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6章(1 / 2)
“爷爷,等我去了玄机城,可能还要出去历练一段时间,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还有,和日月殿十二年一次的比试,还有好几年,你也别太操心了。”原本这些事情不该是爷爷操心的了,但是父亲不在,只能落在爷爷肩上。
“老子知道。”北宫弑霸气应道,北宫家决定不为皇权,他就不想这档子事了。
日月殿和皇权爱怎么样就怎么样,现在他们尽管还不能摆脱不了皇权,不能随心所欲,总有一天是可以的!
“嗯。”离夜含笑点头。
红莲和小白,一火一兽,一上一下,站在门前,遥望着外面,好像随时准备出发。
离夜刚回到院中,就看到它们两个如此表情,眼角一阵抽动。
“收拾好了?”离夜双手抱臂,看着门口的一火一兽。
两种完全不同的物体,同时点头,默契十足!
“知道今天要走?”离夜笑眯眯继续问道,这么快就想出去,还这么迫不及待。
一火一兽再次点头,它们猜到就是这几天了,所以早早就收拾好了,其实也没什么好收拾的,直接走就可以了,现在立刻马上就能走!
“那就走吧!”离夜放下双臂,转身往外面走去。
她还以为它们没准备好,想着可能要等等,没想到他们已经完全准备好了,那就可以走了,也不用等了。
小白黑亮的眼中溢出笑容,四腿立马站起来,精神抖擞看着离夜,立刻跟上离夜。
红莲乐呵呵飞到离夜身体里,能出去,是它们早就想的事情。
在北宫家待着,还不如离夜带着它们出去历练,至少它们两个不用在房间里面相互瞪眼。
走在帝都城内,每个人看到离夜的目光早已不同,嘲讽讥笑,早已消失不见,只有敬畏,崇拜,甚至是畏惧。
“离夜,你告诉那个男人了吧?”红莲还对这件事情念念不忘,离夜走在大街上,它还是忍不住问。
这不是它该操心的啊,可是那个男人,那个男人每次都只震晕它!
为了自己的火身安全着想,它觉得有必要防备,知道那个男人不来,它才能放心!
离夜满头黑线,红莲居然比她还急,这得是多怕纳兰清羽,不过也是,红莲遇到丁点事,第一个逃走,看到纳兰清羽,还能继续呆在她身边,已经是不容易了,嗯,知足吧!
“他暂时没那么快追上来。”纳兰清羽还有自己的事情,总不能时时刻刻守着她。
听到离夜的回答,红莲心里的石头稍稍放下,没那么快就好,它就不用老是担惊受怕了,果然待在离夜身边是最危险的,每天都接触那么危险的人物。
穿过帝都,离夜从帝都东城门走出,从北宫家到东城门,也有一段距离,等出城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离夜走进树林,随处找了个地方,烧起火堆,在火堆前坐下。
在火焰的照射下,红莲飞出离夜身体,小白也靠着离夜,呼呼大睡了起来。
“离夜,这个方向是去玄机城的吗?”怎么它总觉得还是断魂山脉,就一直没有离开过!
“嗯,走两天大概就到了,帝都城被断魂山脉环绕着,要去玄机城,要么绕过断魂山脉,这一绕就是十天,直接穿过只要两天。”绕路太慢,她已经决定直接穿过。
“还是穿过吧。”红莲讪讪道,十天,两天,这差别也太大了!
离夜嘴角微微上扬,这还用得着它说,就不知道纳兰清羽看到桌上的信了没有,这个时候也应该看到了。
黑夜中,白色身影大步从空中跨过,落入寂静的院中。
离夜的院中即便她不在,北宫弑也习惯让人点灯,刚走到院中的纳兰清羽也没觉得什么不对劲,然而走进房间之后,他环视着寂静的四周,第一眼落入眼帘的就是桌上的信。
他缓缓走过,骨节分明,白皙修长的手指拿过桌上的信,当字落入眼帘,清冷眸中无奈一声轻笑。
又是让她先走了一步,不过这次,他还真不能跟上去了。
强大威压从空中笼罩而下,纳兰清羽皱了皱眉头,瞬间走出离夜房间,几道白色身影几乎是在他走出房间的同时,落在他面前,单膝跪下,俯身低头。
“参见主上!”
纳兰清羽淡淡扫过一眼,不急不缓叠着手上离夜留下的信,放入袖中,任由几人跪在地上。
跪在地上的几人相互看了一眼,额角滑下冷汗,主上这是在生气吗?
他们只是来迎接主上回去的,不是主上说这个时候来吗?
四周静的连呼吸的声音都能清楚听到,几人心里暗暗反思,他们最近没做过什么让主上生气的事情,应该是没做过的。
“起来吧。”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清冷的声音不如以往的清冷漠然,仿若一把出鞘的宝剑,凌厉霸道,如山岳压顶,浩海巨浪,让人透不过气,与生俱来的气势,更让人不敢直视。
“是!”几人缓缓起身,心里尽管疑惑,却也不敢发出半点声音。
这个时候若是询问,无非就是找死,而且主上的事情,他们哪里有资格过问。
“回去吧。”纳兰清羽看了看四周,夜儿竟是今天走,早知道如此,昨晚就应该告诉她一切,他的事情,也包括他的身份!
既然不在,只能等下次,他会很快回来,不能让夜儿离他太远啊。
“是!”
纳兰清羽首先往空中走去,紧接着几人迅速跟上去,就怕慢一刻,小命就立刻不保。
纳兰清羽刚走,北宫弑提着大刀急冲冲走进院子,神情严肃紧张。
北宫奇跟在北宫弑身后,也是一脸严肃,然而走进院中什么都没有,眸光中又才露出不解。
“家主,难道刚才的是错觉吗?那威压好像在我之上。”北宫奇紧张问道,威压在他之上,那就是神化级别,神化之人出现在这里,出现在小少爷的院子里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