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1 / 2)
明礼眯着眼睛收起手机,把手里的烟重新塞回嘴里,全程享受脸地抽完整根烟。
黄克回电话说找到了机场送半夏的那个贝雷帽粉丝,据她交代,昨天她和粉丝团一起准备给‘夏天之三’接机时,有个男人和她打招呼,她走过去询问。
男人说他非常喜欢‘夏天之三’,但是到了机场才发现她们的粉丝全是同一个年纪的小女孩儿,他这样的一个大叔不太合适过去送花。
然后他向贝雷帽解释了他手里的半夏草名字和涵义,说这捧半夏来之不易,和‘夏天之三’的组合名字极度契合,所以想请贝雷帽替他送给‘夏天之三’。
贝雷帽欣然接受,随口问了男人名字,男人没有回答。
男人戴着黑色毛线冒,茶色眼睛和黑色口罩,身高胖瘦均等普通,声音听起来像是患了感冒,年龄20---40都有可能。
因全程只待了不到一分钟,加上他的装扮,贝雷帽能记住的只有这些。
“我们还去机场吗?”陆天枪叉着肉丸子说,“店老板对那个男人的印象估计比不上贝雷帽。”
“去。”明礼摁灭烟头把餐盘一推,“把那捧半夏带过来,问问店老板是不是从他们店里卖出去的。”
“哦。”陆天枪把肉丸子全塞进嘴里,一手拿着一个鸡腿,“老大,今天队里出去干活没回来,感觉食堂把肉丸子和鸡腿都给咱俩了。”
明礼顺手抄起他和陆天枪的餐盘,放到回收车上。
“谢谢老大。”陆天枪嘿嘿笑着,举起左手里的鸡腿,“老大,要不你再来一个?”
“想要撑死爸爸,爸爸刚吃了五个鸡腿。”明礼拿着牙签边走剔牙,瞥了眼2号窗口。
上个月刚转正的一个经济警,小年轻,爱装逼。一身警服一看就是用熨斗熨烫了八百遍,戴上眼镜都找不出一丝褶皱。
笔挺笔挺。
站姿比警服还要挺拔,跟棵白杨树似的。
不知道为什么,明礼脑子里闪现过顾哲穿警服的样子,赌一包炮仗,他只会比这个小经济警更挺拔更一丝不苟。
时时刻刻穿警服,装模作样一比。
骚里骚气。
“操。”明礼咬着牙签骂了声,“打个饭而已,不知道的,还以为他餐盘上装的是骨灰。”
陆天枪啃着鸡腿随着明礼的视线望过去,不以为意道:“老大,你不知道,现在的小姑娘小姐姐们都喜欢这个。”
明礼不信:“喜欢他?”
“不是说喜欢他,我是说警服,制服诱惑。”陆天枪一副很懂的样子,“据不可靠统计,所有制服中,军装和警服对女人的性吸引力最大。”
明礼叼着牙签,陷入沉思。
李思录死后的第二天早上,简意等在办公室门外,他穿着警服出来的时候,她看自己的眼神,那个眼神……
制服诱惑,嗯,哪天试试?
明礼和陆天枪到机场,顺利找到那家花店,但是很不凑巧,店老板不在,店员对半夏草的事情不熟悉。在明礼的要求下,店员联系到老板,说老板在赶回来的路上,差不多要一个小时才能到。
陆天枪把那捧半夏小心翼翼放回车上:“老大,还有一个小时,我们干等着?”
“出去溜达溜达消消食。”明礼从车上拿下来两瓶矿泉水,撂给陆天枪一瓶,“午饭吃了一肚肉,腻味。”
两人走到机场大厅时,明礼已经把整瓶水灌了进去。
陆天枪边打嗝边揉肚皮,瞥见洗手间的标志牌时,突然想起来问:“老大,今天在局里时,你给嫂子打电话,问剧院洗手间是什么意思?是有什么新发现吗?”
“印证了一件事情。”明礼把矿泉水瓶投进垃圾桶里,“沈梦西当时去的是西边的洗手间,她很可能看见了凶手。”
“她看见了凶手?为什么不说她就是凶手,或者就是她在郑乐乐的脸上划了两刀?”
“你傻她不傻。”明礼解释道,“如果那两刀是她划的,她不会说郑乐乐不喜欢笑这么关键的一句话。”
陆天枪恍然地点头:“因为她看见了郑乐乐脸上的刀伤是个笑脸。”
明礼提了提皮带,看着洗手间方向说:“爸爸要去放一放水。”
“老大,我也去。”陆天枪把瓶子里水喝尽,扔进垃圾桶里跟过去。
洗手间里零零散散两三个人,明礼边解皮带边往一个小便池前走,陆天枪见明礼左边还有一个空位,他走过去解腰带。
他过来的时候,明礼已经放过水正要提裤子,陆天枪想起今早电话里的那句‘媳妇儿,轻点儿’,哪里轻点儿?
陆天枪揣着疑惑偷眼去瞄。
明礼系着皮带瞧回来:“再看也不草你。”
陆天枪默默向左侧了侧身。
明礼上前两步,瞧了眼陆天枪,突然伸出一只手,隔着裤子抓了抓他的蛋。
“啊!!!”陆天枪像是被强了的良家妇男,尖着嗓子叫着往左边来了个急转身。
“狗|日的怂蛋。”明礼笑道,“爸爸不上你,真是的,比我媳妇儿还小媳妇儿。”
左边便池前一个五六十来岁的国字脸男人皱着眉头躲开,陆天枪水管里的水还没放完,差点儿呲到男人身上。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陆天枪对准小便池,急忙道歉,“叔叔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没呲到你身上吧。”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