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2章 十日灭国(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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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天上午。

苦力们都已经招齐。

王琛亲自去做了一番动员,什么去国外劳务三年,回来后小富之家之类,现在社会出国劳务的人就是那么想的,他这番动员自然让一万名苦力受到了极大的鼓舞。

每个月五贯钱,光这一万人,王琛每个月就要支出五万贯例钱,这还不算包吃包住其他的费用,工具了之类,反正每个月下来开销不低于七万贯。

大师傅有了。

苦力们招齐了。

万事俱备,只要蒲甘王的批文下来,王琛就可以带着人出发去缅甸,到时源源不断的翡翠会开采出来,自己的实力大增。

忙碌到午饭时间。

王琛刚刚喘了口气,正准备去弄点东西吃吃,不饿,就是习惯使然。

可是一个惊天的坏消息传来!

是陪同王云仓前去蒲甘送十万贯金银珠宝的王大郎,他几乎是吊在马上回来的,浑身衣服也破破烂烂,几乎不成人形。

王琛在厂房门口见到的王大郎,“怎么回事?”

王大郎蓬头垢面坐在地上,喘着粗气道:“东……东家,蒲……蒲甘王背……背信弃义。”

“拿水来。”王琛大喊了一声。

站在一旁的徐江急忙跑进去倒了杯温开水出来。

王大郎咕噜咕噜一大碗水喝下去,整个人似乎精神了不少,开始倒豆子一般把所有的事情都说了出来,“前些日子我和爹爹赶到蒲甘,献上十万贯金银珠宝,原本想着蒲甘王把批文下达就八百里家里送回静海,未曾想,蒲甘王收了金银珠宝不仅没有下批文,还让人把我和爹爹等人身上的钱财都洗劫一空赶了出来,幸好爹爹留了一队人马在大理,便让我先骑马回来汇报情况。”

什么?

拿了钱还把我的人洗劫一空赶出来?

闻言,王琛怒火一下子从心中爆出来,两只拳头捏的死死的,这蒲甘王实在太过分了!

特么要是不答应我去开采翡翠就算了,还骗钱?做人不带这样的啊!

王琛都想冲到蒲甘去,把蒲甘王吊起来抽一顿了,麻痹啊,欺人太甚,不过他更关心的是王云仓安全,毕竟是自己在北宋第一个跟随者,那份感情不一样,“你爹爹和其他人没什么事吧?”

说起此事,王大郎眼睛一红,叹了口气,欲言又止。

见状,王琛险些怒目迸裂,“难道蒲甘王还打了你爹爹?”

王大郎一个二十多岁的人,说到这个哇地一声伤心地哭出来,“爹爹为了十万贯钱的金银珠宝据理力争,蒲甘王差点要杀他头,幸亏我劝了下来,最后被打了几十板子,他……他卧在床上不能动弹,还说……还说对不住您。”

王琛深吸了一口气,“蒲甘王差点将你爹爹杀头?”

“嗯。”王大郎用力点点头。

草!

欺人太甚!

简直欺人太甚!

王琛的肺都要气炸了,哪怕赵匡胤明着暗着算计自己,他都没有这么气愤过,但是今天,听到蒲甘王的所作所为,王琛真的怒了,长这么大以来,他第一次这么生气,恨不能将蒲甘王生食其肉!

“你先下去休息。”王琛语气十分平静。

王大郎眼巴巴道:“那我爹爹呢?”

王琛道:“我会让人八百里加急送去钱财,在当地找个医术高超的郎中替他好好看病,钱丢了没事,只要你们性命无忧就行,剩下的……我会替你们报仇!”

十万贯钱的金银珠宝丢了没事?

只要王大郎他们的性命无忧就行?

听到这句话,王大郎和一旁的徐江等人感动的一塌糊涂,在当今社会,有哪个东家会对下人这种态度啊?

王琛没再说什么,转身进了州衙里面,然后让人叫来萧剑化。

……

办公室里。

萧剑化被叫了进来,他一脸诧异道:“主公,我正在给乡兵们训练排兵布阵,唤我前来有何要事吗?”

王琛把王大郎带回来的消息说了一遍。

听完后,萧剑化蹙起眉头久久不语,好半响后才道:“蒲甘王行事太过有失礼节。”

王琛心中愤怒的很,敲敲桌子,“你觉得咱们应该怎么办?”

“若是正常情况下,萧某认为咱们应当徐徐图……”萧剑化话说了一半,看见王琛铁青的脸色,他多机灵一个人啊,马上改口道:“但是咱们如今不是正常情况,蒲甘王欺人太甚,主公,只需你弄来足够多的子弹,我愿亲自带一万乡兵踏平蒲甘为您泄愤!”

王琛冷着眼眸子道:“你不是说城池高大子弹很难射穿,攻打城池不易吗?”

“是不易,不过我看古书记载,有攻城利器,只需十几日时候,我让人连夜制作几十架投石车,想要轰开蒲甘各大城池不在话下。”萧剑化信誓旦旦道:“而且经过我改良,一架投石车可以有七个炮梢装,可以旋转。”

嗯?

可以旋转的投石车?那岂不就是历史记载的旋风炮了?

据说旋风炮的出现要到北宋中期,如今才初期,萧剑化已经改良出来?天才,不愧古代顶尖天才,这智商,这学识,简直无敌!

王琛沉默了片刻,“投石车不便携带……算了,这样吧,投石车你让人制作起来,我去仙界看看能不能弄到威力比枪更强大的攻城仙器,若是能弄到,到时咱们轻装上阵,数里开外直接一炮轰开蒲甘城门,对了,你找细作去蒲甘打探下,了解一下对方的军事实力,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说是这样说,实际上他在想弄多少枪支弹药。

“属下这就让人前去打探。”萧剑化先答应了下来,随后道:“我虽然一天到晚在通州,可是对蒲甘军事实力略有了解,据说蒲甘军队有象兵、骑兵、步兵三大种类,总共人数约四到五万,对外号称十万,有象八百头,马匹上万,铁骑实力非常不错。”

铁骑兵?

还有象骑兵?

那说起来军事实力确实很不错了。

要是正面迎战,光凭枪支弹药还真的不容易应付。

不说别的,骑兵行动迅速,阵型比较分散,光凭枪很难做到大范围灭杀,所以这个时候必须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比如说迫击炮、扛肩式火箭筒之类,当然,有大炮的话更好。

至于地雷,那玩意要预埋,想要速战速决不是一个非常好的选择。

像重型迫击炮的话,口径在一百毫米以上,最大射程能达到八千米,这种有些浪费。

王琛觉得轻型迫击炮就行了。

一般而言,轻型迫击炮口径大约六十毫米左右,填弹方便,射速能达到每分钟三十发,射程也不错,三千五百米左右,再加上有效杀伤半径足足近十三米,任何骑兵都无法在迫击炮的轰炸下近身。

至于扛肩式火箭筒射程短一些,只有三百到五百米,但是携带方便,再配上激光测距仪,在二百五十米之内能达到百分之百命中,四百米百分之八十命中,只要自己能在现代社会弄到这两样装备,想要踏平蒲甘还真不是什么难事。

至于投石车不投石车真的无所谓。

除非自己想要省点钱,多弄点煤气罐让投石车投进去,然后齐射带火的箭,或者直接狙击枪射击引爆。

要是平时,王琛可能会选择这样“省钱”的方式,只是这一次蒲甘王彻底激怒了他,王琛决定让蒲甘见识下什么叫做天兵下凡!

“好,我知道了。”王琛冷静道:“这几天你继续让乡兵们模拟射击训练,不要停,还有,铁盔尽管配备起来,里面记得加一些柔软的皮革,不要让乡兵们戴铁盔弄伤了头。”

“明白。”萧剑化道。

王琛又交代道:“给乡兵们准备十天的口粮,等我从仙界回来,我要十日之内灭了蒲甘!”

萧剑化讶然道:“十日灭一国?”

王琛捏紧拳头,道:“是的,十日灭国!”

萧剑化倒抽了一口凉气,询问道:“咱们只有一万乡兵,十日灭蒲甘是不是太过……”

王琛知道他的意思,古代一场攻打城池的战役可能要打好几个月才能分出胜负,蒲甘肯定不止一个城池,想要完全攻打下来,十天时间哪够啊。

那是因为古代人没有见识过现代热武器的厉害!

王琛摆摆手道:“只要我能弄到仙器,半日破一城都不在话下,你让乡兵们去准备吧,顺便帮我和丁签判知会一声,说我要去仙界禀报一些事物,让其处理下州衙的事情。”

萧剑化躬身道:“唯。”然后退了出去。

等到办公室里只剩下王琛一个人,他深吸了一口气,朝着西南方向遥遥望去,手指不由自主在桌子上敲了敲。

本来他想着和气生财,自己在蒲甘挖翡翠赚大钱,再给点肉汤蒲甘王喝喝,既然蒲甘王不识趣,那不好意思,哥们儿只能把蒲甘灭国了,虽然要付出的代价可能有点大,这场战役会烧不少钱下去,但是,王琛明白一件事,只要攻下下蒲甘,自己的收益将会是巨大的。

到时,整个蒲甘的翡翠会任由自己开采。

到时,整个蒲甘的人民就得听候自己吩咐。

甚至……自己也能开辟一个新的发展基地,不用再局限于通州看赵匡胤脸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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