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风云再起(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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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

为什么没有提及刘备!

曹朋转念便反应过来,此时的刘备,徒有镇东将军,豫州刺史之名,但实际上惶惶如丧家之犬,而无一容身之地,只能寄人篱下。即便是陈群,曾为刘备效力,恐怕也不看好刘皇叔。

想到这里,曹朋也就释然。

他还想再和陈群交谈,可陈群却突然间变得有效萧索,似乎失去了谈兴。

于是,曹朋也没有和陈群再谈下去,而是安排了一间厢房,供陈群休息。陈群也喝了不少酒,此前一直处于亢奋状态,故而滔滔不绝。可现在,那兴奋劲儿过去,倦意顿时涌上来。

倒在榻上,陈群很快便睡着了……————————————————————————夜深了。

郭寰和步鸾收拾完了房间之后,也分别歇息。

曹朋却睡不着,在后院打了一趟架子拳之后,沿着鹅卵石铺成的小径,不知不觉走到了江边。

站在码头上,任由江风拂面。

远眺,可看到岸边军营中的灯火闪闪,隐隐约约,传来刁斗声声。

那是郝昭的军营所在。

郝昭治兵严谨,据说是从高顺与张辽,颇有法度。

曹朋没有去插手军中事务,正所谓尺有所长,寸有所短。他很清楚自己的水平……练兵,非他所长。

再者说了,有郝昭在,足矣!

曹朋在码头上坐下,赤足放进了冰凉的江水之中。

他怔怔看着江面上星星点点的渔火,脑海中却回响陈群的那一番话。

打完了张绣,曹艹就会收拾吕布。一旦到那个时候,自己又该如何是好?白门楼的故事,令他记忆深刻。曹朋很清楚,吕布并非是一个能逐鹿天下的人。可就这样看着一代豪杰最终窝囊的死去,实非曹朋所愿。大丈夫,即便是死,也应该死得轰轰烈烈,而非被人所害。

吕布,被谁所害?

曹朋仰面躺在码头上,看着黑漆漆的苍穹。

貂蝉,与他有救命之恩,不能不报。

可问题是,他该怎样,才能救得下吕布姓命?怎样才能偿还貂蝉的恩情呢?

曹朋的思绪,一下子变得混乱起来……戌时,又下起了细雨。

曹朋躺在码头上,迷迷糊糊的睡着了。被雨丝浇醒之后,他连忙坐起来。江面黑漆漆的,那些渔舟已经熄灭了灯火。曹朋站起身,打了个喷嚏,在雨中站立片刻后,转身准备回去。

哪知刚走下码头,就见小径尽头,灯火跳动。

“谁!”

“啊,公子,是我。”

步鸾顺着小径一路跑过来,手里还提着一顶灯笼。

“小鸾,你不是睡了吗?”

“公子,广陵来人,说是有急事求见。”

广陵来人?

曹朋一怔,这才想起来,自己驻防东陵亭,可实际上还是在广陵郡治下。

只不过,陈登这么晚了派人过来,难道出了什么事情吗?他连忙随着步鸾,急匆匆来到正厅。

“卑职霍默,见过曹公子。”

站在曹朋面前的,是一个相貌颇俊秀的少年。

看年纪大约也就是在十八九岁的样子。一袭灰色粗布单袍,外罩一件红漆札甲。曹朋一进门,少年便快步迎上前来,插手行礼。

“你,从广陵来?”

“正是。”

“陈太守派你过来的?”

“喏!”

曹朋揉了揉鼻子,沉声问道:“陈太守派你过来,有何吩咐?”

“陈太守命卑职传令,请曹公子明曰辰时之前,务必赶到广陵县。”

“啊?”

曹朋一怔,有些茫然道:“陈太守可说明,是什么事情?”

“这个……太守倒是没有告知卑职。只说命曹公子赶赴广陵……对了,公子可以带上随从,不过最好不要太多人,三五人便可。太守还说,若逾时不至,以军法论处,请公子谨记。”

只这一句话,便足以说明了状况。

曹朋点头,“请回禀太守,就说曹朋必按时抵达。”

“那卑职就先告辞了!”

霍默转身,匆匆离去。

只留下曹朋站在正厅里,一头雾水。

这突如其来的命令,让他有些不知所以然。

来广陵县两个多月了,陈登从没有召见过他。而今突然召见,还搬出了军法,莫非出事了?

“小鸾,小寰,你们干什么?”

正茫然间,曹朋就看见郭寰和步鸾,行色匆匆。

两个少女显然是刚睡醒,甚至还没有来得及梳洗打扮。步鸾跑进了厨房,而郭寰则冲进曹朋的卧室。

“公子,收拾行李啊!”

郭寰脆生生回答,曹朋这才如梦方醒。

“小鸾,去把子山先生唤醒,让他骑我的马,立刻通知夏侯、王买和郝昭三人前来议事。”

“哦,我知道了!”

步鸾答应了一声,手在围裙上蹭了两下,便跑去叫醒步骘。

曹朋则在正厅里徘徊踱步,双手背在身后,思忖不语……“贤弟,你这边丁玲哐当的,发生了什么事?”

陈群睡眼朦胧的从卧房里出来,很显然,刚才的动静,把他惊醒。看着步骘那边匆匆上马,步鸾跑进厨房生活,陈群不免感到有些奇怪。驭手走进了正厅之后,他开口便向曹朋询问。

曹朋问道:“太守府中,可有一个叫做霍默的人吗?”

“哦……有这么一个人!怎么了?”

“他刚才奉陈太守之命,让我明曰辰时之前,抵达广陵县。还说让我带三五个随从,扈从不要太多。我就在奇怪,陈太守突然召见我,还弄出这么一个奇怪的命令,究竟是何用意?”

陈群,也愣住了!

————————————考虑了一下,又查找了一下资料,感觉时间上似乎有点错误。

一生之敌必须有,但还是再晚一些出场吧。

嘿嘿,做出一点修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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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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