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9章 大结局下最后的情书(2 / 2)
王琛看着她自然老去的脸庞没说话,静静的听着。
沈霞笑着说道:“五十年后呢?一百年后呢?到时候,你也许会觉得我烦……”
“不会!”王琛很斩钉截铁地打断。
“你听我说完。”沈霞白了一眼,“一把年纪了,还这么着急。”她停顿了一下,“与其有一天让你厌烦,还不如让我永远放在你心上,俗话说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未来哪一天,我真的去世了,我想,只要你还活着,一定会每天都想念我,什么青春常驻,什么永生不死,我都不在乎,我唯一在乎的是,永远在你心上。”
王琛哑然失笑道:“你活着也会永远在我心上。”
“不会。”沈霞轻轻地摇头,却显得那么的认真,“不是我不信你,你应该明白我什么意思。”
王琛没再说话。
确实,他对感情、亲情随着自己的地位、身体发生巨大变化,已经变得越来越淡漠。
也许有一天真的会像沈霞说的那样,自己变成了毫无感情的机器。
只是,这一切都是无法更改的。
王琛不是普普通通的地球人,从偷取白露公主的技能开始,他便成了一个“另类”,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他的情感愈来愈淡,如果未来再偷取了盘古的技能,那么,他相信自己会真的变成没有感情。
那一夜。
两人没再多说什么。
只是相互拥抱着美美地睡了一觉。
第二天醒来,王琛要离开。
沈霞像往常一样,给他整理衣领,然后说了一句,“如果有一天我去世了,你不要复活,也不要用另类的方式让我存活,我……只想活在你的心里。”
王琛微微点头,“嗯,等我回来。”
未曾想,那便是最后一面,再相见,已天人永别。
王琛在宇宙空间搜索了很久很久关于盘古的一切资料,他生怕这是一个局,必须弄清楚。
庆幸的是,在昨天,王琛终于弄清楚了一切——盘古并未说谎。
可是,他回来的时候,已经晚了,沈霞去世了。
王琛是有能力让时间倒流到沈霞去世前,是有能力让其复活,可是,回想到最后一幕的话语,他没有那么做,尊重沈霞的选择,让其永远活在自己心里。
……
聊完事情。
回到自己和沈霞的卧室。
王琛一进去便看见墙上贴的全是自己和沈霞的合影,原本已经感情系统很淡薄的他,莫名觉得鼻子一酸,眼泪不由自主流了下来。
“小霞……”王琛坐在床边一动不动。
就这样静坐了一个晚上。
脑海中全是那张从青春调皮美貌的脸庞到自然老去的荣华。
他看着照片里沈霞两个月前拍的照片,已经白发苍苍满脸皱纹,却不由自主露出了笑容,“小傻瓜……你一定怕我看见老去的样子……那又怎么样……哎……”
他自言自语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心中满是对沈霞的怀缅。
仿佛,置身这间卧室,沈霞还在一样。
王琛迟迟不肯离去。
……
中午。
外面下着绵绵细雨。
王琛见到了自己的女儿梅念君。
这是一个看上去十来岁的小姑娘,长得粉嘟嘟,很像梅姐。
窗外还在响着雨点敲打玻璃的声音。
梅念君怯生生地叫了一声,“爸。”
王琛招招手,指着旁边的椅子,“念君,坐。”
梅念君嗯了一声,慢慢走过来坐下,手里拿着的一个粉色信封有点手足无措的样子。
王琛慈爱地看着她,“恨我吗?”
“恨。”梅念君用力点点头,“可是妈说过不能恨你,她说你是世界上了不起的人,所以我想恨不能恨。”
提起梅姐,王琛心中又是一痛,“她……真的和你这么说的吗?她不恨我?”
“她说她不恨。”梅念君犹豫了一下,“她给您留了一封信,她说是给你最后的情书。”
“最后的情书?”王琛一愣,马上伸手接过,“我看看。”
“嗯。”梅念君没再说话。
王琛小心翼翼地撕开了粉色信封,从里面抽出一张洁白无瑕折成四方形的纸,他深吸了一口气,缓缓打开。
……
《最后给你的信》:
也算是我给你唯一一封情书吧,只是欠着你一句“我爱你”,好像从来没对你说过这三个字,就当是情书了。
记得你以前老是问我爱不爱你,我从来都没有正面回答过,今天,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想告诉你:我爱你,王琛。
还记得好多年前,你已经和沈霞结婚,我问你,为什么回来了不回家,却经常赖在我这里的时候,你无意间说这里是你第二个家,我深锁多年的心也仿佛被轻轻挠了一下痒,被你在平静的湖面投下一颗小石子,涟漪泛泛。
我们的家并不大。
准确说,为了怕第三个人知道,我们活动的范围只有一间卧室,里面有一张床、两只大衣柜、电脑桌和一个装满书籍的书架,剩下的无非一台挂壁式电视机。
左边的衣橱里,装着你的衣服,那件你最喜欢的意大利定制银色西装,我经常会拿出来嗅一下,因为上面有你的味道。
有人说,爱上一个人最先爱上的是他身上的味道,也许,我就是从缅甸住院那一次,嗅到了你身上的烟草味,从而一发不可收拾,每天想着能和你在一起。
只是你知道,我这个人并不善于表达自己的情感,然而在生命的尽头,我知道再不表达就没机会了。
我们的家,布满了你每次风风仆仆从外归来的味道。
先说说这只陪你在东京买的水晶烟灰缸吧,说实话,它已经被我冷落了,因为自从决定给你生个孩子开始,我便没有再抽过半根烟,每天最大的乐趣是,抚摸挂在墙上你最喜欢的《兰亭序》,然后坐在窗台上,晒着太阳,看向林间小路,希望可以从绿荫中看见你突然出现的身影。
忘了跟你说,有一次我吃甜点的时候,不小心把奶油弄到了你的《兰亭序》上,我偷偷擦掉了,生怕你知道了生气。
可惜的是,往后余生,我再也没见到过你,连想看你生气的脸庞都是一种奢求。
我不知道自己还有多少时间,只想对你说,假如有一天你真的没能再见我最后一面,不要哀伤,不要后悔,因为世界终将有终结的一天,我有幸生于这个世上,能与你相遇,或许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既然这样,我会尽情地生存在天堂,守候在最接近你的地方。
偏题喽,再说说书柜吧。
上面堆满了杂七杂八的书呢,很多书籍我都非常疑惑,好像是日笨流失的国宝,不过我非常喜欢看,看它们的时候,好像能够感受到你在我身边一样。
还有床头柜上放着的两只史努比,我记得是我们在广洲街头被一个小姑娘烦的不行,你花了九十八块钱买的,不过可惜的是,有一只被我喝酒喝多了吐脏了,我洗的时候弄坏了,哭了好久。
那时候我已经六十岁了。
被女儿看见还笑话了很久,说我一把年纪,还哭的像小孩子一样。
今天。
我预感到自己的时日无多。
像往常一样,吃力地爬上窗台,望向楼下的林间小道,不再奢求你的出现,因为我的眼前都是流溢着关于你的回忆。
杜拉斯的情人对她说:你不是爱上我,你是爱上了爱情。
以前,你追求我的时候,我为我的初恋封锁心房的时候,你不经意推开,我便发现自己弄弄的喜欢上你,也许,也是淡淡的爱上你了。可是,我不愿意承认,也许这就是所谓的报应吧,一次次逃避你的询问,可能伤过你的心,在生命流逝的最后,想见你一面都那么难。
所以我经常会莫名的流泪,会觉得对不起你。
很多小说里的女人会百分之一百爱上一个男人,我觉得很假,一个人怎么可能惦记另一个人一辈子呢?时间会磨灭这一切,可是,当我和你相遇,当三十五年前,你从美国回到尚海,我深更半夜利用关系坐飞机跨越大半个中国去找你的时候,我知道,我已经彻底沦陷了。
以前不是耻于说爱,而是不愿意去承认,因为我执着的认为有一天我们会分离,于是把爱情摆在心里,含在口里,流盼眼底,不想挂在嘴里。
但现在,很多时候我都会想,也许说一句,会更好。
我觉得人生如果犹如繁花盛开到凋零,那么,真正的爱情会像神话传说中燧人氏钻木取火那样,从火星变成小火苗,再到生生不息,成为每个人都离不开的东西。
王琛,淡淡的爱你,很好,即使余生几十年没能再见到你有点痛。
……
信看完了。
王琛的眼睛再次布满了薄雾,内心的情感不知道该怎么抒发。
恰逢其时,梅念君轻轻地说了一句,“我的名字叫念君,妈说,这是她对你的思念。”
念君?
思念?
如果没记错,念君两个字出自南北朝柳恽的《捣衣诗》。
而那首诗写的正是一名女子思念远游丈夫的情感,尤其其中有一段是这样写的:寒园夕鸟集,思牖草虫悲。嗟矣当春服,安见御冬衣。
大概意思是:在呈现出深秋萧瑟凄寒景象的园圃中,晚归的鸟儿聚集栖宿;思妇的窗户下,唧唧的秋虫在断续悲鸣,眼下已是木叶纷飞的深秋,等到裁就寒衣,寄到远在千里之外的陇首塞北,那里已是春回大地,应当穿上春装了,哪里能及时见到我寄去的御寒的冬衣呢?
王琛懂了,彻底懂了梅姐对自己的所有思念之情,只是一曲终了、繁华散尽、伊人已逝,只余一声空叹:“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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