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1 / 2)
王小元抽噎了两声,很识相的止住了哭声,将就着先用了这个名字——至少“王小元”这三个字可比“小螃蟹”要来的好听得多。
直到王小元一岁半,王恒之才犹犹豫豫的给定了大名:王琼玖。他把女儿抱在膝头,一字一句的给她念诗:“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王小元歪着脑袋听了一遍,眨巴着那双像极了母亲的大眼睛,指着书上的“琼玖”二字,问道:“这是什么意思啊?”
王恒之笑着点了点她白皙的鼻尖,掐了掐,温声道:“琼和玖皆是美玉之意,就是说你是爹娘的明珠宝玉。”顿了顿,他忍不住便又加了一句,“而且,当年第一次见你娘的时候,她丢了我一枝桃花,我心里想的便是这一首诗,我想的便是‘永以为好也’。”
说到这里,王恒之不由得转头看向妻子,清俊的眉目上含了一丝微微的笑意,目光极是深远——女儿都已一岁,可他的妻子却依旧似初见时那样美若神女,令人一见倾心。
谢晚春亦是从这首诗里想起了一些往事,抬头与王恒之四目相对,忽而心中一动,趁着女儿还未开始十万个为什么,她便直接了当的用手拎起人,干脆利落的把人给丢到门外头。
王小元的脾气倒是挺像谢晚春的,半点也不服输,双脚就踩在门槛上,扒着门,不甘示弱的拍着雕花木门,气哼哼的嚷嚷道:“娘作什么赶我出来?!”
“我和你爹要做大人间的大事,你还小,回去午睡吧。”
“你骗人!明明没有什么大事,我看见......”王小元咬字清晰,字正腔圆的控诉着自个儿亲娘,没来得及再说几句就被乳母抱走午睡了。
因为爹娘实在不靠谱,王小元再大一些后也不喜欢凑过去看他们秀恩爱了,她跑里跑外的寻堂弟或是堂妹玩——反正,二叔叔、三叔叔都有一连串的儿子女儿呢,外面还有皇帝表哥或是严家表哥。而且,王小元生得很好,一双桃花眼像极了母亲谢晚春,偏五官却颇似父亲王恒之,轮廓秀致,清丽秀美,明眸顾盼流波,小小年纪便粉雕玉砌,极讨人喜欢。
王小元就这么嗖嗖嗖的长到八岁,因为每日里跑上跑下,身量在一众同龄的姑娘里头算是高的了,堂弟堂妹全都乖乖的听她指挥,可算是孩子里头的孩子王了。偏祖母宋氏愁得很,每每的偷偷拉了她来,时不时的和她咬耳朵道:“阿元,要不然你让你爹娘再给你添个弟弟,只你一个,多孤单啊。”
王小元倒不觉得自己如何的孤单,可她心里头也乐意有个弟弟妹妹的,至少多个垫背的啊!只是她爹她娘不乐意啊——大概是王小元出生那一日的场景就足够“惊险”了,她爹她娘都吸取教训,下定了决心不肯再要孩子。
只可惜,上天大概也看这两夫妻过得太顺了,反正王小元十岁的时候,她娘意外怀上了,算一算,她娘那时候都三十了。
王恒之吓了一跳,心里头其实不大想要:生孩子原就危险,这般年纪岂不更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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