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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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纸的体积比较大, 又不能沾水, 姜瑜回到村里并没有先回家,而是先去了王晓家,让他帮忙藏起来。王晓家就他们祖孙两个人,平时也没什么人上门做客, 随便藏在哪个草堆里都没人发现。

黄纸上有股特殊的味道, 虽然不浓,但为了谨防被周老三那个经常跟符纸打交道的家伙发现,姜瑜还是先去小河边洗了洗脸和手, 又把周身检查了一遍, 确认没有问题后, 才拿了一把王晓送给她的野菜抱回了周家。

见她回来,愁云惨淡的周家父子只瞥了一眼, 又收回了目光,就连平时表面功夫做得极其到位的周老三也没吭声。他现在实在没有多余的心力去关心这个继女干嘛去了。

下午回来后, 周老三去地里提了些泥土回来, 填在周建英窗户外的那片地上, 周建设胳膊受了伤,就负责踩平泥土。

等姜瑜回来时,地面已看不出昨晚的狼狈, 新鲜的泥土铺在上面,踩得严严实实的, 只等太阳一晒, 再下几场雨, 变得灰扑扑的,就跟院子里其他地方没什么区别了。

“周叔,建设哥。”姜瑜打了个招呼,把野菜抱进了厨房。

冯三娘刚下工回来做饭,瞧见姜瑜,立马把她拉到厨房最里头,压低声音问道:“你去哪儿了,中午都没回来?”

姜瑜把手里的野菜塞到她怀里:“随便出去转了转。”

见她说得一脸轻松,冯三娘不高兴了:“你一个女孩子没事乱跑像什么话?不上工在家帮我做做饭,洗洗衣服,扫扫地啊,成天不着家怎么回事?”

姜瑜没理会她的抱怨,而是问了个不相干的问题:“你的大名是不是叫冯淑萍?”

冯三娘瞪了她一眼:“连你妈的名字都记不住了?”

“我这不是怕过几天去学校填个人资料的时候,写到母亲的名字时弄错了吗,所以找你再确认一遍。”姜瑜随便找了个借口就打发掉冯三娘。

冯三娘果然好忽悠,丝毫没怀疑,还郑重其事地跟姜瑜讲“冯淑萍”这三个字是怎么写的。

姜瑜有些意外:“你不是没上过学?”

冯三娘他们这一代人,在农村,连男丁都没多少识字的,更别提女人了。

冯三娘的眼神中闪过一抹怀念:“以前你爸教我的,他说他经常不在,怕寄信回来我不知道哪一封是给我的,所以特意教我认字,不过他回来的时候太少,又忙里忙外,没多少时间,最后我也没认识几个字。”

想到死去的前夫,冯三娘心里五味杂陈。前夫人很好,她只生了个女儿,他也不嫌弃,就是太短命了。

“哦,那你认识一个叫梁毅的人吗?”姜瑜直奔主题,她发现了,对冯三娘这种人不必绕圈子。

“梁毅?谁啊,没听说过。”冯三娘看了姜瑜一眼,有些担心,“小瑜,妈跟你说,你不小了,过两年就可以说亲了,不要跟外面的男孩子出去,这会影响你的名声的!”

姜瑜一听答案就没兴趣跟她多说了,不过嘛,未免冯三娘哪天在周老三面前说漏嘴,被周老三察觉,姜瑜故作紧张地说:“别乱说,要被周叔听见了,怎么看咱们娘俩?万一建英哪天动了心思,还说是我带坏她的。”

果然,冯三娘马上紧张起来,嗔了姜瑜一眼,把声音压得极低:“知道就好,小瑜,妈跟你讲,女孩子要自爱……”

见吓住了她,姜瑜才没心思继续跟她胡扯呢。

“知道了。”姜瑜敷衍地应了一声,施施然地回房了。

看到女儿到厨房转了一圈又走了,都不给自己搭把手帮个忙,冯三娘非常不高兴,但她到底还顾忌着站在院子边的篱笆前抽烟的周老三,没敢大声喊,只不满地抱怨了一句:“真是欠了你们的,天天下工回来都是冷锅冷灶的,还得我伺候你们这爷三,不对,现在是四个了,我的命还真是苦啊!”

耳尖的姜瑜听到她的抱怨,眉都没抬一下,冯三娘的苦都是她自找的。她天天下地拿工分,前夫死的时候,女儿也十岁了,能收拾家里出去挣个三五工分,母女俩省着点,勤快点,日子过不下去?非要来给这个家徒四壁的周老三养孩子,当带薪的保姆,怪谁呢?

姜瑜进房间就扣上了门,趴到床上,把票据和三十块钱掏了出来,铺在床上。

冯三娘这人没什么城府,不会伪装。她说不认识梁毅就是真不认识,不过既然她不认识梁毅,那梁毅为何还会寄钱给她呢?还是这么大一笔钱。

这种问题,估计也只有梁毅这个当事人和周老三才知道。问周老三肯定没戏,那不如直接问梁毅这个当事人?

不过在开口问之前,首先得确定这两个人没关系。

第二天早上,姜瑜装作没有看见冯三娘的暗示,把碗放下又以林春花叫她为由出门了。

姜瑜这次真的去林春花家了,不过不是空手去,她逮了一只兔子过去,至于借口,姜瑜早想好了,就说是这只兔子想喝水,自己掉了山上的人工蓄水池里了,然后碰巧被她看见了。

等中午林春花回来听说这事后,拍着姜瑜的手说:“你这孩子是有福的,这都能被你撞上。”

林春花倒是没怀疑,因为前些年也有兔子掉进过人工蓄水池里。

只是,这兔子她不能收。林春花拎着兔子的耳朵将它塞进了姜瑜的手里:“被人看见不好,你带回家,让你妈煮了。”

“带回去哪还有我的份,我能啃个兔头就不错了。”姜瑜垮下了脸,可怜巴巴地望着林春花,“林婶,你就当可怜可怜我,让我吃口肉嘛。这事,你不说,我不说,叔,大哥,大嫂和小伟也不会说出去,谁会知道?对吧,小伟?”

这年代哪个孩子不馋肉,小伟瞪着一对虎溜溜的眼珠子,机灵地点头:“对,奶奶,你放心,我啃脑袋,把兔腿给小瑜姐姐吃,她这么瘦,得多吃点,才能长更高。”

林春花看着两个孩子渴盼的眼睛,说不出拒绝的话来。现在这个季节,不年不节的,粮食又没分下来,家里已经很久不见荤腥了,也是苦了这两个孩子。

“好,我现在就杀了给你们做红烧野兔,小伟,这事可千万不能说出去哦。”叮嘱完了大孙子,林春花麻利地拿起刀把野兔杀了,然后把皮毛用水冲了一下,递给了姜瑜,“贴到堂屋的墙上,等冬天给你缝在鞋子里,可暖和了。”

小伟一听这个,来了兴趣,嚷嚷道:“小瑜姐姐,让我来,让我来!”

姜瑜笑眯眯地把野兔皮递给了他,然后去帮林春花打下手。

林春花先将宰好的野兔肉焯了水,然后烧热锅,加入些许猪油、干辣椒、姜片和葱段煸炒,然后加入焯过水的野兔肉翻炒,中途加入一点白酒,最后加了半盆开水,加盖煮了二十来分钟。

等兔肉微微熟了以后,林春花再把切好的一盆土豆和几瓣剥好的大蒜倒了进去,盖上锅盖继续焖。

等沈大叔和林家大哥、大嫂下工回来时,桌上已经摆了很大一瓷盆红烧野兔,三人都面露惊喜,诧异地问:“妈,哪儿来的野兔肉。”

林春花往姜瑜的方向嗔了一眼:“还不是小瑜,这孩子在山上挖野菜时瞧见蓄水池里有只野兔,就逮了回来,非要送过来,说给小伟补补身。”

要不说林春花怎么是妇女主任呢,脑子就是通透,就算姜瑜半句也没提,她也明白了姜瑜的用意。

她留姜瑜以后都在家里吃晚饭,虽说一个月给了三块钱,但饭桌上多了个外人,毕竟不是那么自在,更何况还会因此得罪周家,儿媳妇心里也多少有意见。但人家姜瑜不计前嫌,有好东西第一时间就想着孙子,儿媳妇多少也得承这个情。

尤其是他们家孩子少,小伟前头有个哥哥,后头有个妹妹都没养大,就小伟一根独苗苗,全家人更是把小伟看得跟眼珠子一样。对沈大嫂来说,对她儿子好比对她好一百倍有用。

果然,沈家大嫂有些赧颜地看着姜瑜,招呼她:“别客气,就当是自己家,赶紧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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