, 重要的不是谁是看门人,只要界存在就好。因此他不会干涉他们在自己的界中做了什么,只要负责在湮灭之前将界重新稳定便好。
天人界他来过,化着一个四处游走的天人,体验过上山的福德,也享受过下山的自由纵情。
他离开的时候, 夜叉一族居住在山海之间, 与阿修罗齐名。然而区区百年, 居然全部堕落于下山, 连最基本的领地也成为金翅鸟的猎场。甚至,一只空行夜叉也未见, 而地行夜叉也全是刚出生不久的小夜叉。
“王呢”他问。
小夜叉眼泪滚滚, 指着林间的空地大哭。
明昭早就闻到这里冲天而起的血气, 然而没找到激烈打斗的痕迹,跟着小夜叉指向,只看见一个丢了四肢的夜叉。虽然身形明显比别的大了许多,但放在以往,也堪堪只够一个士兵的水准而已。居然已经落魄到这种程度,连幼儿也无法保护。
他落下地,脚碰了碰他, 四肢断口的位置血已经不流了, 身体冰凉, 死了很久。
“不是这样的王, 是能像金翅鸟一样在天上翱翔的王。”明昭耐心地对小夜叉道,“身上发出彩色的光芒,一剑便能斩开山石,那样的王,见过吗”
小夜叉迷惘地摇摇头,别说见,连听也没听过。
明昭有点失落,游历时候的那些故人,都不见了呀。他转身,默默小夜叉的头,顺手将自己从上山采集的一些野果子递给他,他畏惧地不敢拿,待他主动塞了之后才接了,脸上满满的感激。下山产的各种果子和菜,里面满满的丧气,味道变得苦涩极了。大家勉强吃了活命,然而身体里堆积的丧气会更多。只有食用上山产的净食,身体才能得到净化。
然而海平面上升,山道阻且长,别说小夜叉,便是他之前的那个王根本也无法爬上去。
明昭待要离开,继续往更下面的方向走,脚勾到了地上那夜叉的尸体,脸翻过来,眼睛没有合拢,茫然地对上远天。巨大的眼珠里,还保存着死亡前的最后影响。明昭只看了一眼,立刻激动起来,一把抓起他的角拉上来,果然在他的脑中发现了周臾的味道,那种清淡香甜,永远也无法忘记的。
他道,“你的王是怎么死的,告诉我”
周臾和罗意的第一笔生意,稍微留了个心眼,她让胖子监工,采集了十车黄瓜和番茄。胖子问她搞到什么大生意,她丢了十颗指头大小的鲛珠给他,说,“你戴上试试。”
空间站内条件有限,然而沈默几乎无所不能,拆了几件衣服上的线串了两串珠子,小的给罗睺,大的给胖子。胖子戴了两天后跑来说,精力无限,码字根本不带卡了,脑子好像装了马达一样,手指的速度根本跟不上。是时候去换脑波输出的码字机器了。
“这是鲛珠,海里鲛人的眼泪,怎么样”周臾道,“算不算好东西”
胖子也是在妖魔道开过眼界的,惊讶道,“当然算了呀。妖魔道那边也有鲛人,要出鲛珠很困难,必须她们伤心的眼泪。问题是,出多了要死人的”
周臾被说得一惊,心里有点嘀咕了。严林和林家的事情,虽然不是她的手笔,但总有点关系,心里不是很舒服;一进入天人界便结果了一个大夜叉的命,害她忐忑了很久,鼻端仿佛一直有血腥的味道。如果现在因为自己要鲛珠,罗意便去海里猎杀或者强迫着取珠子,那又真是罪过了。
她沉吟着出了小院,正好遇上西都回来。小天女似乎还没完全恢复,脸白白的,只道,“王孙请姑娘入席了。”
罗意,洛城的城主,据说是更上山的某一位阿修罗王的孙子,被称呼为王孙。
上山的土地逐渐收缩,海平面上涨,洛城虽然眼前繁荣,但总免不了被海水淹没或者成为下山的一天。罗意以及他的智囊团一直在找机会,想要在更高处建城。然而有主之地都不能碰,荒野新建则需要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如此最便捷的方式便是成为王认可的继承人,得到新的领地。
阿修罗王子孙繁多,单有名有姓的便上百人,想要脱颖而出,仅凭现状无法实现。周臾的到来,给了他一个机会。
净雨后,他向周臾提出,第一次的净菜交易,将邀请其它城市的领主以及大商人们来参加。周臾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只觉得想睡觉有人递枕头。
然而两人互相心怀鬼胎。
周臾被西都引到了宴会厅,这才知道什么叫做金碧辉煌。
白色的墙壁全部被黄金和象牙装饰,巨大的支撑柱和穹顶用细密的红宝石拼出了漂亮的图案。她还穷的时候,特别喜欢看印度和东南亚风格的首饰,各种穷奢极欲和闪瞎人眼。王凤觉得太不含蓄,不够端庄有气质,然而她要的就是那样的张扬肆意。可放在这里,根本就不够看了。
如果把它们都收了,不知道能换出来多少能量。
她吞了吞口水,眼睛盯着那些不太分得出差别的人看,“从哪里来的呢”
“北海的罗格王子,上都的吴穹,西京的桑格,还有”
都不认识,然而听起来都是很好的客户发展对象。
“带我认识认识。”周臾摸了摸手指,全身上下的穷病发作了。
西都摇头,“不可以,要先去见城主。”
罗意在宴会厅的后堂,跟几个人说话。那几个人看起来年迈,但衣饰极其鲜艳,并且随身带着兵器。另外有几个天女随侍,其中一个明显穿戴华丽许多,而且神情之间颇有傲气。
周臾进去的时候,那天女转头,恶狠狠瞪了一眼。
西都小心翼翼,去罗意身边报道。
罗意挥手,说了一句什么。西度点头,带着周臾去了另一个房间。房间里有准备好的各种衣服和首饰,她一进去,立刻被按到梳妆台前,开始打扮起来。
这种临时抱佛脚的行为,有点,还不如换成现钱给。
周臾推开,道,“我不用。”
“这是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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