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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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身所在的江家村顾名思义,是江姓族人的聚居地,江家村的村正同时也是江家的族长,按辈分,原身得管对方叫一声叔爷。

据传江家的祖辈也曾是个人物,只是因为不知道惹了什么事,全族迁移到此地避祸,嫡支在这一片拥有大量的田产,只是一代代传下来,现在的嫡支早没有以前富裕了。

原身所在的这一支并没有分得太多田产,但是分到了一个能够长久吃饭的手艺——点豆腐,为了能够将财富尽量集中传承,祖辈规定了这个技艺只能传长子一脉,如果长子早逝,留有子孙,则将技艺传给长孙。

作为弥补,其他子孙可以分得更多的田产也现银。

当初原身父辈分家的时候,原身的父亲分得了六亩田地外加现在他们居住的这套祖宅,银钱却没有分到多少,而原身的小叔也就是他父亲的弟弟则是分了十五亩田地,外加三十两银子。

他们虽然没有一门能够长久吃饭的手艺,可那些田地和银两,也足以让他们安稳度日。

原本分家之后两家是井水不犯河水的,原身的小叔江二春觉得自家吃了亏,记恨这个大哥,逢年过节都不愿意上门,如果原身的父亲还活着,或许两家就这样渐渐冷淡下来,子孙辈再无联系,可谁成想一场风寒夺走了原身父亲的性命,那时候原身也将将六岁,留下良田祖宅和一门能生钱的手艺,其他江姓族人自然就盯上了原身这对孤儿寡母。

尤其是江二春、苏潘云夫妇,恨不得立马接收大哥留下来的财产。

那段时间,江家热闹极了,成天有人上门,不是为了悼念原身的父亲江大春,而是为了打江家财产的主意。

好在孟芸娘立得住,她知道自己一个寡妇,很难守住这份家财,她当机立断找到了族长兼村正的族叔,表示夫婿临终有遗言,说他走后妻儿还得劳烦族里照看,因此愿意将家中那六亩田借族人耕种,只求在儿子江流成年前,村里能提供母子俩每年所需的口粮,等儿子成年后,地契则过户到族中,归家族有所。

当时江大春病的都快说不出话来了,哪里会有这样的临终遗言,这个所谓遗言,实际上都是孟芸娘在思索考量后的决断。

首先,她一个女人根本没法耕种家里那六亩田地,与其将那些田地荒废,不如给族人一些好处。

至于等儿子成年后那六亩田地归于家族,实际上就是归于族长那一脉,出于利益考量,族长也会偏袒照顾他们母子,毕竟真要如了江二春苏潘云夫妇的愿,这些田地可不会到族长的手中。

至于他们母子俩,有一门点豆腐的手艺,在儿子成年前,她一定能够攒出买地的钱来,重新为儿子置办一份家产。

孟芸娘的头脑格外清醒,她明白,地是死的,手艺是活的,只要保住那一门手艺和儿子,牺牲点东西都是值得的。

果然,在村正插手后那些闹腾的人都消停了,也就江二春和苏潘云夫妇时不时还闹腾一下。

因为给出去的那六亩田地,孤儿寡母过了一段时间的舒心日子,只是寡妇门前是非多,虽然孟芸娘立身以正,可保不齐还有那些闲言碎语搬弄是非的人存在,加上她长了那样一张脸,即便她没想过改嫁,也有无数狂蜂浪蝶扑过来,今天早上江流看见过的管事就是其中之一。

至于苏潘云嘴中提到过的胡归荣,江流也从原身的记忆里查找到对方的身份,那人是孟芸娘娘家那边的猎户,据传在孟芸娘嫁到江家之前,曾和胡归荣情投意合,只是因为孟家看中了江家的家资,逼着女儿嫁到了江家,一对有情人就这样被拆散。

现在孟芸娘都已经是一个六岁孩子的娘了,胡归荣也一直没有再娶,大伙儿都说,他是忘不了孟芸娘,一直守着呢。

不过对于娘亲曾经的情缘原身知晓的并不多,甚至对于年幼时的这段记忆,他的印象也不是那么深刻。

他只记得,在他七岁准备进学堂的时候,家里曾经出过一件大事,那件事差点要了娘亲的性命,最后这件事以孟芸娘划花了自己的脸告终。

因为没有了娇艳的脸蛋,围绕着这个寡妇的桃色新闻终于消停了,没人相信还会有男人愿意和这样丑如鬼魅的女人偷情欢好,族里也终于相信孟芸娘会为亡夫好好守着,开始主动维护这对孤儿寡母。

那一段记忆格外深刻,原身仿佛从那天起开始长大了,他努力念书,想要成为举人老爷那样备受尊重的存在,因为他知道只有当他长大了,有能力了,才能为自己的娘亲遮风挡雨。

孟芸娘是一个坚韧的女人,毁容这个惨痛的经历似乎没有对她造成多大打击,在伤口愈合后,她继续做豆腐去坊市售卖,赚钱供儿子念书的花销,将儿子看的比以前更加重视了。

这期间,那个和孟芸娘曾经有过一段情的胡归荣倒是依旧会出现在母子俩的生活中。

有一年冬天,胡归荣冒着大雪进了深山,从山里出来时,他身上满是疤痕,还拖着一头死透透的母大虫,靠着那头大虫的皮肉,他赚了上百两的银子,一时间为他说亲的人络绎不绝,只是胡归荣统统拒绝了,他靠那些钱在坊市里盘了一个铺子,开始转职成为了卖肉的屠夫,时不时的就会拿肉过来和孟芸娘换豆腐。

直到原身二十多岁考中举人,带着娘亲搬去了府城,对方也依旧没有再娶。

江流不知道孟芸娘是否还对那个男人有情,因为她从来都不会和自己的儿子谈起那个男人,倒是临终的时候,她哭着对自己的儿子说她这辈子对不起一个男人,原身不知道她在说谁,可江流却觉得,孟芸娘口中对不起的男人,或许就是一直没有再娶的胡归荣。

第35章 寡妇娘的状元儿3

不过这也只是江流的猜测, 具体的, 也只有他们两个当事人才清楚。

搬到府城后, 原身母子俩着实过了一段舒坦日子, 原身是举人,未来未必不能更进一步,因为念书迟迟没有成亲的原身一下子成了府城一些大户人家眼中的佳婿人选, 正好那时原身的恩师有一孙女待字闺中, 在媒人的说和后, 孟芸娘决定亲上加亲,促成了这段姻缘。

可成亲后的日子反而没有成亲前来的快活。

首先孟芸娘的大半辈子都是守着儿子生活,现在忽然多了一个女人, 即便她再通情达理, 也不免得了和全天下婆婆类似的毛病, 看抢了自个儿儿子的儿媳妇不顺眼。

而原身的妻子是举人家的小姐,自幼娇生惯养,在生活习惯上,和曾经吃了不少苦头的原身娘俩不合。

原身倒是愿意迁就妻子,可这一点恰恰触碰了孟芸娘那根敏感的神经,觉得儿子果然被儿媳妇抢走了,就这样,婆媳俩的矛盾日益增剧,而原身则是成了婆媳中间的夹心饼干。

每次孟芸娘和儿媳妇争执,总要原身出面调解,可偏偏他只有会念书一个优点, 情商低,嘴巴拙,往往没能成功浇熄两边的怒火,反而加重婆媳间的矛盾。

也因为在处理婆媳问题上花费了原身太多的时间,导致他的科举之路止步于举人,再无寸进。

早年为了供儿子念书,孟芸娘一天要花几个时辰磨豆浆,身子骨早就在那些年落下了病根,现在日子好了,又因为和儿媳妇之间的矛盾时常生闷气,身体越发败坏,晚年时间缠绵病榻,苦不堪言。

这时候对她来说,死亡反而是个解脱,可偏偏又因为不放心儿媳妇,硬撑着一口气想看顾儿子,在病床上一躺就是十几年,等重孙子出生后,她才觉得儿子长大了,放心地离开。

“女孩子们,真的是天底下最可爱的生物了。”

001出现在了半空中,感叹地说道。

江流:……

他实在不明白,从这个故事里001怎么挖掘出女性的可爱。

“可是在古代,因为性别的限制,女性的一生往往会受困于婚姻、家族、丈夫、子女,就好比原身的母亲,为了儿子终身没有再嫁,也好比原身后来的妻子,碍于婆媳孝道,有些时候明明是占理的,却还要因为孝道的压制向婆婆致歉。”

001并没有在意江流的眼神,继续往下说。

不过他这句话倒是不假,江流仔细查看了原身的记忆后发现,这个朝代对于寡妇似乎格外苛刻。

首先,这个时代并不支持寡妇改嫁。

寡妇再嫁不能带走夫家一针一线,同时她出嫁时的陪嫁也得留在夫家,也就是说,再嫁的寡妇身上没有半点钱财傍身,遇到个疼人的男人那是幸运,要是遇到了一个中山狼,后半辈子算是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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